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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4月8日 · 隸屬路德會恩光堂的被告黃偉明(四十八歲),在裁決後向記者說:「感謝主」。 被告妻子聽畢裁決後,即在庭內與被告相擁,被告亦與親友逐一握手。

  2. 黃偉明反對同志平權運動,而兒子黃之鋒則支持同志平權與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因此兩人觀念常有不同,同時黃之鋒亦質疑黃偉明帶記者參觀其房間是侵犯私隱。

  3. 2014年3月25日 · 四十八歲被告黃偉明,曾於屯門路德會恩光堂任傳道人,現已停職。 他被控於去年六月一日至八月五日,非禮案發時只有十二歲的男生X和Y,當中七罪涉及X,兩項涉及Y。

  4. 47歲的黃偉明與工妻子育有一對分別為10歲及13歲子女,於1994年開始修讀神學、98年開始傳道工作,2010年起在涉案學校任職駐校傳道人,並將晋升為牧師。

  5. 2014年3月27日 · 已婚駐中學傳道人黃偉明(48歲)涉分別在學校、泳池更衣室及寓所等非禮兩名12歲男生,黃否認9項非禮罪受審,案件昨續審。 2024書展早鳥訂閱3重賞︰至低價+額外訂閱期+禮品 詳情

  6. 2014年3月27日 · 被告黃偉明(四十八歲),被控去年六月一日至八月五日,七度非禮當時十二歲的X及兩度非禮當時十二歲的Y。 X昨早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其母離婚後另有男友,因家中缺乏父親角色,故獲得被告教導會感到開心。

  7. 2014年4月7日 · 已婚駐校傳道人黃偉明(48歲)涉嫌借性教育及清潔陽具為由,九度非禮兩名中一男生,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控罪不成立。 惟法官認為被告做法不智,瓜田李下,處理不謹慎。

  8. 2014年3月25日 · 已有家室的駐校教會傳道人黃偉明,涉嫌非禮兩名中一男生,被控9項非禮罪名,今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庭上播出其中一名事主X與警方會面的片段。 X在片段中表示,除在學校更衣室及被告在校的辦公室,遭被告非禮下體外,曾經有一次,X在被告家中 ...

  9. 2014年4月7日 · 法官林偉權裁決時表示,48歲被告黃偉明雖為傳道人,但要兼顧社工和老師的責任,會教授學生品行及性知識。 而兩名中一男童提出生理疑問,因害怕做割包皮手術,主動向被告求助。

  10. 2014年3月27日 · 已婚駐校教會傳道人藉詞教授性知識及清潔包皮而涉嫌非禮兩名12歲中一男生案於區院續審。被告黃偉明被控於去年6月1日至8月5日,分別七度非禮X及兩度非禮Y。控方傳召其中一名事主X的外公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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