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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小時前 ·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在3個記者會上,披露721當晚帶隊進入南邊圍村調查的警司游乃強被廉署調查,被裁定3項披露受查人身份罪成,高院法官游德康早前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律政司不服裁決,提出終極上訴,游官其後批出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
2024年3月14日 · 林卓廷今(14日)續接受控方盤問,主控官問林為何當日叫閘內的人士為「兄弟」,但又不叫同為市民的白衣人為「兄弟」,林說:「我點會叫佢兄弟呀,佢打緊我。 」主控官續指,林當日抱著對抗心態而來,叫人停止施襲僅針對白衣人,不曾呼籲閘內的人冷靜,聲稱到場為保護市民只是藉口,當見閘內人作挑釁行為,林沒阻止反而留守和加入,藉以支持和鼓勵暴力,壯大聲勢,林不同意其說法。 此外,控方又問林為何不嘗試再報警,林稱當時分身不暇,且已有幾十萬人看直播,法官陳廣池聽到問林:「咁你開唔開心啊? 」林說:「我一啲都唔開心,發生啲咁嘅事多人睇,點解開心啊。 」又認為觀眾看到都應明白情況危急。 林卓廷稱當晚被打到嘴部流血,有咩咁開心。 (民主黨fb專頁圖片) 控方問林有否嘗試再報警.
2024年3月7日 · 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正有調查涉及《防止賄賂條例》的罪行正在進行,而向公眾披露受查人游乃強之身份。 他原審時被裁定罪成,遭判囚4個月,上訴得直後,定罪及判刑均被撤銷。 官認為林所披露罪行非條例覆蓋犯圍. 游官早前頒下裁決指,根據相關條例的立法歷史、原意及案例等,該條例必須被解讀為披露涉及貪污的第II部所訂罪行的調查。 故在此相對而言狹窄的解讀下,林沒有直接或間接地對公眾披露游乃強當時是第II部所訂罪行下受調查人的身份。 林就游乃強正接受廉署調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披露不受本案罪行所覆蓋,因此林沒有觸犯有關法例,裁定其上訴得直。 控方指官有誤解且案件具廣泛重要性. 控方陳詞時指,相關爭議具廣泛重要性,有合理爭辯之處。
2024年2月8日 ·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在3個記者會上,披露721當晚帶隊進入南邊圍村調查的警司游乃強被廉署調查,被裁定3項披露受查人身份罪成遭判囚。 林早前不服定罪提上訴,指事件有「自己人查自己人」之嫌,關乎到公眾利益,故其披露游被查一事,符合條例下的合理辯解,應予脫罪。 暫委法官游德康今(8日)頒下判辭,裁定林上訴得直,兼獲原審及上訴訟費。 法官認為,在作出披露時,無論直接或間接事實,都沒有披露游乃強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罪下受查人的身份,他只披露游正受廉署調查,認為林所披露的,不涉條例所覆蓋範圍,故裁定林上訴得直。 至於林聲稱為公眾利益的辯解,法官卻認為林的信念並不合理,未有接納他這個論點。
2024年3月7日 · 元朗721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名「非白衣人」被控暴動案續審。 林卓廷今(7日)繼續自辯,林解釋當時叫付費區的人「頂住」,是怕在閘外的白衣人會衝入,他指當時進退兩難,閘外充滿白衣人,衝出去如同「送死」,但返回月台又怕白衣人衝閘,且當時覺得警方應數分鐘內會到,故希望能盡量保護市民,若警方到場並指示逃生路線,他會毫不猶豫叫市民離開。 林又解釋他曾向白衣人大叫:「警察而家嚟緊,你哋全部企係度! 」他稱這是「反話」,若白衣人肯走:「我都唔知幾高興。 又稱:「如果跪喺到佢肯走呢,我即刻跪喺度啊! 林卓廷指當日在元朗站的情況進退兩難,若有警員在場指示逃生路線,會毫不猶豫叫市民離開。 (資料圖片) 曾有白衣人打開閘口嘗試進入.
2020年12月21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林卓廷721案被禁離境 官指有人高調稱成功逃脫 潛逃風險增誘因. 撰文:林樂兒. 出版: 2020-12-21 16:30 更新:2020-12-21 16:50.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人被控去年7月21日在元朗西鐵站參與暴動,案件今(21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收取林卓廷的旅遊證件,並禁止他離開香港,指林已非立法會議員,而且早前有人以區議員身份,假借公務之名, 串謀他人潛逃棄保。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考慮保釋條件需與時並進,鑑於有人早前高調表示成功逃脫,亦有海外人士稱可提供協助,最終下令林卓廷須交出護照及不可離港。 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5日於區域法院再訊。
2024年3月13日 · 林卓廷今(13日)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指林自恃為立法會議員,認為白衣人不敢襲擊他,故放肆挑釁白衣人,又指林無考慮與何君堯聯絡,或用和平方式與白衣人商討,讓市民平安離開,認為林根本無意平息事件,反而挑撥雙方敵意,置市民安危於不顧。 林輕嘆:「哇! 」並謂:「呢個係指鹿為馬,我絕不能同意。 控方指林卓廷自恃是立法會議員,認為白衣人不會襲擊他,故放肆挑釁,林不同意說法。 控方指林無安排市民分批離開. 控方質疑,林到達元朗站後,何不安排市民分批回家,反而呼籲市民不要出閘。 林反問,當他亦無法確保元朗站外的安全時,如何能安排市民分批離開,並稱:「如果佢出左兩個街口畀人圍毆,我點孭得起呢個責任呢? 林稱一直相信警方能處理事件. 控方隨後質疑,林當時根本無能力保護現場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