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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9月1日 · 在過去保險業的身分辨識機制一直都比銀行業發展得慢銀行業與證券業在很早之前就可以從網路端開戶加上在銀行業可以用指靜脈指紋等辨識方式就可以達到部分銀行所需服務的要求近期更積極進行掃臉認證的發展。 反觀,過去保險業一直被親晤親簽所綑綁,在這麼多的身分辨識方法中,為什麼保險業會走地這麼慢? 這其實跟保險業一個很核心的概念有關,卻與銀行業有很大的不同。 保險業一直都遭受著道德風險威脅,這個威脅是現有的銀行端之身分認證機制,都沒有辦法做到以下這件非常基本的事情,即為認證的證據本身,不管是用指靜脈、指紋或聲紋,都沒辦法與投保的當事人作直接的連結。 舉個例子來說,現在很多的手機都用指紋來開啟,雖然手機門號一定要用身分證來申請,但是手機門號卻不能證明,打開手機的指紋就是門號的所有人。

  2. 2019年12月1日 · 為強化銀行通路的保單銷售紀律金管會日前公布新修訂規定主要有2大內容包括銀行的授信或存匯款人員若銷售投資型保單或儲蓄型保單不能領取佣金為防止不當勸誘民眾貸款或解約定存買保單亦規定需確認資金來源及加強事後管控措施。 從去年開始,金管會就針對保險業的體質進行諸多關切,主要是因為過往壽險公司在其商品結構上,長期以銷售儲蓄型保險為主,導致整體資產結構大量仰賴國外投資,所衍生出的一些投資及匯率上的風險。 因而主管機關自今年開始,就針對產品調整發布多次政策規定,首要就是針對儲蓄險。 前幾期專欄我們已針對儲蓄險的改革進行了多次討論,主管機關希望能夠把民眾保險規劃中的儲蓄成分下降,最主要目的是要抑制儲蓄險保費的成長,避免游資流入保險公司過多,以降低保險公司在資金運用上的壓力。

  3. 2020年6月1日 · 透過這個第三方的創新服務,可以協助客戶整合所有的帳戶、查詢所有的金融資料、以及瞭解自己所有的金融交易狀況,甚至可以直接進行交易,對客戶帶來極大的便利性。 開放保險,對市場帶來的正向影響. 金管會對於Opening Banking是分成3階段在做,現在即將進入第2階段;但反觀開放保險(Open Insurance),政府幾乎沒有任何動作,但其實所謂的開放銀行不僅只開放銀行而已,而是一個廣泛的概念,應將其稱之為開放金融(Open Finance)的一部分。 相信很多人都有一個共同的感受:往往因為時間的拉長,再加上諸多條款都不斷在改變,客戶最後都已經搞不清楚到底購買了哪些保單,以及其保障內容。 所以客戶其實也很需要開放保險(Open Insurance)的存在,但金管會至今卻沒有宣示任何開放計畫。

  4. 2021年2月1日 · 此報告指出銀行理專多認為實支實付型醫療險需要一張張的醫院單據證明不如日額型醫療險理賠清晰易懂長照險也不容易處理如何區分失能與失智這不是光看保單條款就能界定的況且被保險人必須每年看醫生由醫生判別確定長照狀態還在

  5. 2019年3月1日 · 就好比我們在某一家銀行用雙證件開戶並留下印鑑或簽名日後到其他銀行開戶時就不需要重來提高了客戶的便利性同時對業者也很方便也不需要再為客戶身分重新進行KYC。 再者,還有投保資料,只要在一家填寫一次,以後就可以免除繁瑣的程序。 雖然,對消費者而言,他們確實獲得了很大的方便,但保險公司要的應該不只如此,例如核保資料保險公司也很想瞭解,可以防範逆選擇與道德風險等。 但有一個很大的麻煩,就是客戶究竟知不知道他們的資料會被拿去使用? 以及究竟客戶授權到什麼樣的程度? 以現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角度來看,客戶必定會有很大的疑慮。

  6. 2021年1月1日 · 2021 年 1 月 1 日. 0. 2466. 胡碩勻. 國際與臺灣會計師CPA/CFP/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 近年來由於金融市場快速發展,促使金融商品推陳出新,有人偏愛購買保險商品節稅,但是保險繳費期間動輒10到20年,難免因資金調度或個人因素而變更要保人,一旦將要保人變更為他人,會被認為是無償移轉保單利益,屬於贈與行為,若當年度贈與財產總金額累計超過220萬元,則應注意是否需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遭補稅處罰。 以往更換要保人只要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即可,但自2020年11月起,國稅局發函給壽險公會,提醒保險公司在受理變更要保人時,須繳驗稽徵機關核發之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書才能辦理。 若業者違反相關規定,將對業者開罰1萬5,000元以下罰鍰。

  7. 2018年5月1日 ·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專任副教授. 本期專欄我認為有一關鍵議題值得討論——「保險業是否該重新認識他的年輕客戶 」這是在數位金融時代,以及進入金融科技時代的當口,保險業者必須要重視的未來關鍵課題。. 比較需要擔憂的是,目前金融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