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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12月1日 · 股票投資向來是民眾投資理財的主流工具,其按交易方式可分為:上市股票、上櫃股票、興櫃股票、未上市櫃股票,以下分別就企業與個人持有時,應負擔之稅賦做說明: 一、買賣股票時是否要課稅? 凡買賣有價證券,即指各級政府發行的債券,公司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的其他有價證券,均應依法繳交證券交易稅,稅率為為3‰而未上市櫃股票可分為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簽證發行的股票,與未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簽證發行的股票兩種,若買賣屬有簽證發行的股票,應依法繳交證券交易稅;如為無簽證發行的股票,則非屬證券交易稅課徵範圍。 二、證券交易稅應由誰代徵? 何時繳納? 上市櫃股票交易之代徵人為證券商;未上市櫃股票之代徵人為買受人,均須於買賣交割之當日代徵並填寫繳款書,於代徵次日自行向銀行繳納。

  2. 2023年10月1日 · 不論個人還是企業買賣基金的損益,皆以基金註冊地判斷所得來源,比如基金註冊地為臺灣,所產生的損益屬於證券交易所得為免納所得稅;然而,如果是證券交易損失,當然也不准自所得額中減除。

  3. 2018年1月1日 · 1.何謂結構型商品? 2.結構型商品所得認列方式. 銀行及證券商發行如組合式存款、透過指定用途. 信託資金代銷的海外連動債等結構型商品,自二 一. 年起不再享有利息所得27萬元免稅,且其連結商品. 如屬境外收益,不但沒有免稅優惠,也不適用最低稅. 負海外所得逾100萬元才課稅的門檻條件。

  4. 2018年9月1日 · 若A於二 二 年將甲公司之股權以1,500萬元全數出售給C,則A需於二 二 年度綜合所得稅中申報財產交易所得500萬元 (1,500萬元-1,000萬元) 。. 舉例B:B於二 一八年度以勞務出資取得乙公司價值計1,000萬元股票,其股票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簽證,於章程中 ...

  5. 2020年8月1日 · 財政部於2020年6月29日預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預計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復個人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以下簡稱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最低稅負制自2006年實施,由於未上市櫃股票無公開交易市場,且當時未課徵 ...

  6. 2018年8月1日 · 首先要面對的是「風險管理」。 如果沒有先將風險管理做好,財富便像是一盤散沙,隨時隨風飄去;而在風險管理完備後,適度的資產配置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環。 第3種是「傳富圓滿」: 財富若管理得當,家庭也會因此幸福美滿;若財富分配不當、兄弟鬩牆,美滿的家庭生活也會因此破碎。 更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第352期.

  7. 2023年8月1日 · 信託+保險,保險規劃更全面. 信託不僅被運用於日常生活中需要資金管理的各處,更可以與保險理賠結合,來替客戶做量身訂製的規劃,讓保險金被更有效的運用,達到相得益彰之果。. 在退休及傳承議題日益受到重視的當下,信託的功能愈發重要,保險業務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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