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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拍賣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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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賣和變賣都可以作為在民事訴訟程式執行階段中對到期不履行債務的義務人的財產採取的一種民事執行措施

      • 拍賣和變賣都可以作為在民事訴訟程式執行階段中對到期不履行債務的義務人的財產採取的一種民事執行措施。 即被申請人在財產被查封、扣押後,仍不執行法院決定,不在限期內履行民事法律規定的義務,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出賣、查封、扣押其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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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0年3月21日 · 第一次拍賣就是法院經鑑價後酌定底價公告所定的第一次拍賣期日若第一次拍賣期日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底價則執行法院不為拍定。 這時債權人若有到場,可向法院表示願依底價承受,則法院會作價將不動產交債權人承受,並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但如果債權金額低於底價,則債權人還需要補差額給債務人)。 若債權人不願承受,則法院會再定期拍賣,進入到第二次拍賣 (第一次減價拍賣 )。 第二次拍賣 (第一次減價拍賣 ) 第二次拍賣時,法院應酌減底價,依強制執行法第91條第2項規定,酌減數額不得逾20%,而實務上通常就直接打8折。 若第二次拍賣還是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底價,則執行法院不為拍定。

  3. 2022年5月27日 · 拍賣是在法院指定的拍賣日期 [7] 和地點 [8] ,讓有意應買的人以口頭出價或投標的方式參與競標 [9] ,出價最高者得標。 (一)動產的拍賣程序(見圖2) 圖2 查封後怎麼拍賣? ——動產. 資料來源:匿名 / 繪圖:Yen. 動產查封後,法院會指定保管人 [10] 保管查封後的動產,後續會做鑑價、拍賣程序,如要參加法院動產拍賣投標,要依法院拍賣公告 [11] 提出相關文件及保證金,但債務人不可參加競標購買 [12] 。 (二)不動產拍賣前的準備(見圖3) 圖3 查封後怎麼拍賣? ——不動產.

    • 變價分割意思是?
    • 變價分割條件/程序
    • 變價分割拍賣流程
    • 變價分割q&A

    法律上物的所有權有時候會以共有方式存在,也就是一般常聽到的「持分」,最普遍的案例即是房屋和土地等不動產透過繼承取得後變成兄弟姊妹所共有,若其子女又有數人,一旦發生再次繼承,共有人便會越來越多。 因此,為了解決越來越複雜的共有關係,多數人會選擇把自己的持份賣掉,或者是分割共有物。 根據民法第 823 條,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除非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則不在此限。 至於怎麼分割,民法第 824 條第 1 項寫道,共有物之分割,可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如若不能也沒關係,可以參照第 824 條第 2 項之規範,即若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1. 以原物分配於...

    不動產如果是共有人所分別共有,分割前必須先去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果認定共有人不能就分割達成協議並取得調節不成立證明書後,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裁判分割。 法院會審酌房地是不是共有人所共有,共有人間是否有不分割之協議,房地是否有無法定不能分割事由,原則上若原物分配對全體或多數共有人有利,則需先就原物分配,除非原物分配有困難者。 例如當土地原物分配後會因為過於細分而不利於整體土地利用,又或者是房屋只有一個出入口等條件性質上很難原物分割時,才能選擇變價分配予以變賣將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且無論採哪種分割方式,均需兼顧各共有人使用現況及利益平衡,使共有物之經濟效用能於分割後獲得最大效益。 這也是為什麼通常法院斟酌房地型態、使用情形、經濟效益、兩造利益等一切情形後,會認為房地之分割方法應採變價分割。 一...

    法院如將共有物變價分割時,則共有物的全部或一部將依強制執行的拍賣不動產程序進行,在變賣共有物分配價金時,為使共有人仍能繼續其投資規劃,維持共有物之經濟效益,並兼顧共有人對共有物之特殊感情。 民法第 824 條第 7 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換句話說,建物變價拍賣後,若由外人標得,任一共有人皆具優先購買權,可依標出的成交價再買回。 意即,若民眾身為共有人,遇到部分共有人持分因債務問題被拍賣時,記得要密切注意法院通知,雖不必自己參與投標,但等到有人拍定後別忘了行使優先承購權,才能避免持分落入外人手,甚至遭新的共有人聲請「變價分割」。 不過這裡也要特別提醒,如果拍賣的持份是由任一共有人標得,則其他人就無優...

    以上即為簡單的變價分割介紹,如果有關變價分割的問題建議委託律師處理。如有任何資金需求需要申請持分土地貸款,歡迎來電免費諮詢或填寫線上表單由專人為您服務! 延伸閱讀: 1. <持分房屋貸款要怎麼申辦呢?持分1/2 1/3 1/4的房子如何借款?> 2. <持分土地貸款該如何辦理?土地持分借款利率試算及估價!> 注意:合法的貸款公司在撥款前是不會跟你收取任何費用的。合法的貸款公司在對保前是不會需要你的身分證證件的也不需提供存摺培養進出記錄的。

  4. 變價分割條件拍賣程序利率額度條件流程一次解析變價分割是如何變現的呢持分土地房屋一定要走到變價分割一途才有辦法拿到價金嗎如果不想變價分割有其他方式可以使持分房屋土地變現嗎? 如何才能運用自己名下的那一份取得資金? 那如果真的非得分割的話何種情況才會裁判變價分割相信不少名下擁有持分房屋土地的人都深受持分共有這件事之苦畢竟共有人越多產權就越複雜屆時想要好好運用自己名下的那一部分也會變得相當麻煩這個時候就會希望能分割共有物然而有些共有人卻會覺得分割這件事會影響到他的資產權益因此不同意分割諸如此類的問題每天都在全台各地不斷上演如果共有人一直對於如何處置持分共有土地房屋沒有共識的話,可以怎麼做呢?

  5. 商業 買賣契約 中會有的特定名詞標的物指買賣契約中所指的物體或商品。 舉例說明,在房屋租賃中,標的是房屋租賃關係,而標的物是所租賃的房屋。 標的和標的物並不是永遠共存的。 一個契約必須有標的,而不一定有標的物。 舉例說明,在提供勞務的契約中,標的是當事人之間的勞務關係。 而在勞務契約中,就沒有標的物。 基本分類. 標的物是契約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 標的是 契約成立 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契約的必備條款。 契約標的 是多種多樣的,一般地有四類:一是有形財產,指具有社會價值和使用價值並且法律允許流通的有形物,如 生產資料 與 生活資料 、貨幣和 有價證券 等;二是無形財產,指具有社會價值和使用價值並且法律允許流通的不以實物形態存在的智力成果。

  6. 法拍屋. 民法. 上一次變更: 13 個月前. 又稱特別變賣」,指債權人聲請執行之不動產等經3次拍賣仍未拍定債權人不願承受或依法不得承受該不動產者執行法院應於第2次減價拍賣期日終結後10日內公告願買受該不動產者得於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依原訂拍賣條件為應買之表示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