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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津貼試行計劃(試行計劃)為期三年,旨在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困難,並由房屋署負責推行。 (註:如欲了解試行計劃詳情,請參考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申領須知》 。 重要告示: 申領者及/或其家庭成員蓄意提供虛假資料,或漏報資料以騙取現金津貼乃屬刑事行為。 ×. 公告.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延長一年至2025年6月。 政府會適時再就計劃作檢討。 ×. 通告. 政府已於2021年6月底推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 已收到申領表的公共租住房屋一般申請住戶若符合資格及有意申領現金津貼,應盡快填妥並遞交。 要注意︰現金津貼起始月份,是以申領住戶符合所有資格的月份,或以遞交已填妥申領表的月份而定(以較遲者為準)。 如有查詢,請致電熱線3105 3333。 ×. 其他房屋資訊.
2021年6月17日 · 現金津貼金額按有關公屋申請內符合所有申領資格的人數而釐定。 金額是現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租金津貼上限的一半,一人住戶1,300元、二人住戶2,250元、三人住戶2,700元、四人住戶3,050元、五人住戶3,350元及六人或以上住戶3,900元。 現金津貼並非「租金津貼」,房屋署不會要求申領住戶提供租約或繳交租金收據。 試行計劃的主要申領資格包括︰. (一)必須是一般公屋申請住戶,即二人或以上的申請住戶,或「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 (二)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而其編配資格仍然有效; (三)居於香港但並非居於公營房屋;及. (四)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本年七月底或以前輪候公屋超過三年,而且可能同時符合其他現金津貼申領資格的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約有90 000戶。
2023年8月14日 · 註:一般公屋申請住戶中,居住於公營房屋、領取 綜援 或正在獄中服刑的申領者或家庭成員,並不符合資格領取 現金津貼 。 其他家庭成員如符合所有資格,仍可申領現金津貼。 索取試行計劃申請表方法. 現金津貼辦事處 會在每月的月底向於下個曆月輪候公屋超過三年而並未獲首次公屋編配的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發出通知書; 可能同時符合其他 現金津貼 申領資格的住戶會同時收到申領表。 填寫申請表前的注意事項. 收到申領表時,請核對列印在申領表上的公屋申請編號,以及申領者和家庭成員(如適用)的姓名是否正確; 填寫申領表前,請先詳閱《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申領須知 》; 申領表樣本(注意:申領表將由 現金津貼辦事處 向相關住戶發出,此樣本不能當作申領表使用。 填寫申請表步驟. 填寫第2頁的「個人資料」;
2020年12月3日 · 據運房局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參考由今年7月起生效的綜緩租金津貼最高金額,並把該金額減半,以定出輪候公屋現金津貼的資助水平: 單身人士:1,250元. 2人家庭:2,200元. 3人家庭:2,650元. 4人家庭:3,000元. 5人家庭:3,300元. 6人家庭:3,850元(最高資助金額) 申請 輪候公屋現金津貼資格. 輪候公屋逾3年. 無領取綜援. 如其中的家庭成員居於公屋、正領取綜援,該人士並不會計算入合資格家庭成員. 申請輪候公屋現金津貼方法? 房屋署計劃於2021年6月下旬,向所有在2021年7月或以前,已輪候公屋超過3年的一般申請住戶發出 輪候公屋現金津貼計劃的通知書和申請表。
2023年7月17日 ·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的申請人必須是正輪候公屋的申請住戶,並符合以下資格: 為二人或以上的公屋申請住戶或「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 符合公屋資格,包括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符合居港年期規定等. 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 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 居於香港但並非居於公營房屋. 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並非在囚人士. 住屋津貼2023|現金津貼試行計劃 - 申請方法. 現金津貼辦事處會主動向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申領人發出通知書或申領表,申請人可透過郵遞、親身遞交或電子途徑申請: 郵遞: 填妥申領表後連同所需文件,郵寄至「荃灣郵政局郵政信箱209號房屋署現金津貼辦事處」 親身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