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凡獲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或1997年前稱香港最高法院)授予律師資格的人士的姓名,請參閱香港高等法院律師登記冊。 律師會出版《法律界名錄》的目的,是方便公眾及律師會會員可以更容易識別及尋找在律師會註冊的律師、外地律師和律師行。 《法律界名錄》內的個人資料不可用於其他非直接相關的目的。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在未取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使用《法律界名錄》內的個人資料作直銷促銷,屬刑事罪行。 律師會已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確保當中的資料準確無誤,但本會並不會就有關資料的任何錯誤或遺漏,承擔任何責任。 詐騙警報:律師會不時收到關於在虛假的律師行信箋使用偽造的律師行或律師/外地律師的資料,或發放虛假聯繫方式的詐騙網站、電子郵件或其他通訊手段的報告。

  2. 香港大律師公會 (英語: 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 )創建於1948年,為 香港 唯一的法定 訴訟律師 (或稱大律師) 專業團體 。 現任 主席 為 杜淦堃 ,副主席為 毛樂禮 及 陳政龍 。 職能. 香港大律師公會是一個專業團體,大律師公會的宗旨詳列於大律師公會的「規例與規條」內,當中包括: 一、維持大律師專業的尊嚴及獨立性; 二、改善香港司法的執行; 三、訂明大律師專業、紀律及操守之守則; 四、促進法律專業人員的互相了解及良好關係。 歷任主席. 換屆改選. 香港大律師公會的主要執事,包括主席、副主席、名譽秘書及財政秘書、和副名譽秘書,都是於會員週年大會內選出。

  3. www.hkba.org › zh-hant › Bar-ListHKBA

    由於此網站的設置,我們無法提供該頁面的具體描述。

  4. 香港大律師公會 會根據資深大律師的執業年份列出排名。 排首位的是身為 民主派 元老的 民主黨 創黨主席 李柱銘 ,在1979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 知名的資深大律師 [ 編輯] 毛樂禮. 王正宇. 石永泰. 何沛謙. 余若海. 余若薇. 李志喜. 李柱銘. 杜淦堃. 林定國. 胡漢清. 唐明治. 袁國強. 張健利. 梁冰濂. 梁卓然. 梁定邦. 梁家傑. 清洪. 莫樹聯.

  5. 關於律師會 香港律師會是香港律師的自我監管組織及專業團體,具有法定權力規管律師行及律師執業操守。 詳情

  6. 香港律師行 | The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 九龍. 新界. 尋找 重置. 律師會出版《法律界名錄》的目的,是方便公眾及律師會會員可以更容易識別及尋找在律師會註冊的律師、外地律師和律師行。 《法律界名錄》內的個人資料不可用於其他非直接相關的目的。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在未取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使用《法律界名錄》內的個人資料作直銷促銷,屬刑事罪行。 律師會已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確保當中的資料準確無誤,但本會並不會就有關資料的任何錯誤或遺漏,承擔任何責任。 詐騙警報:律師會不時收到關於在虛假的律師行信箋使用偽造的律師行或律師/外地律師的資料,或發放虛假聯繫方式的詐騙網站、電子郵件或其他通訊手段的報告。

  7. 香港律師會(英語: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 )是香港一間有限公司形式經營的專業 團體,該社團在1907年已經存在。會員都是香港事務律師。其成立目的是為了爭取會員的社會地位和利益。依香港法例指定,所有香港事務律師

  8. 指 南 詳 細 列 出 律 師 行 之 名 稱、 地 址、 電 話 號 碼、 傳 真 號 碼、 網 址、 電 郵 地 址 及 聯 絡 人 姓 名, 您 可 直 接 向 有 關 人 士 查 詢。. 律 師 行 一 般 的 辦 公 時 間 為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上 午 九 時 三 十 分 至 下 午 五 時 三 十 分 ; 部 ...

  9. 貝納祺大律師辦事處擁有 53 名成員,爲刑事及民事案件提供專業意見及法律服務。

  10. 香 港 註 冊 律 師 行 的 完 整 名 單 可 於 律 師 會 網 站 (www.hklawsoc.org.hk) 法 律 名 錄》 查 閱。 律 師 會 編 制 本 指 南, 藉 此 向 市 民 提 供 尋 求 法 律 服 務 及 相 關 律 師 行 的 資 訊。 香 港 律 師 行 指 南 提 供 的 個 人 資 料, 不 可 用 於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