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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舉例來說,小明10月10日就離職,但雇主在10月13日才向勞保局辦理退保,雇主就需多負擔小明三天的勞保費,小明如果月薪4萬元,日投保薪資為1,337元,雇主三天就要多付155元的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由於保費有20%需由勞工自行負擔,如果小明因此需多付

  2. 陳院長出席勞動政策座談會,聽取勞工對勞保年金改革建言。2013-01-06 01:00:00業務單位:勞保聯絡電話:02-8590-2866勞委會今(5)日上午在新北市政府舉辦「102年度勞動政策座談會」,行政院陳院長、勞委會潘主任委員及新北市朱市長等人

  3. 一、未依規定投保. 雇主不依勞保條例規定,為所僱用勞工辦理加入勞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保險費金額,處以4倍罰鍰。. 二、未依規定負擔保險費. 雇主未依規定負擔勞工之保險費,而由勞工負擔者,按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2 ...

  4. 營利事業如直接派遣業務代表在國外服務,而無分支機構或連絡處之設置者,其由該營利事業直接撥付之薪資或旅費支出, 可依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查核準則第七十一條或第七十四條規定核認。

  5. 發生勞工重傷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最高開罰30萬. 某新建工程發生一起勞工墜落職業災害,造成該名勞工全身多處骨折送醫住院治療,事業單位雇主卻未依法於事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遭臺北市政府依違反103年7月3日起正式施行職業安全衛生法開罰 ...

  6. 為保障勞工之基本勞動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防止. 雇主以法人之法律上型態,規避不當解僱行為之法規範,杜絕雇主解僱. 權濫用之流弊,自可將與『原雇主』法人有『實體同一性』之他法人, 亦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之情形併予考慮在內,即『原雇主』法人與另成. 立之他法人,縱在法律上之型態,名義上之主體形式未盡相同,但該他. 法人之財務管理、資金運用、營運方針、人事管理暨薪資給付等項,如.

  7. 近來桃園機場維護處易顯榮副處長再度壓制勞工不得休息,隨時派員稽查衍生勞工憤怒。. 請主管機關重視勞工權益,在桃園市政府轄區高達數千人勞工權益遭剝奪,「桃園市政府勞工局」藉詞推委未查辦,請究責。. 在桃園機場公司第一航廈、第二航廈員工含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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