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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25日 · 本報訊已解散的支聯會該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政權案早前已完成交付往高院的程序並將於高等法院審理該案昨進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由於鄒幸彤早前申請換官法庭排期6月24日開庭處理相關事宜之後會排期進行第3次案件管理聆訊預計不早於2025年開審。 鄒幸彤昨亦有申請保釋,結果被法庭拒絕,候審期間續須還押。 鄒幸彤申換官 6月處理. 本案4名被告依次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66歲、工會幹事)、何俊仁(71歲、律師)及鄒幸彤(39歲、大律師)。 鄒沒有另聘律師代表,昨自行代表自己。 鄒幸彤早前表示,法官黎婉姫曾處理過鄒幸彤和兩名支聯會常委被控國安法實施細則「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的上訴,故會申請黎官避席。

  2. 2023年12月7日 · 上訴方指支聯會無與相關的境外組織聯繫控方有責任須先舉證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上訴人又投訴原審時並沒有獲得公平審訊控方則指控罪是指控上訴人不遵守命令提交資料而非指控支聯會。 案件今續審。 3名上訴人包括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38歲大律師)、前常委鄧岳君55歲無業和徐漢光74歲退休人士)。 控罪指他們在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本港的幹事或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已認罪,被判囚3個月。 稱未獲公平審訊.

  3. 2024年2月19日 · 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等人被控煽動顛覆政權案於今天舉行管理聆訊。 【本報訊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政權案早前已完成交付程序並將於高等法院進行審訊。 據早前披露,案件很大可能今年下半年便可開審。 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原訟庭將於今天下午5時,就本案舉行案件管理聆訊,並由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審理,料需時半小時。 本案4名被告依次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66歲、工會幹事)、何俊仁(71歲、律師)及鄒幸彤(39歲、大律師)。 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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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4年2月15日 · 本報訊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政權案早前已完成交付程序並將於高等法院進行審訊據早前披露案件很大可能今年下半年便可開審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原訟庭將於下周一19日下午5時就本案舉行案件管理聆訊並由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審理料需時半小時。 本案4名被告依次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66歲、工會幹事)、何俊仁(71歲、律師)及鄒幸彤(39歲、大律師)。 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6. 2024年4月18日 · 控罪指他們在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本港的幹事或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已認罪,被判囚3個月。 官指無可供爭辯理據. 上訴一方指案件有重大法律爭議及有可爭拗的地方。 其中爭議的法律觀點包括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的控罪元素,是否包括必須證明被告事實上是屬外國或台灣代理人;被控此控罪的被告能否挑戰執法部門的通知書之合法性;通知書要求提交的文件是否超出條文所指的資料之要求。 法官指上訴方提出的理據,部分已有終院的案例處理過,其餘的只是重新提出原審及上訴時的觀點,故拒絕發出向終院上訴的證明書。

  7. 2021年9月11日 · 支聯會玩完包括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內的7名常委因拒絕向警方國安處提交過去8年營運及財務等資料被捕當中鄒幸彤主席李卓人及副主席何俊仁更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提堂

  8. 2021年8月26日 · 該書院多年依靠NED的資助運作與台灣民進黨台獨及海外反華分子有緊密聯繫支聯會多年亦串聯及參與該書院舉辦的反中活動兩者關係非常密切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規定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可以採取的各種措施支聯會多年來組織六四集會」。 警方國安處發信予以下人士部分)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浸大全體師生須打針 或兩周一檢. 3年7職工會自行解散 港府:若涉違規 追究到底. 本文連結 :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要聞港聞/odn-20210826-0826_00176_041/支聯會涉危害國安--警方發信促交資料.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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