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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務員職位空缺招聘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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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專為報考CRE及基本法測試人士而設, 令你充分了解考試要求,掌握答題技巧. 通過「綜合招聘考試 (CRE)」是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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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京市去年開展首次公務員聘任制工作聘任崗位集中在科技交通生物醫藥等領域共設6個高端專業職位其中北京市科委的2個職位和北京市交通委的交通運行監測技術高級主管職位已聘到人選其餘3個職位因無合適人選空缺目前所聘人員已簽訂

  2. 推薦 3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有關「停職」之相關規定. 公務人員在那些狀況下會被停職. 公務人員考績法. 考績應予免職 (年終考績丁等或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 (§18) 二.公務員服務法.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13Ⅱ) 違反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13Ⅳ) (根據司法院院解字4027-3號,撤職即停職) 三.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請病假已滿延長之期限或請公假達到已滿之期限,仍不能銷假者,應予停職。 四.公務人員交代條例. (一)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之處理:

  3. 面試時如何自我介紹 面試時,我們會面對形形色色的問題,而最令人啞口無言的,往往是一些最簡單和最常見的題目,比如請你自我介紹一下。大多數應徵者的反應是--我應該如何作答呢? 其實要懂得應對此問題,就要先做好準備 You'll have

  4.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公務人員俸給之起敘 (敘薪、換敘、核敘、降敘、晉敘)等相關規定. 主要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 (一)初任各官等職務人員,其等級起敘規定如下: (§6Ⅰ) (1)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初任薦任職務時,敘薦任第九職等本俸一級;先以薦任第八職等任用者,敘薦任第八職等本俸四級。 (2)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初任薦任職務時,敘薦任第七職等本俸一級;先以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者,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三級。 (3)高等考試之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三等考試及格者,初任薦任職務時,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先以委任第五職等任用者,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4)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四等考試及格者,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5. 兩者的差別:. 擔任實缺或懸缺的代理教師,如果將來考上正式教職。. 這一年將可併入教職的『服務年資』與『退休年資』。. 至於其他原因的缺額,則只能併入『服務年資』。. (其中有一個比較特別的是『兵缺』,要看代理兵缺的老師有無合格教師證,如果 ...

  6. 推薦 3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留職停薪之相關規定 (930115修正第4條) 法令依據:. ()公務人員任用法28之1)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留職停薪人員定義:. 係指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其他情事經服務機關核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職缺 ...

  7. 對於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等重要人事的任命,除民選首長身旁的機要人員(機要職)外,目前似有以下幾種任命方式: (一)以政務職方式予以任免者,例如直轄市政府之局處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之首長為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餘均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政務官」,且必需與直轄市長同進退。 (二)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任免者,例如縣市政府之一級單位主管中,得有三至五名以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單位主管。 必需注意的是,該等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一級單位主管實質上屬政治任命(類似於「政務官」,且須與行政首長同進退),但在法律上或實務見解上仍不屬於「政務職」,而屬於「事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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