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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7月12日 · 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被指於今年5月底至6月期間涉宣傳及呼籲市民參與被警方拒批的六四集會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法院拒絕其保釋申請須還押候審鄒幸彤透過友人發表獄中信慨嘆其大律師⽣涯須暫告一段落並向委託她打官司的當事人及一直栽培她的師父致歉。 「唯一可做就是轉型做專欄作家」 上周五(9日)到法院應訊的鄒幸彤在信中指,看到法庭坐滿不同熟悉與陌生的臉孔,非常感動。 鄒幸彤說,未來幾年或因入無法在「物理上」和同路人同⾏,但笑言:「但我還是可以⽤⽂字『搞事』呀」。 她慨嘆其大律師⽣涯須暫告⼀段落,並向委託她打官司的當事人及一直栽培她的師父致歉,「現在⼈在牢裡,似乎唯⼀能做的,就是轉型做專欄作家了。

  2. 2023年12月21日 · 被告鄒幸彤38歲大律師),與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何俊仁同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支聯會已於2021年宣布解散,3名主要成員亦被控。 (詳看下圖) + 3. 鄒的律師指鄒的言論不屬危害國安. 鄒幸彤的代表大律師陳詞時稱,支聯會運作30多年,期間沒有危害國家安全。 同時中國亦日益強大,支聯會的行為,更可證香港落實一國兩制,改善中國形象。 控方的證據涉及鄒參與支聯會和其言論等,亦不屬危害國安,她本身也不提倡港獨,反之她的立場溫和。

  3. 2020年9月20日 · 鄒幸彤提到有兩名律師正申請公證書嘗試接觸被捕人士鄒幸彤指出若被捕人已安排了兩名律師就不能向委聘其他律師若要委聘另一律師就需解聘本身的律師鄒指出12名港人於8月25日被刑事拘留根據內地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局的拘留期限為三十天三十天需要向檢察院申請逮捕檢察院需在七天內決定是否逮捕嫌疑人若檢察院決定不逮捕嫌疑人就要將他們無罪釋放若檢察院決定逮捕則需再被拘留當中再有設偵查期限等相信屆時被拘留的時間就會好耐」。 因此,12港人被逮捕前的拘留時限為三十七天,10月1日為限期。

  4. 2021年12月22日 · 被告鄒幸彤36歲律師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 蘋果高層涉違國安法 主筆盧峯申保被拒 兩旁聽者被勸換掉黃口罩 戴有英文字黃口罩者被拒入庭 官:不想法庭成宣洩政治訴求場所 穿印黃傘黑衛衣男子 欲進法庭旁聽被拒 期間涉撞傷女保安被捕. 鄒幸彤. 保釋. 法庭. 31. 0. 1. 5. 0.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違反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至今已被還押多時,她今日(22日)再次向法庭申請保釋覆核。 她進行保釋陳詞後,旁聽人士鼓掌.

  5. 2022年8月17日 · 被告支聯會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何俊仁69歲律師)、鄒幸彤37歲律師),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6. 2021年10月25日 · 本身為大律師的鄒幸彤今在沒有律師代表下出庭自辯強調涉案控罪是指其在參與一個沒有發生過的非法集結而本案的重點是如何正確理解涉案文章的意思及意圖以及政權行動背後有否政治目的

  7. 2024年1月22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鄒幸彤呼籲參與六四案上訴得直脫罪 律政司終極上訴 周四裁決. 撰文:朱棨新. 出版: 2024-01-22 13:55 更新:2024-01-22 13:56.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發文呼籲市民參加被禁止的2021年六四集會。 她原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高等法院則裁定她上訴得直。 律政司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指被告不可在刑事審訊中挑戰警方禁止集會決定的合法性。 根據終審法院網頁顯示,終院將於本月25日 (本周四)以書面頒布裁決。 女被告鄒幸彤,原被控於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警方未有批准該次六四晚會,鄒被指於社交媒體及報刊發表煽惑他人參與六四活動的文章。 鄒在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判囚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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