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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席 李常盛 香港,2024年3月12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李根泰先生及黃卓詩女士,非執行 董事李常盛先生、李碧葱女士、陳詠詩女士及簡珮茵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 事洪爲民教授太平紳士、麥永森先生及梁家昌先生。

  2. 李常盛先生為本集團的創辦人之一,並擔任董事會主席。彼於持牌放債業務方面積逾20 ... 積逾30 年經驗。彼負責為本集團的整體財務管理策略提供意見。簡女士為香港會計師公會 註冊會計師。 獨立非執行董事 ...

  3. K Cash集團有限公司董事(「董事」)(「董事會」)成員及其角色與職能載列如下: 執行董事 李根泰先生 黃卓詩女士 非執行董事 李常盛先生 李碧葱女士 陳詠詩女士 簡珮茵女士 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爲民教授太平紳士 麥永森先生 梁家昌先生 董事會已設立四個委員會,其成員資料載列如下: 董事委員會 董事 審核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 獨立商機 評估委員會 李根泰先生 MM 黃卓詩女士 M 李常盛先生 MC 李碧葱女士 陳詠詩女士 簡珮茵女士 洪爲民教授太平紳士 MCM M 麥永森先生 MMM C 梁家昌先生 CM M M. 附註: C: 相關董事委員會主席 M: 相關董事委員會成員. 香港,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Created Date. 12/4/2023 7:49:41 PM

  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K Cash Corporation Limited

  5. 1.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大會上所有決議案將以投票 方式表決(惟倘決議案與程序或行政事宜有關,則主席准許以舉手方式表決)。投票表決 結果將根據上市規則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網站刊發。2.

  6. 香港中環畢打街 20號會德豐大廈 17樓 (港鐵中環站D1出口) +852 21111 211 +852 5595 6111

  7. K Cash.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483.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1. 組成. 1.1. 提名委員會(「 委員會」)根據本公司董事會(「 董事會」)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通過的決議案設立。 1.2. 委員會職權範圍須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規定及任何其他監管規定(經不時修訂)。 1.3. 除本文另有明確規定者外,委員會的會議程序須受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中有關規管董事會會議程序的條文所規管。 2. 成員. 2.1. 委員會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包括不少於三名成員,當中大多數成員須為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