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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8月1日 · 港府通緝的6人包括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英國駐港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的推手朱牧民、"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他們目前身在美國英國德國等地

    • 香港刑事法院與檢察機關架構
    • 一件刑事案件如何在香港法庭展開訴訟?
    • 案件在不同級別法院審理有何分別?
    • 初審後不服判決如何上訴?
    • 審訊有可能在沒有判決下終止嗎?
    • 香港《國安法》的出現有帶來什麼改變嗎?

    依照香港《基本法》,根據「一國兩制」制度, 香港仍然保留1997年政權移交前的普通法系司法體制,其審訊程序與英國(蘇格蘭除外)和多個英聯邦國家或地區大同小異。 香港特區法院主管機關稱為司法機構(Hong Kong Judiciary),其首長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現任為馬道立。香港終審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設立於1997年7月1日,取代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Judicial Committee of Privy Council)成為香港終審機構,也取代英屬香港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的「最高」地位。一切香港司法體系擁有管轄權之刑事、民事案件最高均可上訴至此。 終審法院之下,設有高等法院(High Court)、區域法院(District Court)和...

    一件刑事案件由疑犯被起訴開始謂之進入司法程序。相比於中國大陸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後須向監察機關申請批准逮捕,香港警察無論是否已取得法庭手令,均可拘捕被懷疑犯罪人員,拘捕即為逮捕。擁有同等法定權力的還包括廉政公署、海關和入境處人員。 這四個部門的對應法律均規定,疑犯一旦被拘押,除非已獲釋,否則「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帶到裁判官席前」起訴。這方面,警方一般會在48小時內決定是否落案起訴,其餘三個部門則規定必須在48小時內起訴。 執法人員逮捕後如果決定落案起訴,被捕人會被帶到裁判法院提堂(mention),或是保釋候查的嫌疑人接獲法庭傳票後,依照傳票指示到裁判法院接受提堂。被告人有權聘請律師,也可自行出庭。 這是首次聆訊,香港司法機構指出:「大部分案件在首度提堂時,控方會請求毋須答辯,即請求法庭不要...

    在高院原訟庭一審的案件通常由一名法官連同七至九人組成的陪審團共同審理;區域法院案件由一名法官獨自審理;裁判法院案件由一名裁判官(magistrate)審理,一些不足以判處監禁的案件則可由特委裁判官審判。 與之相比,英格蘭與威爾士由高等法院皇座法庭(High Court Queen's Bench Division)與各地皇室法院(Crown Court)承擔了相當於香港高院原訟庭的職能,與香港區域法院相對應的則是裁判法院地方法官(District Judges (Magistrates' Courts))。兩地裁判法院裁判官職能基本相同。 香港律政司刊物形容普通法為「由法官訂立的法律」,實際上一些罪行的定義完全依賴英格蘭、香港本地和諸多普通法地區數百年來成千上萬的判例,量刑標凖不一,因此除非...

    如案件留在裁判法院審判,被告人不服判決,可在宣判後14天內先申請覆核裁決,若覆核敗訴,可向高院原訟庭上訴。被告人也可以直接到高院原訟庭上訴。 若案件於區域法院或高院原訟庭初審,被告人可在定罪或判刑之後28天內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這一級可以同時就定罪與判刑上訴,也可以只就其中一項上訴。上訴庭程序也存在提訊階段,以確保訴訟各方凖備就緒。若就判刑上訴,上訴失敗可導致被告人被加刑。 不服高院上訴庭判決,可在宣判後28天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如終院上訴委員會批出上訴許可,則進入終審聆訊。終院可確認、推翻、或更改前審法院的裁決,也可以提出指引後,把案件發還下級法院處理。 雖說終審法院的裁決是「終極裁決」,坊間也有籠統稱呼香港司法體系採取「三審定讞」原則,但實際上出現過一些案例是多於三次審判方告落幕。...

    2012年,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行將卸任之際,被媒體揭發以低廉價格租用廣東深圳一大型住宅單元,但並未向行政會議申報其業主黃楚標正向港府申請香港數碼廣播執照。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瀆職罪)與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最終只有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有罪。「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因陪審團兩度無法作出有效裁決,以法庭將控罪存檔(lie on the file)作結。 至2019年6月,曾蔭權已坐牢12個月並刑滿出獄後,終審法院推翻「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有罪判決,撤銷刑罰,並頒令無須重審。 曾蔭權案也許屬於少數峰迴路轉的例子,較常見的是在裁判法院案件中,控辯雙方同意讓被告人「自簽擔保守行為」(binding over)。香港大學青年社區法網介紹,要是被告人沒有案底(沒有...

