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0年4月1日 ·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租賃專法是規範消費與非消費關係之住宅租賃契約處理房東與房客面臨的租屋契約糾紛並建立包租代管專業服務制度此外房東還可享有多項租稅優惠包括房東申報房屋租賃所得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 一般情況下,房東申報房屋租賃所得時,申報方式有2種: 1. 以全年實收租金扣除43%必要費用。 2. 採列舉扣除,將房屋出租時發生的必要損耗及費用,包含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等逐項自租金收入中列舉扣除後,申報的租金收入。 而自二 一八年起,依據租賃專法規定,將房屋委託包租、代管業者,依照「社會住宅」或「一般住宅」方案的不同,享有不同所得稅減徵優惠。 租賃住宅服務業可分為——

  2. 2019年7月1日 · 今年五月報稅季,替好幾位有財產交易所得稅的個人客戶算稅與報稅,也有許多人前來諮詢不動產交易所得稅的各項問題,例如:新制房地合一稅與舊制有什麼不同? 房地的交易日及取得日該如何認定? 持有期間該怎麼計算? 受贈或繼承來的房子,在這兩年賣掉,到底是適用舊制還是新制房地合一稅? 計算房屋交易所得時,成本該如何計價? 繼承來的房子,日後出售如何適用自用住宅租稅優惠? 本篇將以問與答的方式,來逐一回答大多數人面對房地交易所得稅經常面臨到的問題。 問題1 新制房地合一稅與舊制有什麼不同? 房地所得稅新、舊制最大的差別,就在於土地的獲利部分。 在舊制下,土地按公告土地現值所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不納入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僅就房屋部分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3. 2019年10月1日 · ! 」,就好像Uber、Airbnb等服務,將成為未來主要的消費行為模式。 所以,未來當我們進入到「過渡期」時代,人們注重租賃使用,更甚於自己擁有資產時,他們會更加依賴現金流的收入。 過去,當大家主要依靠資產的時候,只要微薄的收入即可賴以維生;而現在,想要購買資產卻愈來愈困難,所以能夠預見的是——我們會更加依賴現金流的收入。

  4. 2023年5月1日 ·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臺灣與英國國際會計師CPA 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著有《節稅的布局》及《重複的力量》 曾聽聞5月的景氣及房市通常不太好,情侶也會減少出門約會的次數;也有人用「五窮六絕」來形容每年5、6月的景氣,指1年12個月中,資訊硬體的產製、代工訂單、營收等方面,在5、6月時會呈現最低迷的狀況,也就是所謂的淡季及度小月。 為什麼上述情況都在5月發生? 原因恐怕都跟繳稅有關。 5月是一年一度報所得稅的季節,民眾擔心繳了稅後荷包失血,連帶的不想消費與看屋,可見繳稅的影響力非常大。 在瞭解如何節稅之前,首先得認識綜合所得稅是什麼。 綜合所得稅計算公式如下: 所得淨額= 所得總額-免稅額-一般扣除額(標準或列舉)-特別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

  5. 2023年5月1日 · 根據行政院所發布的數據,臺灣的核心家庭占比(指家庭成員為父母親,以及至少一位的未婚子女,但可能包含同住的已婚子女,或是其他非直系親屬)在2012~2021年的10年間,從原本的38.98%降至33.02%,減少近6個百分點;而戶數則是從314萬戶降至294萬戶,也就是 ...

  6. 2019年9月1日 · 這4個步驟又以「衝突」為最重要,衝突是讓核心歧異顯化,並進入處理狀況。 一般主管害怕衝突,盡量隱藏問題,製造表面的和諧,這只會深化歧見,甚至製造更大的衝突。 不害怕衝突、積極面對衝突,甚至主動挑起歧異,並讓歧異進入可控制的衝突狀況,這些都是一個組織重新找到平衡與和諧的必要過程。 所謂可控制的衝突,就是有歧異被正視、被討論,有爭執但對事不對人,有摩擦但不傷筋動骨,最後要為歧異找到大家都「不滿意但可忍耐或接受」的共識。 團隊不可能永遠和諧,當任務改變、面臨挑戰,或新成員加入,組織都會進入不平衡狀況。 成員要習慣在磨合、衝突中尋找新的妥協與平衡,主管更要有處理衝突的能力,才能打造有執行力的團隊。 後記.

  7. 2018年12月1日 · 中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已於二 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通過,新法自二 一九年一月一日上路,今後在大陸工作或居住滿一百八十三日即須申報全球收入。 其中,有關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及稅率提前於二 一八年十月一日起實施。 上一期專欄文章已就稅務居民認定方式、交換CRS資訊方式、臺商是否兩邊皆將繳稅等議題作說明,本期進一步探討個人所得稅之起徵點、稅率、計算申報、徵收範圍、稅收減免等主題。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 新的個人稅起徵點提高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