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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臺出生之外籍新生兒 (含外籍移工所生子女),應如何辦理外僑居留證?. 外籍移工在台工作期間懷孕生子,小孩之生父(此外籍移工之配偶)亦同時在台工作(移工);其子是否能依親父親辦理居留?. 外國人遭禁止入國,如何申請解除或縮短管制?. 如果 ...

  2. 外籍人士入出國. 外籍移工在臺工作期間懷孕生子小孩之生父 (移工之配偶)亦為外籍移工,其子是否能依親父親辦理居留?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共 0 筆資料,第 1/1 頁, 每頁顯示 筆. 第一頁. 1. 最後一頁.

  3. www.immigration.gov.tw › 5385/7244/7250 › 7317移民署中文網-居留

    在臺出生之外籍新生兒(含外籍移工所生子女),應如何辦理外僑居留證? 外籍移工在臺工作期間懷孕生子小孩之生父(移工之配偶)亦為外籍移工,其子是否能依親父親辦理居留?

  4. 父為外國人母為國人,子女在台出生,可否直接設籍?. 一、子女為89年2月10日後在台出生者,應依戶籍法規定,直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二、子女為69年2月10日至89年2月9日間在台出生者,可向本署申請定居,領取定居證持憑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初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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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18年7月13日 · 本章節PDF全文下載. 一段千里情緣,在2001年的尼泊爾奇旺叢林,尼泊爾籍Raju與臺灣妻子Maya在同一個時空相遇卻巧妙地跨越了國度,命中注定如同電影情節般地邂逅,在相遇的霎那他們就決定相守一生,現在擁有兩個寶貝女兒,「尼尼家族」一家四口幸福洋溢地模樣讓人稱羨.

  7. 一、父母及繼父母: 1-3 個月,每次延期不得逾 3 個月,每年在臺總停留期間不得逾 6 個月。 二、子女及其配偶: 3 個月,不得申請延期,每年申請來臺次數不得逾 2 次。 三、 2 親等血親及其配偶: 3 個月,不得申請延期,每年申請來臺次數不得逾 2 次。 四、 3 親等血親及其配偶: 1 個月,不得申請延期,每年申請來臺次數不得逾 6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