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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6月3日 · 根據基本法第24條的規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均為香港居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居留權。 1997年7月1日,年約10歲、父親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吳嘉玲偷渡來香港,未能獲得居港權,引發爭議。 7月9日,特區政府向臨時立法會提出入境條例修訂條例,於翌日實施居留權證明書計劃,規定有關人士必須持有附貼有效居權證的有效旅行證件(即單程證),才可確立基本法第二十四條二款第(三)項所指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 吳嘉玲在父親的代表下,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稱入境條例有關修訂違憲 。 其後,同樣提出司法覆核的人士增加。 終審法院於1999年1月29日裁定,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不論有無單程證,不論婚生或非婚生,不論出生時父或母是否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均擁有居港權, 吳嘉玲勝訴。

  2. 2009年9月3日 · 居港權判案引發人大釋法.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任內曾處理多宗爭議性事件,最轟動是在居港權判案中指稱本港法院有權裁定人大違憲,最終引發首次人大釋法。. 他又被指過分維護司法機構及其下法官的利益,漠視公眾訴求,包括在港府財赤最嚴重 ...

  3. 李國能在1948年12月生於 香港 , 祖籍 廣東 鶴山 [1] ,為 香港 名門 李佩材家族 後人,與 李福逑 是父子關係。. 李國能曾就讀 銅鑼灣 聖公會幼稚園(1954年畢業 [2] )、 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 (1954年至1960年 [3] ,與 鄧昭祺 及 關正傑 為同屆上午校畢業生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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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李國能審案無數,在眾多案件中,1999年居港權案使他留下深刻印象。 當年終審法院5名法官裁定港人所有內地子女可享有居港權。 判決一出,港府即高調指出,裁決會令逾百萬港人內地子女湧來香港定居,在社會曾引起極大反響,最終導致人大釋法。

  6. 評價. 李國能在公共服務方面表現卓著,尤其對成功實施「 一國兩制 」概念下的新憲制。 他出任香港司法機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超過十年,在維護法治精神及保護司法公正方面擔當重要角色。 他積極與內地司法部門建立良好關係,加強雙方對內地及本港不同司法體制的互相了解,成績超卓。 另一方面,李國能任職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期間曾經發生三次 人大釋法 事件,其中「 吳嘉玲案 」一事在香港更廣受爭議。 榮譽. 勳銜. CBE 勳銜.

  7. 2009年9月3日 · 【本報訊】99年終審法院「1.29居留權判決」,確認人在內地所生子女擁有居港權,觸發府尋求人大釋法,卻奠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不畏強權、捍衞本司法獨立的崇高地位,法律界人士昨日對他作出高度評價。

  8. 2016年11月7日 · 李國能指,終審法院於1999年劉港榕案確定人大常委有權釋法,釋法對香港有約束力。 但李強調,釋法權只應在「很特別的情況下」才行使,北京及香港在此方面「應該要有共識」,但他暫不評論現時情況是否有此特殊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