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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名稱. 檔案下載. 第三章:牌照. 附件3.1 《安老院條例牌照申請表. PDF版 / Word版. 附件3.2 安老院員工名單. PDF版 / Word版. 附件3.3 提交安老院圖則須知. PDF版.

  2. 安老院實務守則2020 年1 月(修訂版) 1 - 2 老院;(c) 由社會福利署署長藉刊登於憲報的命令豁免的任 何安老院或任何種類的安老院。1.1.8 1.1.9 安老院 《安老 院 條例》及《殘疾人士 舍 (第 613章) 彼此為互相豁免的條例。任何院舍如同時符合《安老院

  3. 管的安老院種類已由2020 年1 月2 日開始擴展至涵 蓋護養院因此領有安老院牌照的護養院必須遵守安老院條例安老院規例》,以及由社會福利署 署長發出的安老院相關實務守則包括本實務守則 規定

  4. 安老院的規管. 在香港經營的安老院受安老院條例》(香港法例第459章)、《安老院規例》(第459章附屬法例A安老院實務守則》(實務守則規管實務守則列出經營料理管理或以其他方式管制安老院的原則程序指引及標準。 請按此下載《 安老院條例 》(香港法例第459章及其 附屬法例. 請按此下載《 安老院實務守則 》及其 附件. 請按此瀏覽 安老院牌照事務處向安老院發出的通函及/或指引.

  5. 安老院實務守則由社署署長根據 《安老院條例》(香港法例第459章)第22 (1)條 發出旨在確保持牌安老院舍的處所設計人手運作及管理等均符合發牌條件院舍亦同時有足夠資源照顧住客的護理需要為他們提供安全而衛生的居住環境。 《實務守則列出經營打理管理或以其他方式管控安老院的原則程序指引及標準院舍遵守實務守則是發牌的條件之一。 《實務守則》亦詳列一系列對本港安老院舍的要求,涵蓋牌照、建築物及住宿設備、安全及防火、樓面面積、家具及設備、管理、安老院員工、保健及照顧服務、感染控制、營養及膳食、清潔及衛生設備和社交照顧等多個範疇。 請點擊 此處 以閱覽社署最新的《實務守則》。 社署署長會不時檢討和修訂《實務守則》,以照顧本港安老院舍住客的需要。

  6. 安老院實務守則. 二零零五年十月 ( 修訂版) 目 錄. 第一章. 引言. 1.1 概要 . 1.2 條例和規例的目的. 1.3 豁免證明書及牌照. 1.4 註冊證明書. 1.5 保險. 1.6 安老院結業. 第二章. 安老院的分類. 2.1 安老院的分類. 2.2 安老院種類的界定. 2.3 混合式安老院的分類. 第三章. 牌照. 3.1 牌照的申請. 3.2 牌照的發出. 3.3 發牌條件. 3.4 牌照續期. 3.5 牌照的展示. 3.6 牌照格式. 第四章. 建築物及住宿設備. 4.1 概要. 4.2 租約條件及大廈公契. 4.3 對安老院處所的限制. 4.4 設計. 4.5 基本設施. 4.6 易於抵達的程度.

  7. www.legco.gov.hk › yr14-15 › chinese2015 6 8 - LegCo

    Legislative Council. 立法會CB(2)1595/14-15(08)號文件 檔 號:CB2/PL/WS. 福利事務委員會. 2015 年6 月8日舉行的會議.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為監管安老院舍而設的巡查及發牌制度. 目的. 本文件旨在概述立法會及其轄下委員會過往就為監管安老院舍而設的巡查及發牌制度所作的討論背景. 2. 據政府當局表示,《安老院條例》( 下稱" 該條例")於1996 年6 月1日起全面實施;該條例制定條文,透過由社會福利署署長管理的發牌制度1 規管安老院2。 立法的目的是確保院舍為住客提供的服務符合認可標準,並且對住客的身心和社交生活,有所裨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