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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16日 · 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在警員撤退後闖入立法會會議廳破壞多項設施事後多人被控暴動等罪被告當中亦包括藝人王宗堯社運人士劉穎匡鄒家成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16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兩名脫暴動罪但逗留現場罪成的記者判罰款餘下12名暴動罪成被告被囚54個多月至82個月不等其中藝人王宗堯被判囚6年2個月。 (各人判刑詳看下表) 暫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時指,本案所涉暴動發生在具獨特的制憲地位和象徵意義的立法會發生,過千名示威者案發時肆無忌憚地包圍立法會,行為屬對特區政府作出挑戰和侮辱,意圖削弱、推翻香港憲制,更是對法治的衝擊。 示威者肆意破壞的立法會歷時數月才完成修復,並耗資3000多萬公費,更對社會造成影響深遠,事後引發一連串暴動,令社會陷入動盪不安。

  2. 2024年3月16日 · 就暴動罪的判刑法官指立法會有獨特的憲制地位及象徵意義當日有逾千名示威包圍立法會無視警方警告變本加厲地破壞肆無忌憚包圍立法會標誌著向特區政府挑戰意圖削弱及推翻香港的憲制包圍立法會可視為衝擊法治法官指示威者除了大肆破壞立法會設施更作出針對特區政府的行為例如在會議廳掛起港英旗行為極侮辱和挑釁。 法官稱,本案比辯方援引的理大及中大暴動案更嚴重,重申立法會有獨特憲制地位及象徵意義,本案是暴動案中最嚴重的,而本案後數個月香港陷入動蕩不安。 法官將罪責劃分3級,以6年半至7年作為起刑點。

  3. 2024年3月16日 · AP資料圖片.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志騰回顧事件指在2019年7月1日下午1時30分開始在立法會大樓及其附近發生暴動有過千名暴徒在立法會大樓外面集結並持續用鐵籠車鐵枝衝擊立法會大樓外的玻璃暴徒最後闖入立法會大樓對立法會大樓內部進行大規模破壞事後立法會需要耗資港幣$3600萬去維修藝人王宗堯被判入獄6年2個月。 星島日報資料圖片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稱,由於案情嚴重,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隨即接手調查該案件,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暴徒闖入立法會後,有計劃地破壞大樓內閉路電視,從而增加警方調查及搜證上的困難。 加上被破壞範圍很大,破壞物件亦很多,警方需要花大量人力物力去調查,最後成功將涉案人士拘捕並落案起訴。

  4. 2024年3月16日 · 暫委法官李志豪指立法會具獨特的憲制地位及象徵意義本案暴動極其侮辱和挑釁示威者包圍立會亦等同衝擊法治屬暴動案中最嚴重。 部分被告包括鄒家成及劉頴匡,以 7 年、即區院刑期上限為量刑起點不足為過。 至於辯方指王宗堯僅短暫逗留在會議廳內法官不接納像他那樣的人短暫留下已能激起士氣令暴動持續考慮他不涉及暴力或破壞 6 年半為量刑起點。 相關報道: 專訪|7.1 立會案 年輕爸爸留守會議廳暴動罪成 開審前出家視入獄為修行. 正還押的被告早上進入法庭時,向旁聽人士揮手及點頭示意,部分人滿臉笑容;王宗堯與太太互做手勢溝通。 有旁聽人士得悉判刑後痛哭,王宗堯將拳頭放在胸前,其妻雙眼通紅。 散庭時各被告向親友揮手,有旁聽人士著他們「撐住」、「保重」。

  5. 2024年3月16日 · 立法會大樓於2019年七一遭示威者衝擊佔領並闖入會議廳藝人王宗堯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劉頴匡及鄒家成等共14人被控暴動等罪劉及鄒等8人早前承認暴動罪王宗堯等4人經審訊後暴動罪成另有2名涉案記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 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今於西九龍法院判處王宗堯監禁74個月,兩記者罰款1000至1500元,其餘被告入獄54個月20天至82個月。

  6. 2024年3月16日 · 2019年7月1日反修例示威後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一度佔領會議廳破壞設施其後多人被捕。 14人被控暴動及進入會議廳兩罪,包括藝人王宗堯、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劉頴匡、鄒家成、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各人早前分別認罪,或裁定罪成。 暫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時指,量刑起點參考梁天琦案,指當日逾千名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亦無理會警方呼籲,從片段可見當時激烈程度;示威者在一個莊嚴且有憲制地位的地方,肆無忌憚衝擊立法會,又撕毀《基本法》、高舉港英旗,行為試圖削弱及推翻特區憲制,侮辱及挑釁政府,以判囚七年為量刑起點,並以參與程度作判刑考慮。 其中王宗堯,法官指,他雖然僅逗留五分鐘,但已達到鼓勵示威者目的,促使暴動,不論是否知名人士,都能令示威者士氣延續,裁定他判囚74個月,即六年兩個月。

  7. 2024年3月16日 · 2019年七一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14人被控暴動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等罪其中8人早已認罪餘下6人經審訊後被裁定至少一項罪名成立案件今日16日於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就承認及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的12名被告被判囚54個月至82個月當中藝人王宗堯被判監禁74個月。 至於認罪的劉頴匡判囚4年半,鄒家成則囚5年1個月。 另外兩名被告就「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被判罰款1000至1500元。 七一衝擊立法會案各被告判刑: 羅樂生(案發時19歲,下同) 審訊前承認暴動罪. 判刑:監禁59個月7天. 何俊諺(21歲) 暴動、「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名成立. 判刑:監禁74個月. 畢慧芬(24歲) 審訊前承認暴動、「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