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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5月12日 ·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63歲在前年行政長官答問會中涉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案今續審。 前案件主管李家明作供時指,曾指示下屬將案件定為confidential case機密案件),紅皮file儲存文件黃問是否因為有不可告人的事情李解釋因本案牽涉知名人士需提醒同事小心處理。 黃指出本案是梁振英報警,「所以要煮死思疑嘅人,要做啲手腳」,李不同意。 黃指出,警方進入立法會執行職任必需先得到立法會主席或秘書長同意,但李帶領下屬進入立法會前僅致電立法會保安。 李解釋是上司指示他致電該保安,並以為上司已得許可進入,直至觀看新聞,才知道其實未得批准。 黃遂指出,警隊是為了提高效率而取悅梁;李不同意並不認為有做錯,但指溝通上可做得更好。 黃又指出本案是政治檢控,李不同意。

  2. 2016年4月22日 ·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63歲於前年在立法會涉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案今續審黃於庭上播放立法會閉路電視片段片段顯示梁被掟紙及杯的過程黃質疑梁振英被掟紙後無反應梁曾反問我唔知你講嘅反應係咩」,梁稱自.

  3. 2016年4月22日 · 熱門 東張西望 超市大搜查 九龍城寨之圍城 名校專區 癌症殺手 家族榮耀之繼承者 高才通 到校服務 會員有獎.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63歲於前年在立法會涉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案今續審午飯前控方曾指出被告透過法庭的螢光幕播出的片段模糊難以看清片段中的人物控辯雙方一度表示希望讓證人觀看較清晰的螢光幕以節省時間。 黃笑言「可能係錢嘅問題,立法會第時要畀多啲錢法庭」。 控方於午飯後從警署借來了兩部液晶螢幕及購買轉接器,取代法庭的兩部「牛龜電視」,供裁判官及證人觀看。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63歲)於前年在立法會涉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案今續審。 午飯前,控方曾指出被告透過法庭的螢光幕播出的片段模糊,難以看清片段中的人物,控辯雙方一度表示希望讓證人觀看較清晰的螢光幕,以節省.

  4. 2016年10月19日 · 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63歲前年7月在行政長官答問會中涉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案今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表示須時考慮判刑而將案押後至下周二被告黃毓民於庭外被問及為何不作求情他稱都上訴有什麼好說」。

  5. 2016年4月22日 ·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63歲於前年在立法會涉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案今續審梁振英續由黃毓民盤問黃毓民於庭上指梁常有語言藝術重覆盤問梁是要裁判官聽清楚梁的回答裁判官表示不需重覆盤問否則會拖慢審訊進度。 黃反指梁經常將兩個字的答案,說成長篇大論,同樣拖慢進度。 裁判官表示如證人答非所問,法庭會干預。 其後裁判官指出在黃的發問中,要求黃省卻與問題無關的句子。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63歲)於前年在立法會涉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案今續審,梁振英續由黃毓民盤問。 黃毓民於庭上指梁常有語言藝術,重覆盤問梁是要裁判官聽清楚梁的回答。 裁判官表示不需重覆盤問,否則會拖慢審訊.

  6. 2016年8月8日 ·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63歲在前年7月行政長官答問會中涉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案續審黃毓民續自辯指與政府的關係極為惡劣幾乎三司十二局均曾被他批評黃又質疑律政司憑咩告我」,指議會已作出懲處

  7. 2015年8月20日 ·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63歲),在去年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舉行中涉向特首梁振英擲水杯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提堂黃毓民並無律師代表控罪指被告黃毓民於去年7月3日在香港襲擊男子梁振英黃於庭上聽取控罪後大喊議會抗爭無罪」,惟即時被主任裁判官喝止指法庭非表達政見的平台。 控方透露將有26名證人,案件押後於10月9日作預審。 黃毓民准以五百元保釋,他表示要尋求法律意見,再決定是否聘請律師。 黃毓民在庭外與約20多名支持者叫喊口號,透露特首梁振英及立法會議員黃定光均為控方證人之列內。 黃又指本案是史無前例,特首自稱受害者及指控議員,稱本案非普通的普通襲擊案,強調會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