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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提早退休.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4. 罹患末期疾病. 5. 小額結餘. 6. 死亡. 提早提取強積金所需文件. 計劃成員基於上述其中一個理由而提取強積金應向各個別相關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請勿向積金局提交表格及文件),並提供以下文件計劃成員可直接聯絡 受託人 ,查詢提出申索的行政手續及所需文件。 一般情況下,受託人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必須在30日內向申索人支付強積金。 法定聲明. 向受託人提交的法定聲明必須為正本。 如向數個受託人提交申請. 須緊記預備足夠的聲明表格,並請監理法定聲明人士於每份聲明上簽署及蓋章 (如適用)。 在香港,計劃成員可在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所需的法定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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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heme members must be at least 60 years old and have ...

    • 强积金制度

      1. 提早退休. 计划成员必须年满60岁并已终止所有受雇及自雇 ...

  2. 2011年7月20日 · 積哥說:「在強積金制度下計劃成員身故後其累算權益便成為遺產的一部分處理方式與處理其他遺產項目例如銀行戶口存款股票或物業等大致相同。 」在一般情況下已故計劃成員的直系親屬按優先次序為他在生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可向遺產承辦處申辦遺產管理書成為遺產代理人」,再向強積金受託人辦理提取累算權益之手續。 積哥接著說:「跟一般計劃成員申請提取強積金一樣,遺產代理人可於積金局網頁下載或向受託人索取並填寫一份『累算權益申索表格』(表格MPF (S)-W),填妥後連同相關文件,包括遺產代理人的身份證副本、已故計劃成員的死亡證明書副本、遺產承辦處發出的『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副本等,交回所屬的受託人辦理申索手續。 」他補充,受託人有可能要求遺產代理人出示文件正本,以核實資料。

  3. 2022年2月20日 · 提早退休. 當打工仔年滿60歲並已經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及作出法定聲明表示自己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即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的方式提早提取強積金不過即使打工仔於60歲時提取強積金之後仍可以再次工作惟打工仔仍未夠65歲再次受僱後需要重新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提取強積金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如果打工仔打算移民,亦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 不過,申請人必須作出聲明,表示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並會到其他地方居住,且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 此外,打工仔亦要提供令受託人信納,顯示自己已獲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的證明。 為提取強積金出虛假陳述會被檢控. 不過,僱員只能使用此理由一次。 積金局備有曾以永久離港為理由而成功提取強積金的計劃成員紀錄冊。

    • 一般取回強積金條件
    • 提早提取強積金時間
    • 取回強積金步驟
    • 常見問題

    自2016年2月1日起,港人只要年滿65歲,便可以提取強積金戶口內的金額。現時,合資格的港人在 3 個不同的提取強積金方案當中選擇: 1. 一次過提取強積金戶口內的全部金額 2. 分期提取強積金,每次提取的金額都可以不同,提取的有關詳情申請人可以向自己的受託人諮詢 3. 全數保留強積金在帳戶內繼續用作投資用途 如果你選擇將強積金繼續投資,需要注意基金單位的價格會隨市場變化,而強積金資產值取決於當時的基金單位價格。當申請人申請提取強積金,受託人便會按市場價格,賣出申請人帳戶內的基金單位,然後向申請人支付相關金額,此金額可能與申請人提交申請表格當天所知的價格不同。 另外,如申請人的強積金有作出自願供款,申請人則需要向所屬的受託人查詢有關的提取規則。如申請人的強積金投資組合內有保證基金的成分,那麼...

    申請人在提交了相關文件予受託人,並在香港做出法定聲明後,受託人通常在收到文件後的30日內必須向申請人支付強積金戶口內的累積權益。 如申請人以永久離開香港作為提早取回強積金的理由,在領取累算權益的過程中難免需要將港幣換算至其他國家貨幣。這時不妨考慮使用較優惠的匯款平台,如 Wise。 Wise 使用較優惠的實時匯率,只收取小額手續費,便可以在網上幫助你完成即時匯款。而且 Wise 的網頁提供匯款計算機,只要輸入匯款金額,就能即時獲悉手續費、匯率及預計到帳時間,令匯款過程更透明簡單。 免費登記 Wise

    登入積金局官網下載並填妥相關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或直接向受託人索取表格
    填妥表格並準備所需文件,包括身份證明文件
    將表格連同文件交予受託人
    受託人收妥文件的30日內支付強積金戶口內的累積權益

    1. 申請人在提早取回強積金後可以再工作嗎?

    這一問題是申請人普遍關心的問題。答案是可以的。不過,如申請人已成功申請並提早取回強積金,那麼即使在65歲之前以全職/兼職或自僱形式再工作,都必須重新登記強積金計劃,而新的強積金累積權益也需要等65歲或以上才能申請拿回。除非申請人的工作收入並不超過現時最低入息水平要求 (每月7,100港幣或每年85,200港幣),則無需申請登記強積金計劃。

    2. 法定聲明表格是甚麼?

    如果選擇提早取回強積金的理由是提早退休、永久離開香港或小額結餘,申請人需要提交法定聲明書。法定聲明書的目的是為了證明申請人提早領取強積金理由的真確性,申請人需要對自己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理由做出承諾擔保。 如申請人在香港,則可在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所需的法定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做出聲明時申請人需攜帶香港身份證及已填好的法定聲明表格。 如申請人在海外居住,則需要在當地公證人或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或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面前作出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

    3. 如果有多於1個強積金戶口,該如何申請領取強積金?

    如申請人擁有多於 1 個以上的強積金戶口,申請人需要就每個戶口提交獨立的申請領取表格,詳細文件及手續費申請人可向受託人查詢。 如果申請人不確定自己有多少個強積金戶口及強積金總金額,可以致電積金局熱線 (2918 0102)以獲取相關資料。

  4. 其實在此情況下遺產代理人只需填寫一份查閱保留帳戶資料申請表格」(表格PA-PR),此表格亦可於積金局網頁下載並連同遺產代理人的身份證副本及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副本親臨該局或以郵遞和傳真方式作出查詢積金局核實資料後會提供有關計劃成員保留帳戶的受託人資料遺產代理人便可向有關受託人查詢帳戶詳情如戶口結餘以及辦理申索手續。 如果大家對強積金累算權益的申索手續仍有任何疑問,可以直接向積金局或強積金受託人查詢。 已故人士. MPF. Receive our monthly Newsletter.

  5. 2024年4月13日 · 強積金提取方式. 根據強積金相關法規除非特定情況另有規定強積金計劃的參與者必須年滿65歲後才能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符合年齡資格的人可以選擇以下三種提取方式包括一次性提取分期提取或保留在強積金計劃中繼續投資提取強積金所需文件. 如欲提取強積金,計劃參與者需填妥以下兩份文件,並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 身分證明文件. 基於已年滿65歲退休年齡或提前退休的理由,填寫強積金累積權益的申請表格( MPF (S)-W (R) ) 提取強積金是否需要支付手續費? 通常情況下,受託人為計劃參與者每年首四次的提取申請提供免費服務。 然而,不同的強積金計劃對分期提取可能有不同的規定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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