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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在九九年的釋法要處理的,是哪些人可以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成為香港社會一份子的權利。 而釋法除了有助各方面正確認識有關條文外,亦令當時我們估計符合資格可以定居香港的內地人士大幅減少至約二十七萬,我們當年是合法、合憲地解決了一件影響香港市民長遠利益、也是香港社會各界非常關注的問題。 今年的釋法是要確保新的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在七月十日依法如期舉行。 這是憲制和法律的要求,我們必須遵守。 這也是符合香港市民大眾的期望,我們必須做到。 倘若選舉未能如期舉行,對政府政策的制訂、香港的施政及社會正常運作都會有不良影響,也可以繼而引發憲制危機。 所以,這是第一方面,兩次釋法解決香港的重大問題。 第二,不論是在九九年抑或今年,我們都是在沒有其他更好辦法的情況下,才向國務院提請報告尋求人大釋法。
第三點,今次做人大釋法,是為我們香港政制發展的未來,釐清了附件一和附件二裏面不完全清晰的地方。 我相信假以時日,大家必然可以看到,四月份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所作的釋法,不單可以鞏固香港的法治,也為香港政制發展的未來,定出一個明確的方向和程序。 所以,我想說的是兩點。 第一,從開始到今時今日,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制發展這個問題是有決定權,這是源自《基本法》和源自憲法本身的規定。 第二點,我希望在這個議會內、議會外,不會再次聽到這些與法理背道而馳的言論。 危言聳聽的言論已經說了好幾年,但時至今日,香港的普通法制、香港的法治制度依然健在,每一日香港的法庭都是就《基本法》、就香港的普通法制、各位議員所訂的法例,審議香港發生的案件,維護香港的法治和司法制度。 多謝主席。 完.
2015年1月20日 · 香港回歸十七年來推動了三次政改,2004年政府首次就政改展開諮詢,過程中曾兩次提請人大釋法,訂明往後政改的五個步驟,又稱「政改五部曲」,並於2005年向立法會提交政改建議。 可是,因泛民主派認為方案過於保守,加上政府未能提出全面普選的時間表,最後方案未能取得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支持而被否決,而2007年特首選舉及2008年立法會選舉則繼續沿用以往的選舉模式。 第二次政改由2007年發表的《政制發展綠皮書》展開諮詢,並由政府提交報告予人大常委會確定是否需要作出政制修改,是為人大釋法後新增的「首步曲」。 而另一新增的政改步驟「人大常委會決定」雖否決了2012年的普選可能,但決定了2017年特首可先由普選產生,之後立法會全體議席亦可由普選產生。
人大釋法 在 香港 或在指涉香港相關事務時,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常设立法机关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對 香港特別行政區 憲制文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及此常委會通過的全國性法律《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作出 立法解释 。 中國大陸 实行 成文法 ,属于 大陆法系 ;而香港在1997年 移交中國 以后,保留了以 普通法 、 衡平法 等不成文法为主的 英美法系 ,并由成文法作補充 [1] 。 香港的成文法包括《基本法》和數以千計的《 香港法例 》 [2] [3] 。 按照《香港基本法》第158條 [註 1] ,第一款規定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擁有解釋權,第二款規定中國全國人大常委会授权 香港特區法院 審理案件時解釋《香港基本法》 [4] 。
釋法明確了香港國安委在解決國安問題上的特殊地位和職責;就有關聘請海外律師的問題,明確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如特區法院沒有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香港國安委應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規定履行職責,對該等情況和問題作出相關判斷和規定。 豐富本地普通法發展. 國家安全事關重大,國際安全形勢複雜多變,外國及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從未停止。 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及香港國安法賦予的權力,在重要時刻作出釋法,解決條文在實施中的問題,完善本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不. 向本港社會各界進一步說明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為相關國安案的審訊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礎。
其他人也問了
人大釋法是否影響香港司法獨立?
行政處分何時發生效力?
行政法是什麼?
解釋性行政規則是什麼?
人大釋法 在 香港 或在指涉香港相關事務時,是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常設立法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對 香港特別行政區 憲制文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及此常委會通過的全國性法律《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作出 立法解釋 。 中國大陸 實行 成文法 ,屬於 大陸法系 ;而香港在1997年 移交中國 以後,保留了以 普通法 、 衡平法 等不成文法為主的 英美法系 ,並由成文法作補充 [1] 。 香港的成文法包括《基本法》和數以千計的《 香港法例 》 [2] [3] 。 按照《香港基本法》第158條 [註 1] ,第一款規定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擁有解釋權,第二款規定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 香港特區法院 審理案件時解釋《香港基本法》 [4] 。
2004年4月4日 ·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人大釋法是為香港解決1個實際和重要的問題;政府會密切注意社會對釋法的反應,並會繼續多作解釋,多作溝通。 林瑞麟今早出席《基本法》頒布14周年學生升旗儀式暨推廣《基本法》電視宣傳短片首映禮後說,今次人大釋法所涵蓋的範圍,應該包括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發表的第1號報告內,所提出5條關於《基本法》法律程序的問題。 他有信心人大常委會開會後,會 實解決和釐清有關問題,讓香港的政制發展開展下一步工作。 他又表示,政府將繼續提升及深化《基本法》的推廣,並會循3個新方向來進行宣傳,包括全面介紹《基本法》各個有關篇章、與國民教育掛 ,以及與社會上的不同組織結合起來做推廣活動。 有關紀念《基本法》頒布14周年活動的詳情,請按 此處 。 返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