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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 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法定繼承人(配偶為當然繼承,不列入排序)依序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 / 養子女 / 孫子女,但一旦子女 / 養子女繼承了,就輪不到孫子女輩的人繼承)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法定繼承人」保險金理賠分配比例. 通常來說,當第一順位繼承者有人的話,就輪不到第二、第三順位以後的人領。 若沒有配偶時,則依照繼承順位輪下來,每順位裡面的人均分,但假如第一順位有人,就輪不到第二順位以後的人繼承了。 理賠金1000萬、有配偶的狀況下: 1. 第一順位有人,則第一順位者和配偶均分。 例如有三位孩子和配偶,每人均得理賠金 250 萬. 2. 第一順位沒人,輪到第二順位時,配偶得1/2,其他由第二順位者均分。
2021年8月1日 · 2021-08-01 09:10. 共 6 則留言. 湯尼. 保險業務員 新北市. 通常 17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免費諮詢. Q: 請問若被保險人跟指定受益人同時身故, 這樣子被保險人的理賠金是會自動順延給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被保險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還是給受益人的法定繼承人. A: 依照你的敘述,先判定要被保為同一人. 在同一事故往生且不能證明誰先死亡時,則法律推定二人同時死亡。 此時指定受益人喪失其受益權,保險金成為被保險人之遺產,而由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繼承。 我怎麼覺得好像在考壽險題目,哈哈. 2021-08-01 09:44. 讚 5. 不滿. 留言 2. 桃子桃子. 保戶.
2020年9月22日 · 因為死亡證明書是證明被保險人死亡的最重要文件,其中還記載著死亡的時間與死亡的相關原因,沒有這項文件,保險公司便很難確認保險事故是否已發生、是否有除外責任的事由,或保戶是否有違反告知的情況等。 如果受益人真的因為拿不到死亡證明書,而無法申請身故保險金的話,還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提起民事訴訟(直接控告承保的壽險公司),透過司法調查的程序,讓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資料呈現出來,只是這樣的方式比較費時費力。 翻貼自: 現代保險新聞網. 如果你喜歡我的回答,請不吝嗇替我按個讚,我來自南二錠嵂保經,各區皆有服務,很高興能為您留言. 2020-09-22 22:13. 讚 5. 不滿. 留言 1. 雷鈞. 保險業務員 台南市. 通常 4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免費諮詢.
2018年7月14日 · 2018-07-14 10:56. 共 4 則留言. Paul. 保險業務員 台中市. 通常 9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免費諮詢. 您好,遺贈稅法第 6 條規定: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如左: 一、有遺囑執行人者,為遺囑執行人。 二、無遺囑執行人者,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三、無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者,為依法選定遺產管理人。 其應選定遺產管理人,於死亡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未經選定呈報法院者, 或因特定原因不能選定者,稽徵機關得依非訟事件法之規定,申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 既然國稅局認定該筆資金為遺產,那麼應有遺贈稅法的適用, 該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納稅義務人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表示您可以主張保險的受益人亦為納稅義務人. 2018-07-14 17:22. 讚. 不滿. 留言. Darren.H.
2020年5月12日 · 要 旨:受益人之約定,不以具體指名為必要,於訂約時得特定者,均無不可。 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團體保險時,約定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則於該保險契約簽訂時,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該契約受益人之地位,即告確定,不因繼承開始後拋棄繼承 ...
2021年10月13日 · 2021-10-13 12:31. 共 4 則留言. 最佳留言. 湯尼. 保險業務員 新北市. 通常 17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Q: 要保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但是被保險人不同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會被算做遺產嗎還有會被課什麼稅嗎 A: 以妳舉的例子來看 是很正常的保險金 並沒有稅法的問題 被保險人死亡身故 保險金指定受益人 不會有遺產的問題. 2021-10-13 12:43. 讚 4. 不滿. 留言. 李李秋. 保戶. 那我就安心了 因為我老公的小額壽險是前年買最高50萬 最近打算再給他加買20萬 他中高齡了有高血壓幾乎什麼都買不了 他也不願意買 我只擔心錢繳一繳到時候他死了我還要跟他兒子分 謝謝回覆. 2021-10-13 12:58. 讚 2. 不滿. 留言 3. 湯尼. 保險業務員 新北市.
2022年12月6日 · 至於失聯情況,內政部在2020年1月為協助保險業者尋找受益人,與金管會、壽險公會及各地方政府共同研商,訂定作業原則,只要保險業者檢附利害關係證明等文件,可向戶政機關申請大宗戶籍謄本,讓保險業者可以早日交付保險金給受益人申請大宗戶籍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