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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條例引入關於提出及通過書面決議的新規定。 公司的董事或成員可提出採用書面決議形式的決議(第549條)。 如有成員提出書面決議,而有關公司收到佔總表決權不少於百分之五,或有關公司的章程細則為此目的而指明的較低百分比的成員提出要求傳閱該決議,則該公司須向全體有權表決的成員傳閱該決議(第552條)。 在新條例下,就成員在周年大會上提出的決議而言,如傳閱該決議所須的最低人數規定的要求於周年大會舉行前的6個星期之前,或該會議的通知發出之前送抵公司;以及就成員作出有關周年大會事務的陳述書而言,如公司及時收到傳閱該陳述書所須的最低人數規定的要求,而在發出會議的通知時可同時送交該陳述書,公司就須承擔傳閱該決議及該陳述書的費用(第582、615及 616條)。

  2. 採用了適應性網頁設計後,你可簡易地變更字型大小,配合個人需要。快速鍵 假如你使用桌上型電腦瀏覽「公司註冊處」網頁,近代的瀏覽器可讓用家按著Ctrl鍵(在Macintosh鍵盤上是Command鍵)和+/-鍵來放大或縮小字型,而按著Ctrl鍵和0則可回復預設大小。

  3. 本地有限公司. 不活動公司. 全部展開. 1. 公司如宣布處於不活動狀態,須要交付什麼文件登記? 按照《公司條例》第5條,私人公司可通過一項 特別決議 (請參考兩款樣本,即A1或A2),宣布公司處於不活動狀態,並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該決議登記。 2. 公司由何時起屬不活動公司? 3. 我的公司在今年的成立周年日之後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了一份特別決議登記,宣布公司由交付該特別決議的日期起處於不活動狀態,我是否須要交付今年的周年申報表? 4. 不活動公司如何宣布公司不再是不活動公司? 5. 不活動公司由何時起不再是不活動公司? 6. 什麼是「會計交易」? 7. 如果我的公司已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一份特別決議,宣布公司在今年擬進行一項會計交易並恢復活動,我是否須要交付今年的周年申報表? 8.

  4. 1. 《2018年公司(修訂)條例》(下稱《修訂條例》)有甚麼新規定? 根據《修訂條例》,所有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均須:-. 識別及確定對其有重大控制權的人;及. 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供執法人員查閱,請同時參閱 問28 。 2. 我公司屬於《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6部所述的註冊非香港公司。 在此情況下,我公司是否須要在香港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3. 公司是否須要將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交付公司註冊處登記? 識別重要控制人. 4. 誰是公司的重要控制人? 5. 公司該採取甚麼行動以確定其重要控制人? 6. 就公司須採取合理步驟以識別其重要控制人,在那些情況下公司不須要向一個公司已知道是其重要控制人的人發出通知? 7. 我的公司是一間小規模的私人公司。

  5. 常見問題. 公司條例. 法團印章. 全部展開. 1. 新《公司條例》(第622章)(下稱「新條例」)是否有任何條文,以便利在香港開辦企業? 有。 新條例簡化了在香港開辦企業的程序,例如,廢除了公司須設有組織章程大綱作為公司的章程文件的規定,以及訂明章程細則範本,讓根據新條例註冊成立的不同類別的公司採用(請參閱 廢除組織章程大綱及與公司章程細則相關的事宜的常見問題 )。 公司簽立文件的模式亦已簡化為公司可自行選擇是否備存及使用法團印章(第124 (1)條)。 2. 如備有法團印章的原有公司決定不備存法團印章,應如何取消其法團印章? 3. 新條例生效後,公司是否仍可備存或採用及使用法團印章? 4. 如我公司備存法團印章,是否意味著我公司必須藉蓋上法團印章簽立文件? 5.

  6. 常見問題. 公司條例. 撤銷及恢復註冊. 全部展開. 1. 在新《公司條例》 (第622章)下,是否任何公司均可申請撤銷註冊? 不是。 根據新《公司條例》第15部第2分部,只有私人公司及擔保有限公司可申請撤銷註冊。 2. 在新《公司條例》下,申請撤銷註冊的條件及規定有否改變? 3. 在新《公司條例》下,申請撤銷註冊所須提交的文件有否改變? 4. 在新《公司條例》下,已解散的公司如何恢復註冊? 5. 何謂「以行政方式恢復註冊」? 6. 是否任何公司均可申請「以行政方式恢復註冊」? 7. 已解散的公司可否隨時申請「以行政方式恢復註冊」? 8. 誰可就已解散的公司申請「以行政方式恢復註冊」? 9. 申請「以行政方式恢復註冊」有什麼條件? 註. 請同時參閱常見問題 – 本地有限公司.

  7. 應交付甚麼表格和在何時通知? 放債人牌照持牌人的註冊詳情如有任何變更,須在有關變更後的21天內以書面通知公司註冊處處長(兼任放債人註冊處處長)。 由於沒有訂明或指明表格,持牌人可以書信形式向公司註冊處的放債人註冊辦事處申報該等變更,並將一份副本送交警務處牌照課。 2. 我怎樣可以查閱一間公司是否放債人牌照持牌人? 3. 我怎樣可以查閱放債人登記冊? 須繳付多少查冊費用? 4. 我已向公司註冊處交付了表格ND2A / ND2B申報董事變更,為甚麼還要另外通知放債人註冊辦事處? 5. 如果沒有將已註冊詳情的變更通知公司註冊處處長,會有什麼後果?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