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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日 · 若勞工受僱於公司工作期間,同時仍是從事本業工作之無一定雇主勞工或自營作業者,可於原屬職業工會繼續投保,換句話說,此類勞工可於公司和職業工會2邊都投保,保費則須2邊皆繳納,但這段重複投保期間的勞保給付,只能以較高投保薪資計算,無法合併
2018年5月1日 · 前述勞工於原發生職業災害單位退保之日起五年內,有再受僱從事工作加保後又離職退保情形,得辦理續保。 繼續加保效力為: 1.被保險人只能繼續參加普通事故保險,保險效力開始,自繼續加保申請書送達勞保局或郵寄之翌日起算。
2021年2月1日 · 《勞動基準法》在政府立法機關歷經幾次修正之下,明言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為因應各行各業不同之營運型態,另訂有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規定;另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得延長工作時間,其連同正常工時每日不得
2023年7月1日 · 換句話說,臺灣就業者的平均每月工時超過166小時,平均每週工時則超過38小時,僅略小於臺灣的法定工作時數。 以就業者的屬性來看:2021年「全時就業者」主要工作每週經常工時為41.6小時,與2019年相比下降0.6小時,略低於南韓的43.9小時、日本的42.5小時;「部分時間工作者」每週經常工時則為19.1小時,與2019年相比,上升0.7小時,高於南韓的17.2小時,低於日本的23.2小時。 綜觀來看,臺灣近年來在勞工團體等多方的努力下,多數就業者平均工時呈下滑趨勢,但與其他國家相比,仍有進步空間。 縮短工時已成為未來發展趨勢,臺灣受僱者每週經常工時50小時以上比率,已由2018年5.9%,下降至2020年4.4%。
2019年1月1日 · 2019 年 1 月 1 日. 0. 1046. AA018561. 業務人員看似時間自由,但卻不是絕對自由,若無法有效地管理和規劃時間,那麼時間就可能從指縫中溜走,業績成效也不高。 時間是公平、無私的,無論你是貧窮還是富有,每個人一天永遠都只有二十四小時。 不過,不同人的二十四小時所創造的價值卻完全不同,有的人可以日理萬機進而日進斗金;有的人看似行程滿滿但卻碌碌無為;還有的人什麼都不做,虛度光陰。 時間自主,工作挑戰更大. 時間彈性自由,並不等於業務人員可以隨意安排工作,時間彈性自主的保險行銷工作反而挑戰更大。 業務人員看似時間自由,但卻不是絕對自由,若無法有效地管理和規劃時間,那麼時間就可能從指縫中溜走,業績成效也不高。 忙碌≠高效.
2018年7月1日 · 1215. 想要有效運用工作日誌,主管首先要改變觀念,把工作日誌視為掌握和關心部屬的重要工具。. 善於利用工作日誌,主管除了能夠減少溝通的時間外,也可以有更多的時間進行輔導,提高工作效率和績效。. 壽險業的晉升機制與傳統行業的晉升機制最大的不同 ...
2018年5月1日 · 報稅季即將來臨,財務顧問通常有許多中小企業主的客戶,這些企業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常遇到許多問題,其中一點就是負責人常會詢問公司費用認列的狀況:公司還有多少交際費可以認列? 捐贈費用超限了嗎? 公司支付各項費用除了需取得合於稅法規定的憑證外,稅法針對某些費用及損失項目,有認列金額的上限,如超過稅法規定的限額,於申報所得稅時就必須將超出的部分調整剔除,因此造成課稅所得額變高,繳的稅也就變多。 瞭解這些在稅法上有限額規定的會計項目,除了可以省下稅金外,對於公司的整體營運規劃,費用控制等亦有幫助。 以下介紹常見的限額項目: 旅費:國內差旅費、國外差旅費及停車費、通行費、汽油費、計程車資等. *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