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7月1日 · 應附上借據,原借款資金支付的情形(例如借貸雙方存摺影本,匯款單等),及債權人出具尚未清償的餘額證明。 應附上會單,標會會款交付的證明文件,被繼承人收受會款的證明文件(例如存入銀行,提示存摺影本),由國稅局查核認定。 應附上支票影本,以及支票在什麼時候向銀行請領的證明,前後支票號碼的兌領情形,開票原因等證明文件,由國稅局查核認定。 注意,如果在被繼承人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所借的債務,繼承人必須說明這項債務發生的原因,並且證明所借資金的用途。 如果不能證明債務發生的確實用途,那麼這項借款須列入遺產總額,不能列為扣除額。 瞭解關於遺產稅「負債」扣除額後,我們回到趙先生的負債案例。 趙先生向銀行借出來的錢,其中贈與家人的資金,因為是死亡前2年內的贈與,應加回遺產總額課稅(註)。

  2. 2020年9月1日 · 須具專業技術能力,並取得香港執業相關證書,或在學術、科學、文化、新聞、金融、保險、證券、期貨、運輸、郵政、電信、氣象或觀光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其中主要包括:

  3. 2019年4月1日 · 根據相關的財政部解釋函令,規定個人需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資金來源證明文件,並自行辨認匯回海外資金構成內容,然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舉例:海外投資100萬元,數年後匯回本利和110萬元,僅須就孳息10萬元的部分計入海外所得額,並非以匯回海外資金全額110萬元課徵所得稅。 非海外所得: 投資本金、借貸款項、存款本金等。 海外所得: 營利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境外遺產繼承、贈與等。 2.區分課稅年度. 確認其資金來源屬海外所得後,接下來判斷其所得是否超過核課期間。 若其海外所得已申報課稅者,自然沒有被課稅的問題;如果過去沒有申報者,則進入下一個判斷階段。

  4. 2018年5月1日 · 以下介紹常見的限額項目: 旅費:國內差旅費、國外差旅費及停車費、通行費、汽油費、計程車資等. *限額: 1.國內差旅膳什費: 職員每日600元(以下幣值若無另行註記,以新臺幣計)、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以上每日700元。 ※員工出差日支膳什費超過財政部核定免稅標準則:超過免稅日支膳什費部分列屬「薪資」,免扣繳,但須申報扣繳憑單。 2.國外旅費: 宿費及膳什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如出差上海,每日生活費可認列美金267元、紐約市美金308元。 3.例外: 公司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膳什費依日支標準5折計算。 捐贈. *限額: 註:限額公式:〔營業毛利+非營業收入-(營業費用-捐贈)-非營業支出〕×10/110.

  5. 2023年3月1日 · 如果客戶一直把未來的收入花在過去的體驗上,那要怎麼儲蓄呢?身為財務顧問,我們應該給這樣的客戶哪些建議?是應該允許他們借錢花用,只因為他們說:「桑傑,假如明天我就不在了呢?我不想要在我死之前都沒享受過人生。」嗎?

  6. 2020年5月1日 · 1. 時刻處於「備戰狀態」. 要把高資產客戶經營成長期客戶,業務人員必須足夠專業,並讓自己時刻處於「備戰狀態」。. 不管何時何地,當高資產客戶向你提出某個專業問題能立刻回答,切忌在客戶提出問題後才去瞭解,如此會給客戶留下不夠專業的印象 ...

  7. 2024年2月1日 · 熱心社會公益. 透過6位終身會員的分享,更印證了「成功沒有奇蹟」, 期使從業人員都能夠向他們看齊,朝「典範」成功者更靠進一步。 更多內容請見以下連結: 榮譽是持續前行的重要推動力. 注重個人品牌打造,源自「先把自己做好」哲學. 非天資聰穎,依靠堅持、努力成就不凡. 因學習擴展眼界,在逆境中看見機遇.

  1. 相關搜尋

    借錢 免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