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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就其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以下指明地方的人,須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 大廈若於過去14日內有兩個或以上單位出現無關連確診個案,會被納入上述公告。 1月3日更新版;強制檢測大廈名單一覽 強制檢測公告下的指明地方(截至2021年1月2日) ●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2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逾兩小時的人,須於2021年1月5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受檢者若在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 ...
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0102/s00001/1609582058880/強制檢測大廈名單一覽(1月2日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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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冠狀病毒病 - 強制檢測公告指明場所名單列表. 2022年12月22日. 點擊這裡查看最新版本. 日期.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2022年12月23日. ctn_20221223.pdf. 492.21KB.
2022年3月23日 · 政府於3月22日宣布恢復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指明地方的人士(包括居民、員工和訪客等)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點擊這裡查看最新版本 的強制檢測公告(指明場所名單列表)。
因應衞生防護中心早前宣布更新涉及變異病毒株確診本地個案的檢疫安排,與相關個案於同一大廈居住或於相關個案居住大廈內工作的人士,須按衞生署的公布於指明日期進行強制檢測,並須自行監察直至21日屆滿(相關的大廈及檢測日期見 www.coronavirus.gov.hk/pdf/CTN_Specified_premises_and_Dates_of_Testing.pdf )。 為謹慎起見,已經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亦須接受上述強制檢測。 政府早前已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要求所有密切接觸者的同住成員接受強制檢測。
2022-08-16. 強制檢測公告詳情 (2022 年第775 號號外公告) Details of Compulsory Testing Notice (G.N. (E.) 775 of 2022) 類別人士. Category of Persons. (I)(a)(i) . 陽性檢測個案曾到訪的地點. Places Visited by Tested Positive Cases. 指明任何曾於以下指明期間及時段身處指明地點的人士(不論以何種身分身處該等地點,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住客、學生及訪客,另 有指明者除外)為指明類別人士[ 見附註]:
2022年10月13日 · 政府強烈提醒市民必須嚴格遵守強制檢測要求,按時完成強制檢測。 政府已在各區設立社區檢測中心/社區檢測站/臨時流動採樣站,便利他們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接受強制檢測。 即使是已經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人士,亦必須接受上述強制檢測。 三個月內曾經檢測呈陽性結果的人士(包括衞生署已記錄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以及已向衞生署申報的自行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無需接受強制檢測。 至於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他們必須按相關強制檢測公告進行核酸檢測,而不能使用快速抗原測試,以符合公告要求。 換言之,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不會獲視作為符合強制檢測要求。 此外,除非持有醫生證明書證明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以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檢測,否則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不能遞交深喉唾液樣本以符合強制檢測要求。
2022年12月23日 · 2022.12.23. 政府宣布重啟強制檢測公告,到訪高風險地區人士須接受核酸檢測。 3個月內曾接受檢測呈陽性人士,包括核酸檢測陽性個案、及已向衛生署申報的快速測試陽性個案則無須再接受強制檢測。 今日(23日)新增10處納入名單,以下整理港九新界強制檢測大廈、工作場所名單及地點一覽 。 最新更新時間:2022年12月23日 (21:00) 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今日 (23日)公布新增20252宗確診個案,本地個案佔19328宗。 政府重啟強制檢測公告,3個月內接受核酸檢測或已申報的快速陽性個案則無須接受強檢。 今日(23日)新增10處納入名單,以下為港九新界強制檢測大廈、工作場所一覽。 點擊圖片放大. 同場加映:【今期Chill抵】韓國炸雞店Puradak Chicken登陸將軍澳!
2022-12-22. 強制檢測公告詳情 (2022 年第1169 號號外公告) Details of Compulsory Testing Notice (G.N. (E.) 1169 of 2022) 類別人士. Category of Persons. (I)(a)(i) . 陽性檢測個案曾到訪的地點. Places Visited by Tested Positive Cases. 指明任何曾於以下指明期間及時段身處指明地點的人士(不論以何種身分身處該等地點,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住客、學生及訪客,另 有指明者除外)為指明類別人士[ 見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