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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3. 有薪病假的累積方法.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 120 天。 有薪病假的類別. 有薪病假可分爲第 1 類及第. 2 類,第. 2 類。 第 1 類病假最多可累積 36 天,36 天以外的病假應撥入第 2 類病假最多可累積 84 天。 3 醫生證明書須指明僱員不適宜工作的日數,及導致該僱員不適宜工作的疾病或損傷性質。 4 到診證明書須列明僱員曾接受產前檢查及有關日期;到診證明書不適用於在 2020 年 12 月 11 日之前進行的產前檢查。 病假紀錄. 僱主必須保存下列紀錄: 每名僱員開始及終止僱傭合約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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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3年4月23日 · 僱員按勞工法例可享有的有薪病假分為第一類為第二類第一類病假最多可累積36天勞工處規定僱員病假超過36日後病假將會撥入第二類病假最多可累積84天),兩者認可的病假證明分別如下 1 : 瀏覽FWD網上保險平台. 如何計算累積的有薪病假及津貼? 雖然僱員享有有薪病假但並不代表可以日日請病假勞工法例有規定最多可累積120天而且需要每月累積有薪病假的累積計算方法如下: 受僱第一年:每月可累積2天. 受僱第二年開始:每月可累積4天. 另外,即使病假為有薪,但勞工法例並沒有規定僱主需要就有薪病假付足全額薪資。

  5. 2022年4月6日 · 僱員只要滿足下列 4 個條件即可享有病假法例稱疾病津貼): 僱員受僱於按連續性合約. 病假不少於連續 4 天.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五分四病假. 僱員如符合以上 4 大條件,即可享有疾病津貼,而每日所發放的金額將相等於僱員於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日薪)的五分之四。 若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醫生紙的種類. 病假 4 大條件之一包括「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俗稱醫生紙)」,以下 3 種人士都可以簽發醫生紙: 於註冊醫務診所、醫院門診部或留院時為僱員診治的註冊醫生. 註冊中醫. 註冊 牙醫. 到診紙(到診證明書)是什麼? 可以請病假嗎?

  6. 病假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May 24, 2018, 17:55 (2195 天前) @ kiku. 多謝 閣下的查詢。 問一回應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簡單來說,就是 閣下入職至現在病假可累積上限為120天,而非268天。 當遇有薪病假日就扣減,遭扣減後如 閣下又為僱主服務滿一個月又可累積,但上限仍是120天。

  7. 僱員可由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放取工傷病假的日期起收取按期付款達24個月按期付款的計算方法如下: (發生意外時的每月收入 - 在意外後的每月收入x 4/5

  8. 計算機程式是基於《僱傭條例》下法定權益的相關條文、使用者輸入的資料,及一些假設狀況作運算,計算結果只供初步參考。精確的法定僱傭權益計算,需要考慮僱傭合約內的條款以及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而這些因素會因應個別個案而有所不同,故此可能未完全反映在此計算機程式的計算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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