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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當九號或十號颱風警告生效時為了僱員的安全著想除非有絕對需要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另外僱主應向僱員說明不同類別的颱風或暴雨警告在什麼時間發出或取消便 無須上班例如在八號颱風警告時下班時間為下午6點若八號颱風警告在中午12點前取消僱員便要返回工作崗位在12點後取消便無須返回。 而在中國,內地的勞工法例並無没有明文規定颱風時是否停工停課,各市都由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簡稱「三防辦」,因應每次颱風來襲宣布有關上班上學的安排。 以「山竹」為例,廣州及深圳市便啟動全市防颱風和防汛一級應急響應,宣佈「停工、停產、停課」統稱為「三停」,提醒市民不要外出。 在工作期間安排下班.

  3. 2024年5月23日 · 2024 年 4 月,勞工處重新修訂工作守則,為極端天氣提供更適當的工作安排指引:. 視乎「極端情況」發出時間的工作安排. 上班時間前:. 除非僱員僱主已訂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和應變措施,否則不要啓程上班. 若公共交通暫停只提供有限度服務,僱主應 ...

  4. 2023年7月17日 · 當8號預警或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生效時為僱員的安全着想除必要人員外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除非雙方事先已協定必須上班。 必要人員在安全的情况下按協定的安排返回工作地點上班或繼續於工作地點當值。 如必要人員遇到實際困難未能返回工作地點上班例如因道路阻塞水浸山泥傾瀉公共交通服務或僱主提供的接送服務受影響等),應盡快通知主管。 如僱主安排的接送服務受到影響及沒有其他可行的公共交通服務,僱主應以僱員安全為先,不應要求必要人員即時前往工作地點。 2. 8號風球取消後,應何時復工? 如8號信號在工作時間內取消,在安全和交通情况許可下,僱員應按早前與僱主預先協定的復工安排及時間返回工作崗位(如適用)。

  5. 2024年4月15日 · 根據勞工處訂立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在八號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等惡劣天氣警告生效的情況下除非事先已協定工作安排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回公司上班僱員應主動向僱主查詢及商議惡劣天氣下及極端情況存在期間及結束後的工作安排颱風返工安排1.八號以上風球在 工作時間開始前 發出. 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 如必須上班的必要人員必要人員因交通或個人安全而不能上班,僱主亦不應要求必要人員即時前往工作地點。 颱風返工安排2.八號以上風球 在工作期間發出. 天文台一般會在正式懸掛八號風球前2小時之內發出「八號預警」,根據《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安排(參考指引)》,當發出八號預警或八號颱風警告時,上班族可分批下班。

  6. 勞工處並沒有列明在黑色暴雨警告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生效時僱主不可以安排員工上班只是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提供及維持安全的工作環境嚴格來說僱員在打風當日並不是假期僱主是可要求員工在家工作只需確認是在安全情況下工作便可如僱員有合理證明未能安全地在家工作僱主便不能要求僱員在家工作。 因打風不能工作,僱主可扣減員工的工資或年假嗎? 《僱傭條例》中列明僱主不可扣減員工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補償僱員因8號風球或其他惡劣天氣警告下未能上班而損失的工作時間。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守有關規定即屬違法。 另外僱員因打風等情況而遲到,僱主不可因遲到而扣減員工工資。

  7. 2022年7月11日 · 如果僱員在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於工作開始時間前4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居所出發前往工作地點或於工作結束時間後4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工作地點出發返回住處途中不幸遭遇意外導致受傷或身亡均會受到僱員補償

  8. 2021年10月12日 · 當九號或十號颱風警告生效時除非有絕對需要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另外僱主應向僱員說明不同類別的颱風或暴雨警告在什麼時間發出或取消便無須上班例如在八號颱風警告時下班時間為下午6點若八號颱風警告在中午12點前取消僱員便要返回工作崗位在12點後取消便無須返回。 在工作期間安排下班. 通常天文台會預測,在颱風或暴雨前兩個小時發出警告,以便主管進行安排,除了必要人員需要繼續工作,主管應安排其他僱員分批離開公司。 為確保僱員的安全,一些行動不便的僱員(例如懷孕及肢體傷殘僱員)應最先獲准下班。 由於某些交通工具的服務較易受惡劣天氣影響,依靠這些交通工具往返的僱員,也應獲准優先下班。 此外,在返家路程上可能遇到較大困難(例如居住於偏遠地區)的僱員,亦應盡早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