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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27日 · 單方面申請離婚. 雙方同意離婚 需1260元. 如夫婦雙方同意離婚且不涉資產及子女撫養權爭拗便可自行辦理離婚手續毋須律師處理就共同申請離婚而言申請雙方須向法院證明在申請前雙方已分居最少連續1年或在申請離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經雙方簽署的同意書而該通知書未被撤回。 其後,雙方只要填妥 共同申請書 ,連同結婚證明書正本或其核證副本,交往家事法庭登記處,並繳交存檔費用HK$630。 稍後,家事法庭會將共同申請列入特別程序案件表,屆時申請人須繳交HK$630的行政費用。 夫婦雙方毋須聆訊,其後便會收到一份列明雙方已同意離婚的條款副本,經過審訊後,便頒布暫准判令解除婚姻。 單方面申請 需理據證明婚姻終結. 若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申請手續麻煩得多。

  2. 以下連結載有向法庭申請離婚的相關資訊包括須填寫的表格訴訟詳情以及聘請律師事宜怎樣申請離婚 在離婚程序中尋求法律諮詢和支援對你會有幫助

  3. 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離婚呈請書 」,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假如雙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雙方應填寫一份共同申請書 」,並親自送交上述地點。 對離婚案的司法管轄權. 如屬下列情況,法院對根據婚姻訴訟條例進行的離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轄權─ (a)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為居籍; (b) 在緊接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間內,婚姻的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或. (c)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繫。 結婚後多久才可申請離婚? 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則要在結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離婚呈請。 是否必須說明提出離婚的原因?

  4. 單方申請離婚手續. 如果 單方面提出離婚申請申請程序就麻煩多了申請離婚者須要填妥一份離婚呈請書並交到香港家事法庭登記處。 離婚申請人一定要證明有理由或認為婚姻已到終結,即是香港法庭所說的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的地步,香港法庭會接受下面其中一個原因: 填寫離婚申請書,並將其交給家庭法院登記處。 需向法院証明有理由或依據得出婚姻已經結束的結論,即法院所說的“婚姻已經破裂,無法挽回”。 法院將接受下一個或多個理由作為證明: -配偶有通姦行為,而申請人認為他/她無法忍受與他/她一起生活; -配偶的行為超出合理預期,申請人不可以與其生活在一起; -在提出離婚申請之前,申請人已與其配偶分居至少連續一年,且其配偶同意離婚; -在提出離婚申請之前,申請人及其配偶已經分居至少連續兩年。

  5. 2024年4月22日 · 之後家事法庭將此案件列入特別程序案件表需另繳交HK$630的行政費用整個過程中雙方無需出席聆訊法庭審理後會發出暫准離婚判令單方面申請離婚的費用與程序 單方面申請離婚較為複雜

  6. 1. 提交離婚呈請書 (如屬單方面申請離婚) 或共同申請書 (如屬共同申請離婚) 單方面申請離婚. 所需文件: 申請離婚的一方須填寫一份離婚呈請書 (表格2) 及其它相關文件,例如: 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表格2B)、財務報表 (表格 E)、訴訟程序通知書 (表格 3) 及文件送達認收書 (表格 4),連同結婚證書正本或核證副本),送交至香港家事法庭。 所有 相關離婚表格 可以在司法機構網站下載。 呈請人必須證明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法庭會接受下列其中一項或多項理由為證明: (i) 配偶曾與人通姦,而呈請人已無法忍受與他 / 她共同生活。 (ii) 配偶的行為令人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可與他 / 她共同生活。 (iii )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居最少連續1年,而其配偶亦同意離婚。

  7. 離婚案的收費一般分為兩個部份: 法庭費用. 律師費雜費. 簡單的離婚案件法庭費用最少約$1300-$1500左右香港家事法院是按文件逐份收費的不同的文件收費亦可能不同。 倘若您的案件複雜,法庭費用也會上調。 欲了解律師收費詳情,請即與我們聯絡。

  8. 申請離婚之程序和理由. 離婚和婚姻訴訟通常會在區域法院的家事法庭內由區域法院法官主審而法院必須收到離婚呈請或離婚申請後才會開始研訊程序如個案牽涉的法律問題較為複雜或涉及相當高價值的資產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將個案轉往高等法院審理。 高等法院法官更富經驗,因此更加適合處理複雜的個案。 若干事項必須在高等法院展開法律程序例如申請監護令將子女的管養權交給法庭)。 有關監護令的詳情,請參閱 離婚 > 子女事宜 > B. 我的妻子要申請離婚,並計劃在排期審訊期間帶同我們唯一的女兒離開香港,我能否阻止她? A. 離婚的理據是什麼? 我是否必須向法庭解釋我要離婚的原因? 概括來說,只有一個理據可以將婚姻結束,即「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之地步」。

  9. 家事法庭表格 查詢 可輸入資料的 MS Word表格 pdf 表格 共同申請書(表格 2C) 29 KB 77 KB 離婚呈請書(分居2年)(表格2) 73 KB 132 KB 離婚呈請書(通姦)(表格2) 93 KB 離婚呈請書(行為)(表格2) 72 KB 131 KB 離婚呈請書(1年分居同意)(表格2) 73 KB

  10. 夫婦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才可經由香港法庭處理有關離婚的申請或呈請向法庭提出呈請或申請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是以香港為居籍現時有若干方式決定某人是否以香港為居籍舉例說如果有關人士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或他們是經已在香港連續居住滿七年的中國公民他們便會被視為以香港為居籍); 向法庭提出呈請或申請當日之前三年內婚姻的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 向法庭提出呈請或申請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繫」。 是否與香港有「密切聯繫」,將視乎每個個案之情況而定,例如在提出離婚前雙方經已在香港居住了多久、打算居留多久、是否在香港工作,和他們有否在本地取得任何財產或租賃物業。 3. 結婚多久才可辦理離婚? 「一年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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