    2020年6月30日,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香港國安法》,交香港公布施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當天簽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公告,於香港時間23:00公布該法,即時生效。 《香港國安法》授權香港特首每年在各級法院中指定若干名法官,專責處理《國安法》相關刑事案件。對於交付高院原訟庭審理的案件,律政司可以保護國家秘密、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者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等理由,指示法院不組成陪審團,改由三名法官共同審理。 在此之前,只有高院上訴庭和終審法院才會採用多名法官合組法庭形式審案。 另一方面,《香港國安法》授權中國中央政府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指定情況行使案件管轄權,在此情況下,檢察權由中國最高檢察院指定檢察機關取代香港律政司行使,審判權由中國最高法院指定法院取代香港司法機構...

  2. 2020年7月31日 · 據報導香港警方正式通緝6名流亡海外的港人包括羅冠聰陳家駒鄭文傑黃台仰4人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劉康和朱牧民則被指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 綻放美麗的秘密 堅持原廠正貨愛爾麗 即刻預約. 香港網媒「01」引述消息報導,指警方是針對上述6人在7月1日後的言行而發出通緝令。 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至今已有一個月,如果報導屬實,這可能是香港警方首次依國安法通輯海外港人。 羅冠聰是香港眾志前常委,陳家駒是獨立聯盟前召集人,鄭文傑是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黃台仰則是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各人先後離港遠赴海外。

  3. 2020年9月17日 ·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上發文分享,自己的朋友有家不回卻睡在外面,一問之下才知道,友人剛繳完這個月的房租,房間正樓上就有人輕生,並透露自己住的這間房也曾發生過凶殺案,「 4樓8凶宅、5樓8命案、6樓8廢墟、3樓8沒有住人、2樓8之前也死一個 」,除了沒住人的樓層外,幾乎每一樓都出過事,讓友人大嘆,「那我不搬? 傻了嗎」。 網友分享友人住到凶宅。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文章發出後引起不小討論,而這名當事者事後也在臉書《靈異公社》上發表完整經過。

  4. 22 小時前 · 女騎士被後方的曳引車從後面撞上,人整個往後「倒頭栽」(圖/東森新聞) 彰化縣社頭鄉社斗路的一處平交道前,29日上午一輛曳引車起步時,疑似沒注意車前狀況,直接撞上前面一輛機車,女騎士重摔倒地機警的縮起雙腳,就差那麼短短一秒,雙腿差一點被輾過。

  5. 2024年5月21日 · 2024-05-21. 10:59. 東森新聞. 00:00. 被喻為「職棒之父」前兄弟大飯店董事長洪騰勝。 (圖/翻攝自鏡週刊) 分享. 被喻為「職棒之父」前兄弟大飯店董事長洪騰勝,在桃園打造名人堂花園大飯店,爆發「欠薪」爭議。 洪騰勝的家人質疑會落得如此下場,似乎和再婚的嫩妻楊于萱有關。 桃園龍潭名人堂花園飯店於2019年11月開幕,斥資13億打造,但經營短短6年就爆發財務危機,近300名員工遭欠薪,而飯店董事長洪騰勝則是一度人間蒸發,目前因為經營不善已經由新團隊接手營運,掀起棒球界諸多議論,而洪騰勝家人質疑,始作俑者疑似就是他的嫩妻楊于萱。 m2美度★新客限定★單一任選618.

  6. 2024年4月14日 · 死刑釋憲案5憲法法庭將就死刑開庭辯論,而目前待決死囚共37人,判刑定讞近24年的春棋、陳憶隆,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林于如,則是唯一女死囚。 法務部已4年未執行死刑,上一次執行為民國109年4月1日,槍決縱火燒死6親友的死囚翁仁賢;法務部表示,因仍有死刑規定,政策是審慎執行,目前37名死囚都有聲請釋憲,待釋憲結果及法律程序完備,即依法執行。 喝的時光機 「小姐好漾」搖搖青春飲 膠原蛋白外泌體賽洛美冰晶蕃茄 SBK美麗三部曲 STOP BACK KEEP你的青春. 目前37名死囚名單中,春棋、陳憶隆於84年犯下綁架姓建商撕票勒贖案,同案被告徐自強獲再審無罪確定;春棋、陳憶隆於89年4月27日遭判死確定,至今尚未執行,他們同時也是本件死刑釋憲案的聲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