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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認為,若受遺贈人於遺贈發生效力後,未辦理受贈財產移轉登記前死亡者,自應由受遺贈人之法定繼承人繼承(法務部法律決字第 0970037242 號含參照)。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依97年1月2日新修正之民法第1153條第2項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未滿七歲之人、禁治產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七歲以上未成年且未結婚之人),只要以所得遺產來清償繼承債務,超過所得遺產部分之繼承債務,不用以自己的財產 ...
2016年2月19日 ·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 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 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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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可以代位繼承嗎?
是否有家族餘蔭,重在父母位、田宅位。3. 田宅位、官祿位皆吉者,較易得父母之餘蔭。4. 父母位化祿入財帛、田宅,得先人餘蔭,陷地仍有。 田宅位逢化祿或自化祿,可得大量家產。5. 家產之繼承,常在流年走殺破狼,財帛位逢吉化時。
2010年9月7日 ·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依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2010年3月8日 · 最高法院認為,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中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喪失其繼承權;又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喪失其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同法第 ...
2019年8月20日 · 這種維護家族榮譽的努力多少使他獲得心理上的滿足。 從現存的部分詩文中可以看出,李商隱儘量調整自己的心態,淡化對政治生涯的興趣和期待。 他有時從事農耕,聲稱自己 “ 渴然有農夫望歲之志 ” ,模仿陶淵明的風格寫作田園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