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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7日 ·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去年獲終院批准委聘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辯護。 人大常委會其後釋法稱有關問題須先取得特首的證明書,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批Owen的簽證。 黎智英繼而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國安委越權,高院上月拒批司法覆核許可。 司法機構資料顯示,黎智英不服裁決上訴,案件截至昨日未有聆訊日期。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早前頒下判辭時稱,監督國安委工作的權力「為中央政府專有」,特區法院作為地方法院,無權透過司法覆核干涉,加上過程中國安委無越權,最終拒批司法覆核許可。 黎智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早前押後至今年8月預審,9月開審,預料審期增至80天。 控方早前透露,審訊時將傳召6名關鍵證人和兩名專家證人,其中一人會講述外國制裁的法律影響。
2023年12月19日 · 黎智英一方爭議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半年法定檢控時效已逾期,法庭無權審理此控罪。.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首先陳辭指出,《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列明煽動罪的檢控「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開始進行」,辯方主張此時限由首次完成犯罪起計,即2019 ...
2023年8月4日 ·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去年獲准委聘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辯護,人大常委其後釋法稱有關問題須先取得特首的證明書,國安委則建議入境處拒批Owen的簽證。 黎智英入稟要求法院頒令釋法不影響Owen代表他,另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國安委的決定越權但敗訴。 高等法院昨日就訟費頒判辭,認為司法覆核理據「毫無爭辯餘地」,黎不應提出覆核,判他須按彌償基準支付律政司的訟費。 明報記者. 判辭指律政司曾函律師 籲黎放棄. 高院拒絕批出黎智英的司法覆核許可時,指原訟傳票在覆核失敗後已成學術討論,一併撤銷傳票程序。 律政司勝訴後申請彌償訟費,黎智英一方則主張法庭毋須作出訟費命令。
2023年5月30日 ·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而非陪審團審理。 辯方以指定法官任命欠透明度、港府阻止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黎抗辯為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昨被3名指定法官一致駁回。 判辭指出,黎委聘Owen抗辯並非絕對權利,即使Owen無法出庭,黎仍可獲公平審訊。 判辭強調近期有外國勢力威脅「制裁」法官,不會影響法官遵守司法誓言;若黎不能受審,才是違反公眾利益。 指特首無委法官「絕對決定權」 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今早將展開案件管理聆訊。 辯方基於兩項理據要求永久終止聆訊,其一是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特首委任指定法官的原因不公開,構成表面偏頗。
2023年12月9日 · 【明報專訊】2019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卓人和李柱銘等9名民主派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 其中7人上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維持原判。 上訴庭昨批准7人就部分法律議題上訴至終審法院,但拒絕律政司的上訴申請。 上訴庭表示,以《公安條例》罪名檢控會否過度限制表達自由,屬於重大的法律議題,遂批准被告終極上訴。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 區院原審法官胡雅文裁定7人組織及參與集結罪成,判處緩刑或即時入獄8至18個月不等。 上訴庭裁定單憑7人站在遊行前列,不足以指證他們組織集會,故撤銷組織集結罪,參與集結罪則維持定罪。 其中4人的刑期下調為5至12個月,餘下判緩刑的3人毋須處理判刑。
2022年11月22日 ·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高院早前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小圖)代表黎智英抗辯;律政司反對申請,在高院及上訴庭先後敗訴,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昨日頒判辭,拒絕批出終院上訴許可。
2024年1月11日 · 【明報專訊】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 (Lord David Alton)公開英國首相辛偉誠的信件,辛偉誠指正在審訊的「黎智英案」性質重要,屬英國政府的優先事項,並形容黎智英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 (champion of free speech),英方將毫不猶豫捍衛黎所代表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