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18年7月11日 · 比特幣「挖礦」需耗費大量電力,男子黃石吟前年6至8月在嘉義縣東石鄉自家鐵皮屋設置比特幣挖礦機房,挖礦機約150台24小時運作,為省電費,他涉嫌找工人更改破壞電表竊電金額高達178萬6386元,嘉義地院今依犯共同竊取電能罪判刑8月,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 全案可上訴。 黃石吟曾參選本屆東石鄉長落選,目前擔任朴子警分局辦事處主任,對此判決,他表示,尚未接到判決書,不予回應。
2024年4月18日 · 判決指出,侯在台南北門區租住處經營虛擬貨幣礦場,藉由挖礦機「挖礦」以取得虛擬的比特幣,他為免於支付挖礦機運轉產生的大筆電費,竟從2022年8月22日起,以自備3條電纜線把台電的外線接戶點供電電源私自接入其租屋處,再接上屋內控制開關箱,竊取電力供屋內40台挖礦機全天候24小時使用。 直到同年12月8日近午時被台電人員與警方查獲,台電依現場用電設備容量為1小時57瓩,查獲的設備是24小時運轉的機器,計算侯竊取的電力共有14萬8371度。 法院刑事庭指侯男竊取的是220伏特低壓電力,平均每度電價2.5元,以此計算其竊取的電費為37萬0927元,依法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022年11月4日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楊姓父子3人,為了經營虛擬貨幣「比特幣」挖礦場,藉由礦機「挖礦」取得虛擬貨幣,在淡水區租4間房屋,私接電線「竊電」,1年期間平均每天偷了台灣電力公司的11520度電,前年2月被查獲,台電向父子求償2507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楊姓父子3人應連帶賠償全數2507萬9308元。 可上訴。 楊姓父子同時也被稽查破獲在桃園市平鎮區租2間房屋竊電挖礦,台電另案向桃園地院提出求償告訴,桃院今年8月宣判父子應賠償1426萬1280元;2起求償案共判賠3934萬餘元。 刑事方面,高等法院依竊盜罪將楊姓父子各判刑7月至9月。
台中市陳姓兄弟不滿投資280萬,委託莊男購入「比特幣挖礦機 」,但遲遲沒看到機台,兄弟打人、綁人恐嚇莊男恫稱:「有什麼遺言趕快說一說」等 ...
2018年8月22日 · 黃姓電腦玩家說,正常挖比特幣成本為購買挖礦機、場地費、電費及維護人力費,一天挖一個比特幣大約要700多台挖礦機,挖礦機約3年汰換(換算一日成本約5萬元),耗費電費大約25000度,電費約12萬元,若以去年底比特幣漲到高點每枚約18000美元(約新台幣54萬元)計算,扣除維護管理等人力,一天至少有30多萬元利潤,若以近期約7000美元(約新台幣21萬元)計算,一天利潤可能不到5萬元。 黃石吟涉嫌偷電,檢警查扣比特幣挖礦機。 (記者林宜樟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2021年4月12日 ·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比特幣價格扶搖直上,近來一度升破6萬美元新天價,高價格讓國內礦場偷電更為猖獗,桃園市警龜山分局大埔派出所據報「隔壁有惡鄰」,員警前往規勸,發現無人居住,找房東查看驚見房內鋪設厚重隔音棉,設有許多機器,研判是比特幣挖礦場,大量竊電牟利,又循線查出蘆竹區有另處挖礦場,約談2名陳姓租客到案坦承不諱,警訊後今天依竊電、違反電業法罪將2男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龜山警方表示,大埔所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振興路上隔鄰的民宅不僅24小時傳出震天價響的吵雜聲,大冷天還有源源不斷地熱氣往外排,造成他們無法入睡,懷疑鄰居從事非法行業,員警前往當地勸導,發現竟無人居住,情況有異,
2020年6月11日 ·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刑事局南打獲報,29歲莊姓理工男涉嫌偷電,在高雄4處民宅架設挖礦場,日夜不停挖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貨幣,半年來,至少挖到500萬元的虛擬貨幣,再加上偷了2300萬左右的電,獲利約3千萬,橋檢訊後裁定3萬元交保。 南打指出,去年11月間接獲檢舉得知,莊姓男子夥同陳姓水電工(46歲),涉嫌在岡山、大寮、苓雅區等4處民宅架設裝設大量比特幣礦機挖礦,莊男為了節省電費,偷偷把屋外電線竿或變電箱裡的電線牽入租屋處,讓礦機可以24小時日夜不休幫他挖礦賺錢。 南打經過長時間蒐證後,大批幹員分批前往莊男的4處租屋處搜索,當場查扣367台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貨幣礦機、2台電腦、18台路由器等證物,經台電人員派員到場檢測電流,發現莊男每月至少竊取400萬的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