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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0月14日 · 依照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所以有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保險金額並非屬被保險人的遺產自不生繼承人可否主張特留分的問題

  2. 2023年3月15日 · 遺囑對於身後財產的安排,可發揮強大的指示功能,遺囑人只要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的範圍,都可以用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良醫讀書會 撰文: 劉韋德 2023-03-15. 編按:每年台灣死亡的人中,有預立遺囑的不到5%,後事怎麼辦?. 財產怎麼分配?. 有 ...

  3. 後青春俱樂部 撰文者: 良醫編輯群 2024-06-07. 將財產傳承給下一代是華人傳統的觀念除了需要預作分配還需要考慮的問題有人選擇生前贈與也有人選擇死後繼承。. 就稅務的觀點而言究竟是生前贈與還是死後繼承比較節稅?. 其實各有優缺點 ...

  4. 2018年12月3日 · 爺爺養大孫子女7千萬房地卻仍被敗家子繼承...律師傳授如何預防財產被不孝子孫揮霍?. 撰文者: 吳挺絹律師 2018-12-03. 最近新聞報導:. 「有位40多歲的男子工作不穩定,常伸手向父親要錢,而自己離婚後,竟把2個未成年子女丟給老父親扶養,老 ...

  5. 2023年7月25日 · 首先依照法律3位女兒的應繼分原則上為25%,但是按照您所說的遺言她們只能獲得不到10的遺產因為有所謂的遺留分3名女兒各自的應繼分為25的一半即為有12.5的保障額度所以若只給予10遺產未來她們可以各自申請2.5的遺留分。 「我婆婆一直是由我們照顧,以後也會如此,在這種情況下,我聽說養育父母的子女可以獲得更多繼承權吧? 若是將這部分列入考慮,長男應該能夠獲得70%的遺產? 對於特別撫養父母或為父母的財產累積作出貢獻的子女,給予更多繼承分額的條文被稱為「寄與分」,兒媳立刻指出了這點。 「原來如此,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按照遺囑內容進行。 畢竟最重要的還是立囑人的意思,如果這是老奶奶的想法,即可這樣撰寫遺囑。

  6. 2021年12月16日 · 婦產科名醫蘇怡寧被媒體爆料棄養父母,父親控訴兒子多年從未探視重病媽媽,甚至告上法院,要求撤銷送給兒子的千萬房產。 對此消息蘇怡寧本人在臉書回應,表示他長年遭受父親情緒勒索,心中最大的黑暗就是來自父親... 別人的家務事,其實看熱鬧很沒意義,因為這類型的事件,很容易以「迴力標」的方式,回到自己身上來。 畢竟幸福美滿的家庭,都是我們所期望的事情,但,人生就是這個但,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也就是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家庭,都有他們內部的問題,只是要不要拿出來講而已。 所以,當「家醜真的外揚」,有些事情要提醒自己注意一下: 1.不要把自己的退休金,交給兒女。 不論是買房、投資、借款,最好都不要。 除非,自己有心理準備,這筆錢就是前世的緣,不是今生的考驗。

  7. 2022年1月23日 · 而在繼承權的部分民法第1138條有明定繼承人順序,「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順序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由於媳婦是屬於直系姻親因此並沒有繼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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