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4月5日 · 申請者除須符合公屋申請的基本申請資格外,亦必須年滿58,在配屋時則必須年滿60歲。 符合資格的申請,通常會比一般家庭申請較早獲得處理。 申請者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轉為相關優先配屋計劃的家庭申請,而毋須另行重新登記,並會繼續沿用舊有的申請 ...

  2. 2024年1月11日 ·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包括但不限於「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綠表置居先導計劃」/「綠表置居計劃」、「中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美樂花園、「重建置業計劃」、「可租可買計劃」、「居屋第二市場計劃」/「臨時計劃(2013及

  3. 2023年8月12日 · 房屋署為有需要人士提供長者「一站式」登記及編配資格審查服務,符合申請「高齡單身人士」和「共享頤年」優先配計劃資格長者,只要帶齊備所需文件的正副本,親臨房委會客務中心的申請分組辦事處,便可同時辦理公共租住房屋申請登記及資格審查面晤

  4. 2024年4月5日 · 為配合長者的住屋需要,我們特別提供多個賦予長者申請者優先配屋計劃。 單身長者可參加「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兩位或以上長者,可一同參加「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5. 申請資格. 申請人及名列申請書內的成員(如有)必須在提交申請書當日已年滿60歲(以香港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申請人必須提交申請當日已在香港居住滿7年或以上(以香港身份證的簽發日期為準)及持有香港身份證,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其在香港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 申請人及名列申請書內的成員(如有)必須長期在香港居住。 未獲准來港定居之人士不能包括在申請書內。 申請人數可為一至三人。 倘申請書內只包括一人,該申請人必須為未婚、離婚、喪偶人士或已婚人士而其配偶並非在香港居住及並非持有香港身份證。 倘申請書內包括的人數為二人或三人,申請人與其他成員的關係必須為夫婦、子女、父母、兄弟姊妹。 (申請書內所有已婚人士,除非能提供配偶死亡證或有效離婚證明文件,否則其配偶必須列入申請書內。

  6. 房委會為長者提供的租住公屋主要分為長者住屋及小型獨立單位: 長者住屋設有舍監服務,提供共用和休憩設施; 小型獨立單位備有切合長者需要的設備,例如防滑地磚和推杆式水龍頭。

  7. 目前,符合長者申請人的優先配計劃包括有「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 (單身長者申請)、「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 (兩位或以上長者申請) 及「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 (與家人同住長者申請),下文再作闡述。

  8. 公屋資源許可的情況下,房委會可以讓公屋住戶調遷,其中一項計劃,就可以安排年輕的公屋租戶搬近些年長父母,方便照顧。 除了申請公屋和調遷會有特別處理,入住公屋單位的長者,符合資格的話,還可以申請津貼,在家中安裝緊急警報系統,亦即平安鐘。

  9. 為方便長者申請公屋,房屋署推出「一站式」服務,同時為合資格長者辦理申請公屋登記手續及進行資格審查。. 高級房屋事務經理(申請一)石少峯說,合資格申請「高齡單身人士」和「共享頤年」優先配計劃並年滿60歲或以上的長者,現在只需帶備所需 ...

  10. 申請公屋的家庭必須符合下列的基本申請資格: 申請者必須年滿18歲。 申請者及所有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與逗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 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的 總每月入息和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現行的限額 。 申請表內所有已婚人士必須與配偶一同申請(已離婚、已向法庭申請離婚、配偶未獲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者除外,並須提供相關證明)。 由填寫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該日為止,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在香港並無擁有任何住宅物業。 住宅樓宇包括在香港的任何住宅樓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經建築事務監督認可的天台構築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及由地政總署批出的小型屋宇批地 (包括丁屋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