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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3 小時前 · 47人初選・專頁|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5.30 裁決詳細報道 16名被告的裁決情況。(詳看下圖) +12 被告脫罪但仍需遵守保釋條件 法官約10時許開庭,裁定16名被告中,其14包括黃碧雲、林卓廷等罪成,大律師劉偉聰,及公民黨李予信等兩罪名不 ...

  2. 2021年2月28日 · 警方國安處今年1月拘捕超過50名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的人士相關人士今日28日須提前到警署報到最終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包括戴耀廷區諾軒等初選協調人去年在初選大勝的抗爭派」,無一倖免全部被告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亦有多

  3. 2021年9月23日 · 47名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港府履行職能。 被告宣揚、進行或參與謀劃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對港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內容或內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區別拒絕通過,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最終導致特首辭職。 被告為達致該謀劃,參選或不參與立法會選舉,及或煽動、促使、引致、誘使他人參選或不參選該選舉,並承諾當選後,故意或蓄意不履行立法會議員職務,即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本案至今有14名被告可保釋,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呂智恆、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鄒家成、陳志全、余慧明。

    • 鄒幸彤覆核勝訴 連帶初選案報道解禁
    • 去年初大搜捕逾50人 47人遭起訴違《國安法》
    • 律政司指示審訊不設陪審團

    鄒幸彤求撤傳媒報道限制被拒 質疑裁判官並無酙情權 求法庭覆核 初選案經多次提訊,但傳媒受制於《裁判官條例》第87A條,一直未能報道整個交付程序,當中包括被告的答辯意向。今次有份申請解除限制報道「交付程序」的何桂藍,之前也曾申請解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報道「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遭法官杜麗冰以「保護法庭程序公正」為由拒絕放寬,但不少被告都表明願意放棄相關保障。 今次「交付程序」報道解禁,源於羅德泉曾在「支聯會案」中,拒絕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的解除禁令申請。鄒幸彤其後提出司法覆核,獲高院裁定勝訴,裁決指羅官越權,表明當有被告要求取消報道限制時,裁判官便要解除,並無酌情權。初選案因而成為繼支聯會案後,第二宗獲解除報道限制的國安案件,同時令各被告的認罪意向公開。

    警方去年一月採取大規模上門拘捕行動,逾50名民主派被捕,國安處指他們參與2020年7月舉行的「35+初選」或提出「攬炒十步曲」,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試圖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經過逾30小時扣查後,眾人陸續獲准保釋,並須交出旅遊證件。 去年2月28日,除了民主動力司庫關尚義、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鄺俊宇、參與衞生服務界初選的劉凱文、袁偉傑、李國麟、李芝融,以及參與九龍西初選的安德里未被起訴。其餘47人遭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正式起訴,翌日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展開一連四日「馬拉松式」聆訊,期間至少8名被告不適須送院。 最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宣布,當中15人,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郭家麒、呂智恆、林景楠、柯耀...

    去年5月,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同年7月8日首次提訊日,到今年7月完成所有被告的交付程序。由於高等法院沒有刑期上限,意味著各人可直接被判《國安法》下的最高刑罰——終身監禁。辯方當時已詢問蘇惠德,案件是否公開審訊及設有陪審團等,蘇惠德僅稱可寫信向控方索取資料。 歷經6次提訊日,今年7月所有被告完成交付高院的程序,最新進展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上周六(13日)通知初選案被告,以「涉外因素」、須保障陪審員人身安全為由,行使《港區國安法》權力,指示初選案相關訴訟毋須設陪審團,而由三名指定法官審理。

  4. 2023年2月9日 · 民主派47初選案16名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被告續在西九龍法院 (暫代高等院)受審控方今早 (9日)在庭上播放新界東初選論壇的片段,並見上月改認罪並轉作控方證人的被告林景楠,初選時曾發言稱:撐「手足」便要支持「黃色經濟圈」。 犯人欄內隨即傳出嘲笑聲,其中被告之一的吳政亨更舉起中指示意。 林離開法庭有人護送. 被告林景楠是連鎖百貨店「阿布泰」的創辦人,該店亦一直打「黃店」旗號。 林在案件交付程序期間仍表示不認罪,直到今年1月中審前覆核改為認罪。 本案開審當日,林正式認罪,控方表明他將會擔任「從犯證人」,佐證其他被告的罪責。 林同意的案情,亦准毋須在庭上讀出。 林獲准退出審訊,並准繼續保釋,惟他當日經停車場出入法院大樓,上落車時均有人護送。 因遲交表經商討才獲准參選.

  5. 2020年10月9日 · 21歲男獲警隊取錄後遭朋友篤灰被揭家中藏氣槍伸縮棍被捕. 撰文:楊婉婷. 出版: 2020-10-09 20:15 更新:2020-10-10 00:27. 710. 消息指,一名21歲男子去年6月投考警隊,至上周收到取錄信,原定周四(8日)到黃竹坑警察學院出席迎新日,了解入學堂後的安排等,將於下周一(12日)入伍。 惟上周六(3日),招募組收到該名男子友人的電郵,指該男子曾多次出席反修例活動,電郵亦附有一張該男子在家中手持伸縮棍的照片。 由於伸縮棍屬於違禁武器,招募組人員知悉後,通知該名男子周四不用到警察學院,直接到警總招募組解釋上述舉報。 男子和盤托出,承認因貪玩而出席反修例示威,但沒有做犯法行為。

  6. 2021年6月22日 · 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一名被告鄒家成在裁判法院不獲保釋。 他今(22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稱,相信鄒若獲准保釋後,不會繼續從事危害國安行為,批准鄒保釋。 鄒是繼胡志偉獲准短暫保釋外出後,首名在裁判法院被拒保釋,但向高等法院申請成功的被告,他於傍晚7時許辦妥保釋手續後離開法院。 中各被告將於7月8日再提訊,到時控方應會申請將交付到高院審訊。 法官批准被告鄒家成以現金5萬元,以及人事擔保5萬元保釋,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和行為,不得參與或協調任何選舉,以及不得以任何方式聯絡外國官員、議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