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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在辭退員工時可以選擇使用強積金中僱主強制性供款及累算權益部分(包含盈虧)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此安排俗稱為「對沖」。 現有「強積金對沖」機制中,僱主可以用強積金供款,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即僱主供款的5%(或最多每個月1,500港元),所累積下的本金,加上所賺蝕的金額(累算權益)。 如果僱主額外為僱員以「自願供款」方式供款,這筆僱主自願供款累算權益亦會計入可對沖金額內。
      www.am730.com.hk/財經/強積金對沖-mpf對沖計算-生效日期-長期服務金懶人包/42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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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會分為 轉制前及轉制後兩部分 ,計算方式如下: 例子.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總額超逾390,000元的情況. 根據僱傭條例》,現時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 最高款額為390,000元 。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上限將 維持不變 。 假若僱員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總額即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及轉制後部分的總和超過390,000元, 超出上限的部分須從轉制後部分扣減 (即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款額應為 390,000元減去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款額後的餘額 )。 例子. 在轉制日或之後才開始受僱的僱員. 現行《僱傭條例》規定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計算方式及上限 維持不變 :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3. 2023年12月14日 · Bowtie 與人力資源管理專家 Workstem 聯合為你帶來這份懶人包詳細講解強積金對沖機制新安排對僱主和僱員的影響以及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强積金對沖是甚麼意思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在辭退員工時可以選擇使用強積金中僱主強制性供款及累算權益部分包含盈虧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此安排俗稱為對沖」。 立法會於 2022 年 6 月 9 日通過《2022 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於轉制日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取消對沖安排,此後僱主僅可使用強積金內的自願性供款累積權益作對沖用途。 為甚麼要取消強積金對沖?

  4. 你好我叫「 計得掂 」! 想了解將來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生效之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同政府資助款額點樣計? 等我 「計得掂」 同你計掂佢啦! 立法會於2022年6月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 (抵銷安排) (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對沖安排 )。 政府已宣布將於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會透過憲報公告訂明取消「對沖」生效日期(即「轉制日」)。 為協助僱主適應政策轉變,政府將推出為期25年的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在取消「對沖」安排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支出。 即刻計. 多了解.

  5. MoneyHero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為你拆解MPF對沖是什麼強積金對沖利弊遣散費計算及長期服務金對沖計算方法和案例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分別等取消強積金對沖日期. 立法會在2022年6月9日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隨後政府在6月17日刊憲預計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將於2025年實施屆時僱主將不可以用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來抵銷裁員結業時的僱員應得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但法例不具追溯力,在取消強積金對沖生效前,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仍然可被對沖。 強積金對沖意思是什麼? 「強積金對沖」意思是僱主以強積金僱主供款的部份來抵銷裁員、結業時的僱員應得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安排。

  6. 你的位置. 主頁. 強積金制度. 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抵銷安排. 僱主發放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可能有權獲僱主發放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有關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支付條件及計算方法可以瀏覽 ,查閱更多資料。 以強積金抵銷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僱主可以使用由僱主為僱員作出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抵銷根據僱傭條例須向僱員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抵銷程序. 進行抵銷的方法有兩種,視乎僱主有否先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而定。 僱主可向受託人提交證明文件,從僱員的帳戶內提取由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僱主可能需要僱員書面確認已收妥該筆款項,以便向受託人申請抵銷。 僱員可以直接向受託人提交書面申請,以提取帳戶內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7. 2022年9月2日 · 強積金對沖取消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 Workstem一站式人力資源解決方案. 强積金制度實行以來,「對沖」機制便一直沿用,但立法會於2022年6月9日通過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 ,旨在取消使用強積金制度下的對沖安排並預計於2025年實施那麽你瞭解强積金對沖意思是什麽嗎? 為何要取消這一安排? 取消后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又該如何計算? Workstem强積金對沖懶人包爲您一一解答! 强積金對沖意思是什麽? 按照《僱傭條例》,「强積金對沖」指僱主可使用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及累算權益,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强積金對沖取消(轉制日)後,僱主的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可繼續用於對沖。 爲什麽要取消强積金對沖?

  8. 1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將於何時實施 2: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式有何不同? 問 3: 如僱員在轉制前的僱傭期不足兩年或五年會否影響其領取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的資格? 問 4: 如僱員在轉制前的僱傭期少於一個月 (月薪僱員)或30日(非月薪僱員),如何計算其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的款額? 問 5: 如僱員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總額超過《僱傭條例》所規定的39萬元上限,應如何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及轉制後部分的款額? 問 6: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是否所有款項都不可再用以「對沖」僱員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問 7: 取消強積金「對沖」會為僱員帶來什麼實際得益? 問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