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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5日 · 申請指引. 長者. 「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 申請者除須符合公屋申請的基本申請資格外,亦必須年滿58歲,在配屋時則必須年滿60歲。 符合資格的申請,通常會比一般家庭申請較早獲得處理。 申請者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轉為相關優先配屋計劃的家庭申請,而毋須另行重新登記,並會繼續沿用舊有的申請編號。 申請者原先以單身人士資格輪候的時間,會以半數計算入其家庭申請內,但以三年為限。 經調整輪候時間後,有關申請會被編訂一個等同於一般申請的登記日期 (即相應登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日後編配及執行公屋申請政策的依據。 請按下列連結查閱詳情 : 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 [HD274]及須注意事項 [RCSU2-018-1C] (PDF 格式)

  2. 2024年4月5日 · 我們為編配予「配額及計分制」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租住公屋數量每年設定配額,並設有計分制度。 申請者獲配屋的優先次序,會以其在「配額及計分制」下所得分數為依據。 在符合所有申請公屋資格下,累積分數愈高,便會愈早獲得編配公屋單位。 現時「配額及計分制」下的計分方法如下: 申請者的分數會按其成功登記公屋申請時的年齡計算。 在計分制下,18歲申請者將獲0分,19歲獲9分,20歲獲18分,每一歲加9分,如此類推,直至59歲獲369分為止。 申請者年屆45歲時,可獲一次性額外分數60分。 申請者如現居於公屋單位,包括房協轄下的出租單位,會被扣30分。 申請者在登記申請後多等一個月可多得1分。 請按下列連結查閱詳情:

  3. 2024年4月5日 · 此計劃為家有長者的公屋申請者提供優先編配單位的機會。 合資格家庭可視乎地區的選擇和適合家庭情況的單位數目,自行選擇共住一單位或分別入住兩個就近的單位。 符合資格的申請,會比一般家庭申請提早六個月獲得處理。 因此,該申請會獲發一個相等於六個月的相應登記日期。 請按下列連結查閱詳情: 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 [HD274]及須注意事項 [RCSU2-018-1C] (PDF 格式) 在「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下,有長者成員的家庭在申請公屋時可獲優先處理。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4. 2024年1月11日 · 問題 1. 你是否年滿18歲或以上? 詳情. 是. 否. 問題 2a. 你的申請是否包括18歲以下家庭成員? 詳情. 是. 否. (如答否,請直接到第3題。 問題 2b. 18歲以下家庭成員是否與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一同申請? 詳情. 是. 否. 問題 3. 你與所有名列在申請表內的家庭成員是否近親? 詳情. 是. 否. 問題 4a. 你的申請表內是否包括已婚家庭成員? 詳情. 是. 否. (如答否,請直接到第6題。 問題 4b. 你的申請表內所有已婚家庭成員是否與配偶一同申請? (如屬「詳情」內所述的例外情況,請答「是」。 ) 詳情. 是. 否. 問題 5a.

  5. 2024年2月2日 · 申請者須符合「無擁有住宅物業」的規定及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而有關的入息及資產限額為「富戶政策」釐定的水平。 房署會按合資格的申請租戶的居住密度,決定他們自選單位的優先次序(即居住密度最高的家庭首先揀選單位)。 若居住密度相同,則以人數較多的家庭為先,如兩者相同,則以現時租約的起租期較早者為先。 如三者皆相同時,則以電腦隨機排序為準。 若申請者或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在申請時已懷孕十六個星期、或為非短暫性需要於室內倚靠輪椅活動人士、為四肢癱瘓人士、為須長期於家中洗腎人士、患有過度活躍症人士,而申請時能提交有效的醫療証明文件,在計算居住密度及家庭人數時,均可作一位額外家庭成員計算。 但有關租戶必須在申請時向屋邨辦事處申報,以便計算其居住密度。

  6. 是的,爸爸,我們一起來看 這裡說房委會的「租金援助計劃」 可以幫助在經濟上有短暫困難的租戶. 「租金援助計劃」 合資格家庭可獲寬減四分之一或一半租金. 我們屬於非長者家庭 可以申請嗎? 非長者家庭,如果符合資格 可以減四分一或者一半租金. 我們快點去屋邨辦事處查詢. 查詢:屋邨辦事處或 房委會熱線:2712 2712 母親: 王伯: 王婆婆: 父親: 王伯: 父親: 王婆婆: 王伯: 父親: 王婆婆: 王伯: 父親: 螢幕蓋字: 很好,乖孩子. 慢慢行,不用心急. 想快也不可以. 王伯伯. 陳先生,你可以上班了? 是的,已經痊癒了 王婆婆,妳的腿怎麼了?

  7. 2024年2月5日 · 根據公屋租約規定,每個公屋單位只供戶主和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居住。 如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引致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時,戶主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便我們按現行政策處理其個案。 有條件暫准居住. 戶主可申請其家人或親屬在公屋單位內作有條件暫住,以便戶主獲得照顧;或讓戶主能照顧極需依靠戶主的近親。 批出新租約政策.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公屋租戶離婚後的住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