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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 「 強制驗樓計劃 」已於2012年6月30日實施,規定樓齡30年或以上的樓宇,須每10年進行一次樓宇檢驗,包括公用地方、外牆、伸出物及招牌,藉以解決香港樓宇失修的問題。. 為協助有需要的業主履行法例的要求,市區重建局及香港房屋協會於2012年8月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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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 簡介「強制驗樓計劃」的要求及注意事項 - 屋宇 ...

    • 强制验楼资助计划

      强制验楼资助计划 [「强制验楼资助计划」已于2024年3月 31 ...

  2. 強制驗樓計劃.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須在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如須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監督下進行所須的訂明修葺。 關於強制驗樓計劃. 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的簡介短片及其他相關簡介會. 收看短片及了解其他相關簡介會詳情. 快速瀏覽. 涵蓋範圍及標準. 程序. 指明表格. 搜尋驗樓通知的狀況. 相關人員. 註冊檢驗人員及註冊承建商. 了解更多. 業主/業主立案法團. 了解更多. 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須採取的行動.

  3. 屋宇署會向選定的目標宇的業主送達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限內為宇進行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 檢驗範圍包括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

  4. 強制驗樓計劃.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須在接獲獨立審查組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 ...

  5. 強制驗樓計劃概要. 本港的樓宇失修問題存在已久。. 舊樓欠缺妥善維修保養,會對居民和公眾構成威脅。. 政府在 2003年和 2005年進行公眾諮詢。. 諮詢結果顯示,社會上存在共識,認為應推行強制檢驗計劃,以對付本港的樓宇失修問題。. 為對付本港的樓宇失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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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甚麼是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 強制驗樓計劃規定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每10年進行一次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檢驗範圍包括樓宇的︰. 外部構件及其他實體構件; 結構構件; 消防安全構件; 排水系統; 認明位於樓宇公用部分、公用部分以外的樓宇外部 (如外牆、天台或平台、與樓宇毗鄰的庭院或斜坡),或在樓宇臨向或緊連的任何街道上的僭建物。 強制驗窗計劃則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業主,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每5年為樓宇所有窗戶進行一次訂明檢驗,並在檢驗後,負責監督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8. 強制驗窗計劃. 1. 在發出法定通知約一至兩個月前,屋宇署會向被選定為目標樓宇的法團發出預先知會函件,或將有關函件張貼在樓宇的顯眼位置,預先通知業主須進行所需的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工程。 署方不會另行向個別業主發出預先知會函件。 2. 在發出預先知會函件的一至兩個月後,屋宇署會向目標樓宇的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限內,對樓宇的窗戶進行訂明檢驗及檢驗後認為需要的訂明修葺工程。 在發出法定通知後,有關樓宇名單會上載到屋宇署網站。 3. 樓宇業主如接獲根據強制驗窗計劃送達的法定通知,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在指定期限內進行所需的訂明檢驗。 4. 該合資格人士須親自進行訂明檢驗,以確定窗戶是否已變得危險或可變得危險。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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