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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全民退休保障計劃 ,是 香港 規劃中的一種 社會保險 制度,簡稱 全民退保 。 當市民到達 退休 年齡後,無需通過任何經濟審查從政府取得固定金額以應付生活開支。 全民退休保障的原則是以 稅收 和工作人口的供款為長者退休後提供穩定及基本的生活保障是應對 人口老化 及長者貧窮的政策。 香港老人貧窮及人口老化現狀:根據統計處的數據,2012年香港65歲以上老年人口多達92萬,並預計老年人口將會持續上升,2039年將會多達249萬,佔整體人口28%,老年撫養比例高達454(每1,000名15至64歲人口需要供養老年人的數目),平均每兩個工作人口就要供養一個老人,香港明顯面對嚴重人口老化問題。 隨人口老化而來的,正是老人貧窮問題,因此香港社會必須為這嚴重社會問題作長遠。 背景 [ 編輯]

  2. 2019年10月25日 · 理工大學的香港市民對全民退休保障意見研究結果顯示約有三分之二市民支持無審查的全民退保。 (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不過要落實全民退休保障終歸還須看特區政府有否意願和決心扭轉承襲自英殖時期的管治思維英治時期港英政府往往只考慮短期的政治經濟利益不願對社會福利和勞工保障作出大刀闊斧的改革和投資以便維持行政吸納政治的有效性。 情況猶如文首提及,雖然港府在「六七暴動」後推出多項福利政策,穩定民心,但同時亦要確保商界的利益不會被社會福利所削,故以公共援助計劃取代全民退休保障。 這種務實的管治權術,不單以菁英階層的利益作首要考量,更抑制了社會目標及價值的公共討論。 更甚者是,回歸後港府對社會保障制度的取態,或多或少仍保留着英殖時期的框架和理性,變成了阻擋改革的慣常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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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現時世界銀行提出五條支柱的退休保障方案分別為: 零支柱:給予貧困長者最低入息的社會保障制度. 設有資產審查機制。 確保社會上不會有長者落入赤貧狀態。 第一支柱:公共退休保障金. 國家對合資格者給予退休金。 不同國家對領取資格有不同定義,例如居住年限、審查機制。 某些國家亦不設任何審查機制。 第二支柱:強制性職業或個人的退休保障計劃. 要求僱員及/或僱主在退休前為職業退休計劃或個人的退休計劃進行供款。 確保社會上收入較高的市民除最基本的公共退休保障金外,能夠獲得額外退休金。 第三支柱:自願性的儲蓄制度. 通過個人的儲蓄協助維持長者退休後的入息水平。 第四支柱:非正式的支採 (如家人支援)及其他非財務的支援. 通過家人的支持或其他非財務性公共資源/服務,協助提升長者的生活水平。

  5. 香港退休保障制度係參照2005年 世界銀行 提出的長者入息保障體系即五條支柱結構, [1] 描述香港現有及研擬中的退休保障制度現時香港面對高齡海嘯越趨嚴重65歲或以上的人口將由2016年佔全港人口的16%增加至2066年的34%。 [2] 而最新的香港貧窮情況報告亦顯示香港的長者貧窮問題十分嚴峻,2016年的長者貧窮率達44.8%。 即使在計算恆常現金的政策介入後,長者貧窮率仍達31.6%,顯示政府的「又審又查式」扶貧措施只會愈扶愈貧。 [3] 惟現在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並未包括「防貧」功效的全民退休保障,只依靠世界銀行退休保障制度中其餘四根支柱。 歷史 [ 編輯] 本港養老金制度發展大事記錄. [40] 零支柱(由公帑支付的社會保障計劃) [ 編輯]

  6. 2017年3月30日 · 全民退保的全稱是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指的是一種有關老年人士的社會保障制度計劃的內容提到當市民到達退休年齡後便能向政府領取固定金額的津貼以應付生活開支故此全民退休保障為解決人口老化的方案之一以利用稅收和工作人口的供款為長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為其基本原則。...

  7. 2017年1月5日 · 立法會視像截圖有報道指政府將於施政報告公布交代退休保障的大方向擬新設一項3,400元現金援助65歲以上資產約14萬港元以下的長者可申請多個團體早上在立法會前集會表明不會接受該方案促政府盡快落實全民退休保障民間長遠社會發展運動發言人黎婉薇批方案資產審查過緊許多有強積金存款的長者未必能受惠。 轟政府失職兼不負責任. 扶貧委員會委員馮檢基在會上再度批評,扶貧委員會不就退休保障作表態,歷經3年毫無進展,怒轟政府「失職同不負責任」。 建築地盤職工總會理事施志誠表示,年老後被解僱,現時退休卻沒任何保障,批評政府遲遲不肯落實全民退保,「勞碌一生,今日嘅社會有咩保障俾到我呢? 今日嘅社會畀到咩權益我呢?

  8. 退休計劃及貼士. 分享: 退休生活可以非常寫意優閒;但對部分人來說,由繁忙的工作生活過渡到退休生活,可能意味著難以預料的前景。 如你即將退休或已經退休,本文為你提供退休生活貼士和政府提供的相關服務,助你適應退休生活,享受豐盛人生。 強積金計劃權益. 你可能關注的退休問題之一,是如何提取你於工作時所累積的強積金權益。 一般而言,你須在年滿65歲退休時方可提取強積金權益;但在若干特殊情況下,包括年滿60歲並提早退休及永久離開香港,亦可提早提取強積金權益。 如你符合有關提取資格,可向計劃受託人出示身份證副本及提交已填妥的「累算權益申索表格」,以提取強積金權益。 如你最後的僱主須因你離職及退休而向你支付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他/她可向受託人申請從你的強積金權益中提取適當部分,以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