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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6月1日 · 最近大家對銀行端力推的開放銀行Open Banking)」應該不陌生它可以看做是銀行客戶資料自主權的實際展現。. 我們過去在跟金融機構交易時,資料都被儲存在單一的金融機構中,但若是要一個整合性的服務,就必須逐一去找各家銀行進行對接,非常不方便 ...

  2. 2019年4月1日 · 在全球反洗錢的浪潮下加上全球肥咖條款上路讓海外資金幾乎無所遁形而現今在海外開設銀行帳戶及匯款都較以往更加繁瑣種種因素讓許多在海外有大筆資金的客戶考慮將海外資金匯回。 但讓他們擔心的是:若將大筆款項匯回會不會被國稅局認定為海外所得? 會不會因此被課稅? 要被課多少稅? 為協助受影響的民眾順利返臺投資,以吸引資金回流,帶動國內經濟發展,財政部於二 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發布解釋令,可透過下列3個原則判斷匯回資金是否需課稅,包括:辨認資金性質、區分課稅年度、檢視申報情形。 判斷海外資金是否課稅3大原則. 1.辨認資金性質. 將資產配置於海外構成因素及來源眾多,因此並非匯回的海外資金皆屬於海外所得,非屬海外所得也就毋須課徵所得稅。

  3. 2020年9月1日 · 流程: 1.投資人可以選擇新設立公司、投資現有公司或購買現有公司。 *須注意公司營業項目是否為投審會認可外國人可投資的營業項目。 2.撰寫投資計畫書,並提交申請書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投資。 3.投資申請獲准後,開設公司銀行帳戶,並將資金至臺灣帳戶(至少新臺幣600萬元)。 4.辦理設立公司登記及辦理稅籍登記。 5.辦理在臺居留證,並提供包括香港身分證、健康檢查文件、良民證及提供一位臺籍人士做法律擔保。 居住期間要求: 以上資格符合,即可申請取得臺灣居留權,取得居留權後,在臺灣連續居住滿1年,且期間累計出境日不得超過30日;或居住滿2年,且每年居住日累計滿270日以上,即可以申請在臺定居,取得臺灣身分證。

  4. 2022年6月1日 · 金融機構部分,目前已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要求電子支付機構定期提供「高頻存入且達一定金額」者的個人帳戶明細資料。 即個人金融帳戶一整年存入金額累計達240萬元且全年期間有任3個月存入筆數達200筆,銀行得在每年3月底前提供前一年度該帳戶存()入明細資料給財政部資料中心。 此外,財政部「智能稅務服務4年計畫」已於2020年啟動,其中會先將營業稅導入;而後也會陸續導入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等。 另外規劃2023年與戶政機關合作,預計運用親等資料等,來精進綜所稅等異常案件的查核,提升稅務行政效率。 預計2024年完成各稅目系統建置,透過人工智慧(AI)技術,提升各稅選案查核的精準度、稅源的掌握,同時也能夠大幅減輕稅務人員的負擔。

  5. 2017年11月1日 · 1. 涉及貪汙所得的洗錢。 加拿大曾發生過公共工程標案洗錢收賄案件;斐濟也曾發生過公司員工收受賄款,並以不利於公司的條件,讓利給廠商,將貪污的所得透過交易,轉成乾淨的金錢。 2. 使用境外離岸銀行、國際商業公司、離岸信託洗錢。 香港曾發生過罪犯侵占公款,以假身分設立境外公司、銀行帳戶,再以大筆現金轉帳至外國帳戶。 3. 透過專業人士服務如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洗錢。 蒙古曾有國營企業會計師協助將贓款經由與公司及銀行交易進行洗錢。 4. 貿易洗錢及轉移價金。 斯里蘭卡曾發生虛設公司以低價報關進口貨物的案件。 5.

  6. 2018年3月2日 · 身為高資產客戶的金融理財顧問,保險業務人員應該如何因應CRS所帶來的衝擊與挑戰,又該如何從中抓緊機會發展? 什麼是CRS? 二 一 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海外帳戶稅法遵行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俗稱肥咖條款),要求海外銀行必須將美國企業的金流資料交給美國,以避免美國企業在國外設立公司卻避不繳稅的現象。 臺灣在二 一六年十二月時,也已經簽訂了FATCA。 二 一四年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布了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行動計畫BEPS,並且在隔年發布了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規定參與國家或地區簽署了之後,要求金融機構提供非當地稅務居民的金融帳戶資料給稅務局,然後進行資訊交換。

  7. 2020年9月1日 · 對於投資理財,我們平常被灌輸的觀念是找銀行,無論儲蓄、基金、保險、股票、換匯一手包辦,就像是「銀行一卡通」的概念。 同為金融業,我們本該慶幸臺灣金融改革,金控集團業務成立後,更能嘉惠普羅大眾,然而,金管會卻看到種種被包裝過度的金融商品,晃著「銀行是安全」的旗幟大肆販售;也有保險業者誤導客戶,將儲蓄險描述成高利率的定存單,導致近10幾年來消費糾紛日益增加。 政府機關負有監督之責,為此頻頻對銀行和保險業者鍘,設立相關規定穩定金融秩序。 你我從小到大都曾聽聞「雙手萬能」,多數人寫字、做事皆慣用右手,而無論使用哪一隻手,都是日常習慣使然。 我們慣用右手,使用左手來輔助,直到右手突然不便利時,才會覺得其實左手也可以做事;抑或是左手意外受傷時,才驚覺左手其實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