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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4月2日 · 值得留意的是公司因裁員而解僱受僱了5年的僱員僱員則只可獲遣散費而不能領取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是一樣的公式如下︰ 月薪僱員︰(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X 2/3)X 服務年資 日薪或件薪僱員︰(僱員最後工作的30 ...

  2. 2021年3月29日 · 有關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支付條件及計算方法可以瀏覽 勞工處網頁 。 撰文 : 積金局. 欄名 : 積金為未來. 根據政府公布的最新數字,本港去年12月至今年2月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攀升至7.2%,達17年來高位,可見持續超過1年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各行各業都造成嚴重打擊,打工仔萬一不幸被解僱,根據《僱員條例》

  3. 2020年10月22日 · 根據現時法例僱主可使用強積金戶口的僱主供款部分來抵銷支付予僱員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俗稱強積金對沖」)。 假設僱員強積金帳戶中僱主供款及累算權益為70,000元而經計算後僱主須向該僱員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60,000元。 僱主在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後,可申請從該僱員強積金戶口的僱主供款部分扣除60,000元,變相以強積金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不過,如果僱主為僱員供的強積金供款,不足以支付全部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扣除僱主供款的部分後,僱主需自行支付餘下的款項。 如僱主不使用強積金對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就要自行支付相關全部金額。 經對沖後,僱員的強積金結餘大為減少,大大削弱強積金計劃退休保障的功能,因此強積金對沖機制多年來一直備受批評。

  4. 2018年10月3日 · 取消強積金對沖有新方案傳出新方案維持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基於僱員最後一個月工資的2/3的計算方法上限維持39萬僱主需要每月額外多供1%工資至新設的專項儲蓄戶口用作支付日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政府的補貼期大幅延長至25年涉公帑300多億假若新方案可以落實,僱主為僱員的所供強積金供款將不能再用作支付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新方案下僱員可保留多少錢? 假設以一個在一間公司工作15年,月薪3萬的僱員為例,在現行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機制下,只以月薪2.25萬元為計算上限。 目前僱主為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上限是5%,即1,500元,累計15年的供款即是27萬元。 新方案與現時的情況的比較如下︰. 新舊情況比較.

  5. 2020年10月21日 · 計算方法.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是一樣的公式如下︰. 月薪僱員︰(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X 2/3)X 服務年資. 日薪或件薪僱員︰(僱員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18天工資 )X 服務年資. 設封頂機制. 無論是月薪或日薪/件薪的僱員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的月薪以22,500元為上限以2/3計算即每月最高可獲發15,000元換言之,無論是月入100,000元的管理層或是月入40,000元的中層員工,只要服務年資相同,計算後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亦會相同。 同樣亦要留意,不論是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僱員可得的總額也有上限,最高金額為390,000元。 大家亦可參考東亞銀行的 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計算機 作相關計算。 兩者不能兼得.

  6. 2020年11月23日 · 僱主執行對冲的方法有兩種: (1如僱主已向僱員支付全數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僱主可以透過受託人從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內只限僱主供款的戶口直接提取相等款項僱員並不用辦理任何手續。 (2如僱主於法定的7日內仍未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僱員可以直接向受託人提交書面申請以提取帳戶內僱主供款所產生的相等款項。 受託人將要求僱員提供證據,以證明有權獲發該金額,而僱主並未發放該筆款項。

  7. 2020年3月3日 · 根據強積金制度月薪僱員若入息低於7,100元僱主仍須為僱員供款打工仔則毋須供款如需要查閱強積金的供款狀況可透過積金局個人帳戶電子查詢平台或向所屬的受託人查詢。 【延伸閱讀】【經濟衰退一文睇清點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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