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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證實是因懷疑單位水導致問題,受影響單位業主便可申請索償,而需賠償的項目,除了包括單位維修費用、聘請專家、律師的費用,還有裝修期間暫時租住其他單位或酒店的開支,以及因漏水而損毀的物件的賠償費用等。 如受影響的是已租出的單位,更可追討回維修工程期間所損失的租金及利息等費用。
      hk.centanet.com/info/property-news/置業QA/樓市資訊/樓上滲水點追究-係咪應該樓上單位負全責/10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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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5年7月25日 · Legal Remedies 法律解決方案. 聘請香港律師出律師信給樓上住戶指出滲水現象並要求其緊急進行維修否則將展開法律行動追到損失以及律師費用。 如未能和解,則可考慮透過香港律師入稟 (writ) 區域法院 (District Court),並準備申索書 (Statement of Claim),列出滋擾行為 (Nuisance acts),以及導致閣下的損失,例如弄壞了電器,以及閣下嘗試維修的費用凳。 亦可考慮像法庭申請強制禁制令 (Mandatory injunction),強制勒令樓上住戶維修。 3. What Should You Do 請律師前的準備. 蒐證,記錄滲水日期,損失,拍照,拍影片,並交予律師。 4. Complexity 複雜性. 低. 5.

  3. 聯合辦事處提供一站式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負責執行香港法例 第132章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制止滲水情況。 如有需要,聯合辦事處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相應行動;例如屋宇署會按香港法例 第123章《建築物條例》 ,處理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香港法例 第102章《水務設施條例》 ,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E. 聯合辦事處處理住宅滲水投訴的程序. 聯合辦事處收到滲水投訴後,會於6個工作天內聯絡投訴人,安排現場視察滲水情況。 聯合辦事處會評估滲水是否牽涉公眾衛生妨擾、是否影響大廈結構安全或涉及浪費食水。

  4. 2024年5月16日 · 面對公寓大樓的樓下漏水問題,首要步驟是「 記錄漏水情況 」。 用手機拍照或錄影詳細記錄用水狀況影響範圍和時間這些資料在與樓上住戶或抓漏師傅溝通時非常重要。 避免僅憑假設即認為樓上應負責,更理性的處理態度會使問題解決更為高效。 在記錄問題後,再進行「 責任歸屬的釐清 」。 漏水可能源於多種因素,如樓上水管老化、鄰居的管線損壞,甚至是大樓屋頂防水層破裂等。 確定具體原因後,才能明確誰應對漏水負責。 建議聘請專業抓漏師傅或工程公司進行專業鑑定,以增加處理此事的公信力。

  5. 業主可以先測試是否自己單位的水管出現滲漏最簡單的方法是先檢查單位是否有出現窗邊漏水單位牆身外水管有否破損來去水是否正常等如一切正常業主可再測試自己家的喉管是否漏水可以先記下水表的度數用手機拍下),然後確保關好全屋水喉及沒有滴水情況待一段時間30分鐘或以上完全不可開啟水喉然後再記下水表度數如度數有明顯變化便是單位水喉有漏水問題。 如何檢查窗戶呢? 可先試試是否順利開關,窗戶能否完全關貼。 另外,亦可留意窗邊有沒有水漬。 業主可聘請專家如:合資格水喉匠檢查,找出漏水源頭位置並加以維修,理論上維修完成後,應不會再出現問題。

  6. 在大部份的滲水事件中滲水原因無法鑑定或滲水源頭單位之業主拒絕合作處理及維修而令受影響單位繼續出現滲水情況或繼續惡化嚴重影響日常生活精神健康及單位結構破損在這種情况下苦主可聘請持牌建築顧問鑑定滲水源頭及/或原因苦主亦可聘請法律顧問以採取所需要的步驟停止繼續滲水本律師事務所能夠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給客戶除了可以代表苦主向滲水源頭的單位業主發出律師追討信外更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訴要求滲水源頭的單位作出賠償及申請禁制令要求停止滲水。 判決書 (禁制令): DCCJ 6400/2019. DCCJ 2004/2019. DCCJ 914/2019. 經由法庭處理,有關法庭案件編號如下: 部份區域法院案件:

  7. 2018年8月29日 · 若業主發現居所出現任何滲漏情況首先需要檢查清楚是否屬自己單位問題。 根據屋宇署網站,常見滲水原因包括供水管或排水管漏水、污水或雨水經由外牆滲入及樓板防水層或浴缸封邊殘損。 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並迅速修理。 第二步:向業主立案法團或滲水辦求助. 如發現滲漏情況非自己單位引致,並疑似由樓上單位造成,可直接向相關單位負責人或大廈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反映問題,並要求進行詳細檢驗,以便進行維修。 若聯絡單位負責人後無法解決問題,政府建議致電1823向滲水辦(食環署與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求助。 職員會先作現場視察,然後進入被投訴單位進行測試(如色水測試)以確定滲水源頭。 值得一提,若滲水只屬輕微或間歇性出現,經調查後仍找不到滲水源頭,滲水辦的介入便終止。

  8. 2021年11月21日 · 漏水是香港戶主常要面對的事,無論對上層及下層的住戶也是一個煩惱。 最近在網上討論區有戶主說下層戶主投訴他漏水找食環署滲水辦上去檢查漏水檢查完一次沒有問題下年再檢查重複這個循環幾次上層戶主就問是否每次都一定要招待他呢? 今日就等 裝修學院 校長Simon講解一下。 情況1:如上層戶主不合作,程序應如何走? 相傳香港有三份一的小額錢債都是與漏水有關,上層戶主要明白的是其實下層戶主正在面臨漏水問題也會覺得十分煩惱,所以雙方都應該積極解決這個問題。 如作為下層戶主,如遇上上層戶主不合作的情況,有兩種方式去作檢驗。 1. 通知政府作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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