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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關「停職」之相關規定. 考績應予免職 (年終考績丁等或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 (§18)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13Ⅱ) 違反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13Ⅳ) (根據 ...

  2. 留職停薪之相關規定 (930115修正第4條) 一.法令依據:. (一)公務人員任用法 (§28之1) (二)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二.留職停薪人員定義:. 係指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其他情事,經服務機關核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職缺及停止支薪,並於規定期間屆滿 ...

  3. 2020年1月5日 · 該局指出,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均屬所得稅法規定之薪資所得,又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屬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為所得額。 而執行業務所得係個人以其特定技能自力營生而取得之所得,如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等,其兩者性質有別。 此外,依民法規定,「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僱用人非經受僱人同意,不得將其勞務請求權讓與第三人。 受僱人非經僱用人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代服勞務。 」又「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之一部。

  4. 很多準老師們在報名各校的代理代課時,常常被簡章上那些:兵缺、懸缺、實缺、留職停薪缺....等等不同的名目搞得眼花撩亂,剛才有訪客在文章中用『回覆』方式詢問這兩者的差別,底下小龍將根據我的認知做簡單的說明: 實缺或懸缺: 該缺額上確實少了一個老師,只是學校未開缺甄選正式老師,至於為何不開缺,可能原因有很多 (例如怕以後學生減少老師反而太多),這點要問學校才知道。 其他原因缺額,如留職停薪缺、進修缺、侍親缺、育嬰缺等等. 該缺額上其實有一個正式老師佔住位子,只是該老師目前因某些原因而無法擔任該工作,所以學校開一個代課缺,找老師來暫時填補該工作的空檔。 兩者的差別: 擔任實缺或懸缺的代理教師,如果將來考上正式教職。 這一年將可併入教職的『服務年資』與『退休年資』。

  5. 故應徵時要多詳問公司組織狀況,現台灣中小企業其福利不是很 好,如:年終少、無特別假、薪水低(算法更複雜)、投保低( 影響退休金)

  6.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解釋彙編. 資格如下:. 年滿23歲,戶籍滿4個月,免保證金!. 僅需身分證、印章,登記後即可參選. 【禁治產人除外,不識字、老殘、傷病、貧困者皆可】所享福利如下【以台北市為例】:1每月4萬5仟事務費 ...

  7. 2013年10月25日 · 史上最牛移文單.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 移文單」屬於六大類公文中的「其他公文」,係用於來文非原受理機關之職權所能處理,而須將來文原案移請權責機關為適法之處理時。. 故移文單僅需在主旨內敘明來文機關、日期、字號及重點,並加註「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