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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 · 本港《僱員補償條例》的精神是不論過失及假定僱主的賠償責任。 根據《條例》,「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遭遇意外,如無相反證據,須當作亦是因工遭遇意外」。 若僱主對僱員的工傷事實、傷勢及賠償責任提出異議,工友須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追討賠償。 問題是《僱員補償條例》並沒有賦予勞工處審定「相反證據」及判定工傷爭議的權力。 換言之,一旦僱主提出異議或拒絕承認工人工傷事實及賠償責任,受傷工人惟有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但這往往要工人賠上兩至三年的時間等候法庭裁決,更重要的是拖延了對工人的工傷補償,為他們及其家人帶來沉重的經濟及精神壓力。 更甚的是部份僱主表示異議期間,停止向工友發放法定的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用,這又令工友陷入經濟困境。 部份工友或須借貸款度日,有的甚至申領綜援以解燃眉之急。
2024年1月22日 · 第二,勞顧會只能審議由勞工處處長(既主席)提出的勞工事宜, 而其他成員無法自訂議題,議題主動權仍掌握在政府手中,讓本就處於弱勢地位的勞工更無話語權。
2016年2月29日 · 1. 0. 僱員因工受傷,擔心生計之餘,更要慎防索償代理陷阱。 工業傷亡權益會去年接獲30多宗投訴,發現有律師樓或索償代理機構會在勞工處辦事處或醫院,向工傷僱員招手,訛稱不收取費用,為他們向僱主索償,然後故意延長法律工作,以收取昂貴律師費,當工傷僱員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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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工傷問題交由僱主同僱員自己解決?
僱主提出異議或拒絕承認工人工傷事實及賠償責任,會帶來什麼樣的壓力?
什麼是工傷保障條款?
受僱工作期間因工受傷或死亡,僱主須負起什麼責任?
2019年5月10日 · 他在院留醫約一個月後,出院便立即致電判頭追討賠償,惟判頭已消聲匿跡,亦沒有公司出來承擔工傷責任。 香港01曾就此向惠康查詢,惠康承認當日有工人受傷,當時亦稱會跟進事件,不過事隔半年,謝先生指從來沒有人聯絡過他,有冤無路訴的生活 ...
- 最易中地雷:遲到
- 最驚險地雷:損毀及遺失
- 其他於《條例》列明的「可扣薪情況」如下
打工仔上班有時,午膳有時,最容易「中雷」的當然是遲到,而在公司立場,遲到就是缺勤。據《條例》指,若僱員缺勤,僱主是有權不向員工發放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記者曾就此追問勞工處「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是否用「月薪除以上班時間計算」,該處回覆指「法例並沒有提供公式計算,此乃指扣除的薪金在合理範圍內,假如遲到1分鐘扣1,000元就不合理了。」 雖然《條例》在此項上並沒有明確指引老闆因員工遲到扣薪的金額上限,不過假若僱主扣除員工的薪金超乎實際缺勤的時間,即屬非法扣除工資,一經定罪,僱主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最鋒利的刀都會有生鏽的一日」,若公司交給大家使用的電腦、器材、貨品及設備一旦落在你手上就壞掉,又或是大家一個不留神將它們遺失了……沒錯,員工是會被扣薪的! 不過,《條例》亦指明,老闆每次只可按物品的價值扣除,並以不超過300元為限。例如,公司的電腦市值4,000元,一旦員工因疏忽或失職而令它損毁,老闆最多只能從員工的薪金中扣掉300元。 知多啲勞工法例嘅細節,返工自然少啲蝕底嘅機會啦!(按此進入) 擔任收銀員或服務業從業員都較容易踏中此「地雷」,一旦打烊「埋數」時發現少收了客人的金額,按《條例》指,這屬於「因疏忽或失職而遺失僱主的財產」,老闆可合法要求按少收的金額總值從員工的薪金中扣除,每次上限也是300元。 然而,假設該名員工非常倒霉,一次又一次損毁或遺失公司的物資及財產,《條例》亦保障...
1.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4分之1; 2. 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可按值扣除; 3. 若僱員以書面提出要求,僱主可在工資中扣除代僱員繳交的退休計劃、公積金計劃、離職金計劃、醫療福利計劃或儲蓄計劃的供款; 4. 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但必須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 5.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6. 僱主可以根據法院發出的扣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及未付贍養費而扣除的薪酬除外)。
2021年2月22日 · 港聞. 突發. 清潔工受職場欺凌患精神病 罕獲勞工處判定工傷 團體促社會正視. 撰文:魯嘉裕. 出版: 2021-02-22 07:00 更新:2021-02-22 16:01. 21. 職場欺凌造成精神及情緒創傷,因難以評定往往受到忽視,清潔工人芳姐,因上司一句「清潔工人唔可以有平等待遇」,難忍不公反抗,卻因而屢受上司及同事針對留難,被要求日日拆開水機清洗、指摘工作表現差,令她飽受情緒困擾下出現失眠、手震、生風癩等病症,一度萌生死念。 經歷近一年終獲勞工處判定情況屬工傷,僱主終需作出賠償。 惟芳姐只屬芸芸職場欺凌案件的冰山一角,能循現行條例討回公道的更是少之有少。
2017年5月27日 · 據《僱傭條例》的工傷保障條款指,工傷是排除了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發生的意外,但若是在僱主許可下,為了工作而乘搭,並不幸地發生意外導致短暫喪失工作能力,即受工傷條款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