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 › tc › index消費券計劃

    ENG. 繁體. 简体. 字型大小. Facebook. Instagram. 消費券計劃. 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 立即登記. 資格準則及券額. 現有登記人. 新登記人. 臨時服務中心. 儲值支付工具. 領取消費券. 使用消費券. 時間表. 常見問題. 資訊中心. 過往計劃. 聯絡我們. 遵守2A級無障礙圖示,萬維網聯盟(W3C)- 無障礙網頁倡議(WAI) 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 2.0. 無障礙網頁嘉許計劃.

    • 聯絡我們

      2023-24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推行2023年消費券計劃,向合 ...

    • 常見問題

      若合資格人士沒有登記2022年消費券計劃,現時能否補辦登記 ...

    • 立即登記

      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的登記期已於2023年6月27日結束。. ...

    • 新登記人

      新登記人 (除非特別註明,否則此頁面所指的「消費券計劃」 ...

    • 臨時服務中心

      (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臨時服務中心已於2023年6月27日後 ...

    • 儲值支付工具

      2023-24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推行2023年消費券計劃,向合 ...

  2. (只適用於新登記人) (除非特別註明否則此頁面所指的消費券計劃計劃均是指2022年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 新登記人可在計劃的登記期內 (2022年6月23日至7月23日)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按此進入遞交電子登記。 市民可透過「智方便」(iAM Smart應用程式或上載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香港居民身分證複本作身分認證並填寫登記資料。 在完成登記程序後,市民一般會於一星期內收到有關結果的短訊通知。 使用「智方便」(iAM Smart)帳戶作身分認證的登記人須直接透過其流動裝置內的「智方便」應用程式遞交電子登記,市民可 按此 了解登記流程。

  3. 2022年6月13日 · **********************. 政府今日六月十三日公布二 二二年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計劃」)的多項詳情。 現有登記人(即曾在今年四月獲發第一階段5,000元消費券的市民)如在第二階段無意轉換儲值支付工具或更改其他登記紀錄,便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政府會利用現有他們的登記紀錄作資格審核,並在七月底以短訊通知結果。 他們獲核實資格後會在八月七日(星期日)開始獲分期發放合共5,000元的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

  4. 新登記人可在計劃的登記期內 (2023年6月5日至27日)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按此進入遞交電子登記。 市民可透過「智方便」(iAM Smart應用程式或上載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香港居民身分證複本作身分認證並填寫登記資料。 在完成登記程序後,市民一般會於一至兩星期收到有關結果的短訊通知。 使用「智方便」(iAM Smart)帳戶作身分認證的登記人須直接透過其流動裝置內的「智方便」應用程式遞交電子登記,市民可 按此 了解登記流程。 有關「智方便」應用程式的詳情,可參閱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相關網頁 ( https://www.iamsmart.gov.hk )。 新登記人亦可上載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香港居民身分證複本作身分認證。 請 按此 了解登記流程。

  5. 2022年7月21日 · 二二年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計劃將於星期六七月二十三日截止登記政府發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一日提醒符合資格而又從未登記的市民以及有意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以收取第二階段消費券的現有登記人把握時間透過計劃網站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內的電子登記平台或前往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辦理手續無意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的現有登記人政府會於稍後根據六月十三日公布的計劃資格準則為他們進行資格審核。 所有登記人會收到其審核結果的短訊通知。 短訊會以特定電話號碼(+852 6059 1120)發出。 市民亦可透過熱線18 5000的語音系統查詢其審核結果。 合資格登記人會在八月七日開始分期獲發放電子消費券。

  6. 其他人也問了

  7. 2022年(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資格準則及券額. 資格準則. 計劃的資格準則[ 註1]如下,登記人必須: 於2022 年6 月13 日或之前年滿18歲;以及. 在2022 年6 月13日為: (i) 香港永久性居民,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 註2]或由人事登記處處長根據人事登記規例》( 第177A )發出的有效豁免登記證明書》;. (ii) 香港居民,憑《前往港澳通行證》( 俗稱「單程證」)來港或由上述(B)(i) 段所述人士作保證人以受養人身分在香港合法逗留[註3] ,並持有有效香港居民身分證[ 註2]或由人事登記處處長根據《人事登記規例》( 第177A 章)發出的有效《豁免登記證明書》;或. (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