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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建的公司不定義為創業。 它也不僅僅是指在科技,或在創業資金,或是某種「出格」的創業。 唯一關鍵的是增長價值。

  2. 序言. 營運資金 (英語: Working Capital ,縮寫為 WC),為可用來償還支付義務的流動 資產 減去支付義務的流動 負債 的差額,可以用來衡量 公司 或 企業 的短期償債能力,其 金額 越大,代表該公司或企業對於支付義務的準備越充足,短期償債能力越好。 當營運資金出現負數,也就是一家 企業 的 流動資產 小於 流動負債 時,這家企業的營運可能隨時因週轉不靈而中斷。 計算 [ 編輯] (淨)營運資金=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流動資產( Current Asset )主要內容有: 存貨. 應收帳款. 貨幣 資金 (包含 現金 及 銀行存款 ) 交易性金融資產.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Current Liability )主要內容有: 應付帳款. 銀行 透支.

  3. 資金,俗稱頭寸 [1],是指可供使用運用的金錢,常用於公司或組織上,資金的充裕與否,常是一個企業經營成功的關鍵之一,尤以新成立的公司為然,除了公司擁有者於公司成立初期所交予的金錢之外,現代的企業大多以吸引其他人投資的方式來吸收資金,亦有以

  4. 新建的公司不能定義為創業。 它也不僅僅是指在科技,或在創業資金,或是某種「出格」的創業。 唯一關鍵的是增長價值。

    • 簡介
    • 歷史
    • 上市理由
    • 招股流程
    • 大型首次招股
    • 外部連結

    首次公開發行通常被公司用來募集資金,儘可能地將早期個人投資者的投資貨幣化、資本化,同時讓公司的股份(股票)在交易所公開、自由地買賣。出售股份的公司沒有義務向公眾投資者償還資本。首次公開發行之後,公司的股份會在公開市場上自由交易,資金也僅僅在公眾投資者之間流通。儘管首次公開發行可以提供很多有利條件,但是它的缺點也不容忽視。其中最主要的代價就是發行過程中產生的成本,以及在此過程中需要公開某些公司內部訊息。而這些訊息很可能對競爭對手有利,或者對潛在認購者的認購意欲有所影響。 購買者一般可分為個人(大眾)或機構投資者。正式發行之前,公司需要向潛在購買者刊發一份名為招股書文件(又叫公開說明書),招股書公開公司的基本資訊、歷史背景、業務詳述、財務表現、股份買賣細則等,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合規文件,例如會計...

    最早發行社會公眾股的公司形式是羅馬共和國時期的Publicani。和現代股份制公司一樣,Publicani作為法人,不受其成員支配。成員們擁有的所有權被劃分為股份。有證據表明,這些股份,通過卡斯托爾和波呂克斯神廟附近的古羅馬廣場內的交易市場,給公眾投資者買賣。股票價格波動刺激了投機者活動。然而,鮮有證據能夠顯示被出售股份的價格、首次公開招股的性質、以及股票交易行為的說明。而後由於共和國的沒落和羅馬帝國的崛起,Publicani亦逐漸失去生存的土壤。 1602年3月,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它是第一家發行公眾股的現代公司。而17世紀初發行的這批公眾股被認為是第一批現代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當時公司共募集6,424,588荷蘭盾的原始實繳股本。公司能夠籌集這筆巨額資金歸於企業主將股權向公眾開放。當時所...

    優勢

    當一家公司將其有價證券在交易所出售的時候,公眾投資人為購買這支新發行的股票而支出的現金會直接流入此公司帳戶,此為首次發行;或者,作為大型首次公開發行的一部分,流入任何一個選擇出售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的私人投資者手中,此為二次發行。因此,首次公開發行使得公司能夠進入廣闊的潛在投資者市場,為其自身的未來發展、債務償還、運營成本等籌措資金。出售普通股的公司沒有義務向公眾投資者償還資本。投資者們必須忍受開放市場中股票價格和交易的不可預測性。首次公開發行之後,股票會在開放市場中自由交易,資金在公共投資者之間流通。而作為首次公開發行的一部分,早期個人投資者(即IPO前已對公司進行投資的前期投資者)可以選擇出售部分股權。對這部分人來說,首次公開發行給他們提供一個使其投資貨幣化的機會。首次公開發行之後,一旦股票在開放市場中交易,持有大宗股票的投資人可以在此開放市場中逐股出售股權,或者通過二級市場,以固定價格,直接將部分股權出售給公眾。由於沒有新股份產生,這種類型的出售不會削減股值。 公司一旦上市,便可以各種不同的方式額外發行普通股,這些股份屬於後續發行股。這種方法通過發行權益(詳見「股權稀釋...

    劣勢

    公司享受首次公開發行帶來的好處的同時,也需要承擔風險。主要在於前期需要投入大量成本,以應付首次公開發行的法律、會計、合規等方面的要求,例如支付保薦人、承銷商、律師、會計師、測量師、合規顧問、行業顧問、交收銀行、公關公司、印刷商等各方的佣金或專業費用。而由於上市後也繼續需要法律、合規、會計、資訊發佈(如印備年度報告)等支援,也讓這成為一項持續成本。 另外,成為上市公司後,公司必需向大眾公開財務資料和營運表現,也需要滿足股票市場眾多的合規要求(例如訊息發佈、董事限制和要求、環境保護、可持續營運、公司治理等方面)。 首次公開發行對公司帶來的劣勢: 1. 巨大的法律、財務會計和營銷成本,其中很大部分會持續不斷 2. 必需公開公司的財務和商業信息 3. 需要高級管理人員相當的時間、精力和注意力的投入 4. 需要承受沒有籌集到所需資金的風險 5. 公開傳播的信息有可能對競爭對手、供應商以及消費者有利,也有可能不利公司營運或首次公開發行的反應 6. 由於新投資人的加入,會對市場失去操控能力,並產生更嚴重的代理問題 7. 增加訴訟風險,包括私人證券類行為和股東派生訴訟

    公開募股程序在不同國家適用不同的法律,流程也不盡相同。在美國,首次公開發行在1933年證券法下受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管。在英國,英國上市監管局會審核批准招股文件並運作上市制度。在香港,首次公開發行主要由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規管審批,而聯交所則受另一法定組織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所監察,所有上市申請需同時會提交證監會審閱,證監會有權否決上市申請。

    2009年以前,就公募總金額而言,美國一直是首次公開發行的主要發行人。然而2009年以後,中國大陸(上海、深圳)和香港成為了主要發行人,截止到2011年11月,共募集730億(是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總和的兩倍)。2011年,香港證券交易所共募集309億資金,連續3年躍居首位,紐約交易所共募集307億。

    IPO Guid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from Wilson Sonsini Goodrich & Rosati
  5. 序言. 歷史. 特點. 運作方式. 投資流程. 籌資企業遞交商業計劃書. 創業投資公司對籌資企業的盡職調查. 世界著名創業投資企業. 台灣 (中華民國) 中國大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 參考文獻. 創業投資. 金融市場 與 金融商品. 金融 · 市場 · 交易所 · 證券. 股票. 倉位. 長倉. 短倉. 長短倉. 股票市場. 指數股票型基金 ( ETF ) 當日沖銷. 優先股. 普通股. 證券交易所. 債券. 固定收益. 公司債. 政府公債. 其他市場. 外匯市場. 期貨市場. 店頭市場. 不動產市場. 現貨市場. 衍生性金融商品.

  6. 所謂的資本,就是目的不在於消費、而主要著眼於其未來的生產能力,如公共建設、铁路、工廠等。而人力資本方面的投入,包括設立學校、或在職進修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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