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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已明釋自97年7月1日起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不具僱傭關係由業務員獨立招攬業務並自負盈虧公司亦未提供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退休金等員工權益保障者其依招攬業績計算自保險公司領取之佣金收入得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

  2. 雇主不依勞保條例規定為所僱用勞工辦理加入勞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保險費金額處以4倍罰鍰未依規定負擔保險費. 雇主未依規定負擔勞工之保險費而由勞工負擔者按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2倍罰鍰。 雇主並應退還保險費與勞工。 三、不實申報投保薪資. 雇主將勞工之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以4倍罰鍰,並追繳其溢領給付金額。 四、賠償部分. 雇主未於所僱勞工到職之當日為其辦理勞工保險,或將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者,依以上兩項規定予以處罰外,勞工或其受益人因此所受之損失(包括各種保險給付),應由雇主比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負責賠償。 五、拒不出示相關證件.

  3. 由於勞保局受理加保、退保勞保是採申報制,所以即使員工早就離職,雇主晚了幾天才向勞保局申報,雇主還是要付這段期間的保費。 目前勞保局計算保費,全月不論大月或小月,如2月僅28天,1月、3月有31天,保費一律以30日計算。 舉例來說,小明10月10日就離職,但雇主在10月13日才向勞保局辦理退保,雇主就需多負擔小明三天的勞保費,小明如果月薪4萬元,日投保薪資為1,337元,雇主三天就要多付155元的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由於保費有20%需由勞工自行負擔,如果小明因此需多付勞保費,由於類似情況為雇主疏忽未及時辦理退保,小明可向雇主爭取多付的保費由公司負擔。 此外,雇主也需留心公司的會計部門在計算保費時有沒有疏失,免得因此多付保費。

  4. May 20th, 2008. 營利事業給付因死亡而退職之員工退職金慰勞金撫卹金免予計入死亡員工之遺產總額至營利事業給付死亡員工之喪葬費仍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計徵遺產稅該局指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規定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全部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 又依同法第4條規定,所稱財產,指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 營利事業給付因死亡而退職之員工退(離)職金、慰勞金、撫卹金, 依據財政部86年9月4日台財稅第861914402號函釋,屬死亡員工遺族之所得,

  5. 2022年4月15日 · 很多僱員以為因工受傷只能申請工傷索償其實如果僱員受傷是因為僱主同事或他人疏忽引致僱員除了申請工傷索償還可以根據普通法追討人身傷亡賠償(即疏忽索償)。

  6. 生活理財家/長期看護險 晚年無憂 現代人壽命不斷延長,身為一家之主的爸爸退休後,除享受退休生活外,更重要的是要有足夠的保險保障。建議即早購買長期看護險,讓老年時也能活的有尊嚴。 所謂的長期看護險,就是當保戶很長一段時間生活無法自理、符合長期看護狀態時,由保險公司提供 ...

  7. 2020年1月5日 · 個人或公司要捐款有限額規定請注意領回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賸餘款應列報為其他收入薪資給如逢假日而提前或延後給付如何補充保險費發薪時先將代扣所得稅從員工薪資中預扣如何記帳租金收入補充保險費應由誰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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