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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1日 · 撰文:陳嘉洛. 出版: 2021-03-11 15:03 更新:2021-03-11 18:07. 160. 北京出手改革香港政制,全國人大會議今日(11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閉幕,大會以2895票贊成、0票反對、1票棄權,表決通過《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 草案通過後 ...
2021年3月11日 ·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料於今年九月舉行,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特首參選人入閘門檻將大幅提高。 在新例下,選舉委員會由去屆1200人增至1500人,提名門檻為相應由現時的150張提名增至188個提名,增幅逾兩成。 除了總提名票增加,選委會組成由過去的四大界別改為五大界別,而新增的第五界別將由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全國青聯等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組成,參選人須從五大界別各取至少15票提名票,才符合入閘資格。 對泛民來說,這無疑是難度更高的「大門檻」,日後能成功參選的機會更低。 + 7. 第五界別涵「全國性團體」 第四界別「區域組織代表」變「地區組織代表」
其他人也問了
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可提出多少候選人?
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多少名委員聯合提名?
什麼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
港區選委會有五大界別嗎?
2021年3月11日 · 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選舉制度,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確保愛國愛港者治港,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為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發展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第十四項、第十六項的規定,以及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出決定。 決定共9條。
2021年3月30日 · 港聞. 政情. 選舉改制︱香港選舉大改革全文 共4500字、21大重點. 撰文:林劍. 出版: 2021-03-30 13:19 更新:2021-03-30 15:56. 123. 人大常委會今日(30日)全票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即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其中立法會分佈為「40-30-20」,選委會佔40席、功能界別佔30席、地方直選佔20席;選舉委員會增至1,500人,區議會席位取消。 《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全文如下: 一、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根據本法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二、選舉委員會委員共15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組成: 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 300人.
2022年5月8日 · 特首選舉2022│李家超勢當選行政長官 得票數得票率投票時間詳情. 港聞. 政情. 特首選舉︱李家超1,416票當選 8票不支持 得票率99%破歷屆紀錄. 撰文:林劍 高諾恆 伍靖華 黃金棋 黃偉倫. 出版: 2022-05-08 12:25 更新:2022-05-08 18:58. 438. 【特首選舉2022】「一人模式」的特首選舉今早(8日)舉行,投票時間為早上9時至11時半,唯一候選人李家超當選毫無懸念,外界關注新選制下整體投票率及李家超得票率有多高。 有權投票的選委共1,461人,他們在不記名情況下,投「支持」或「不支持」票,候選人取得751張有效「支持」票即當選。 投票已經結束,共1,428人投票、投票率為97.74%,換言之33名選委沒有投票。
2021年3月30日 · 港聞. 政情. 選舉大改革|選委會「整容」 民主派票倉失火、國家隊全面進場. 撰文:林劍. 出版: 2021-03-30 16:49 更新:2021-03-30 16:53. 人大常委會今日(30日)通過決議案,正式拍板修改香港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 本來僅負責產生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功能大升格,不管組成方式,還是職能,都有大改動,大幅度「閹割」民主派在選委會內的影響力。 於去屆,民主派成功在1,200席選委之中,得到325席,佔整體逾四分一。 惟在在新制度下,選委會內一些原本被視為民主派票倉的界別,如教育界、醫護界等,席位都大幅減少;區議會席位更直接「人間蒸發」。 一些界別即使獲得保留,產生方式亦有變,約三分之一甚至一半席位由「國家隊」提名產生。
2021年4月17日 · 政情. 選舉改制|選委會任期結束或現真空期 鄧忍光:中央指示要留白. 撰文:陳綽嵐. 出版: 2021-04-17 21:37 更新:2021-04-17 21:37. 立法會周三(14日)完成首讀及中止二讀《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 (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內會昨日(16日)通過將早前成立的小組過渡為法案委員會,委員會今日首次開會。 選委會日後除了負責選舉特首,亦可新增職能提名和選舉40名立法會議員。 修例列明,來屆選委會任期將在2026年10月21日結束,但至2027年2月1日才組成新一屆選委會,有議員關注會否出現4個月的真空期。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指,之後一屆選委會如何處理,中央部門清晰指示要「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