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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女戶主原來繳付1800元訂金但當晚與家人商量後決定不維修要求對方退款但擾攘近3星期對方最終只願退回1500元另外300元指為代繳屋宇署費用不能退回根據現時強制驗窗條例容許合資格的驗窗人員在完成驗窗後同時負責窗戶維修

  2. 2010年8月27日 · 」,102年4月16日立法院又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上開規約範本內容法制化,在該法第8條第2項明文規定 :「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兒童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防墜設施。 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 」所以,現在公寓大廈住戶家中若有12歲以下兒童,是可以裝設「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防墜設施」,如坊間所見隱形鐵窗等設施,以達防墜護兒效果。 我要檢舉. # 梁淑華律師 # 公寓大廈 # 管委會 # 隱形鐵窗 # 不突出外牆面 # 限期改善 # 拆除. 台長: 梁淑華律師. 您可能對以下文章有興趣. 佔用公寓大廈共有的法定空地,小心觸犯竊佔罪. 天花板漏水,由樓上或樓下住戶負責?

  3. 2023年1月16日 · ④限期開工義務: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日起,應於六個月內開工;並應於開工前,會同承造人監造人將開工日期,連同姓名或名稱、住址、證書字號承造人施工計畫書,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 起造人因故不能於前項期限內開工時,應敘明原因,申請展期一次,期限為三個月。 ⑤損害賠償:如果施工過程中,因故造成鄰損或其他損害,視個案情況差異,起造人、監造人、承造人需負起賠償責,唯責任與賠償比例,最終往往由法院裁定。 定期收到快訊? 加入安信line@ 我要檢舉. 台長: ansin0520. 您可能對以下文章有興趣. 害怕買到「爛尾樓」? 不動產開發信託降低入手預售屋風險.

  4. 2010年12月6日 · 預售屋買賣會發生坪數不足或超過契約記載坪數的問題,為此內政部於90年9月3日台(90)內中地字第9083626號函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第5點「房屋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第 點同日第9083628號函公告「預售屋買賣契約書

  5. 1.申請雜項執照~圍籬 臨時水電. 2.申請建照~會同建築師申請. 3.送鑑界成果圖. 4.報開工. 5.工地工程放樣. 6.開挖 (找工地附近的空地 堆放往後好就地回填) 須注意開挖深度 (可麻煩模板師父用水平儀幫你測量)1~3天. 7.pc混凝土搗築10cm (為了往後好施工放樣) 1天. 8.放樣 地樑鋼筋扎綁 (模板放樣) (水電污水管安裝) 2~6天. 9.大底混凝土搗築(澆置) 50c m 1天. 10.地樑組模 1~5天. 11.地樑混凝土搗築 1天. 12拆模---基礎回填級配(水電管路安裝) (安裝化糞池) 2~3天. 13.一樓底板 柱筋 版筋扎綁 (水電配管) 2~5天. 14. 一樓底板搗築 1天 (鋼筋 混凝土進場 要跟廠商拿 鋼筋無輻射證明 氯離子分析報告)

  6. 2011年3月26日 · 又頂樓住戶前開行為應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者,依同法第8條第2項及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 (下稱管委會)應予制止,經制止不從者,則應報請各該主管機關依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以罰鍰,該住戶並應於1個月內回復原狀,或由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回復原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 另頂樓住戶若係建物所有權人,前開情形應已違反建築法第77 條第1項規定者,依同法第9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得處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必要時,並得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又若分管契約除約定頂樓平台由頂樓住戶專用外,並具體約定同意由頂樓住戶加蓋違建使用,會因為違反前述法令而無效,其他樓層住戶仍可循前述途徑,請求將頂樓住戶搭蓋違建拆除。 我要檢舉

  7. 2011年3月7日 · 首先第三人占有法拍屋通常是債務人在房子被查封前已將房子出租給第三人訂有租賃契約之後房子經法院拍賣而由他人得標拍定人取得房屋所有權。 雖然照理說,租賃契約是一個債權契約,租賃關係只會存在承租人與出租人(即債務人)之間,承租人只能持租賃契約,向之前的出租人(即債務人)主張,而不得對抗新的房屋所有權人(拍定人),不過,因為我國民法為了保護通常是經濟上弱者的承租人,而將原本存在於債務人與承租人之租賃契約,移由拍定人承受,使得承租人在原有租賃契約存續期間得以繼續居住而不用搬家(修正前民法第425條規定:「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