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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應在僱傭合約開始前,向僱員說明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遙距工作(如適用)等。 如未能在僱傭合約開始前說明,僱主應預早給予僱員明確的通知。 僱主亦須盡早確切評估在八號或更高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極端情況」生效期間,是否需要僱員在安全的情況下返回工作地點當值(「指定人員」);以及如需要的話,事先訂明哪些員工屬指定人員。 僱主應按行業性質、機構運作需要及服務的逼切性,在顧及人力需求、人事編制及僱員個別的情況下,盡量將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需要在工作地點當值的人數減至最少。 僱主並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所有僱員知悉和同意有關安排,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及混亂。 僱主在制定有關的工作安排及應變措施時,應充分諮詢及考慮員工的意見。
2023年10月8日 · 由於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現正生效,勞工處今日(十月八日)提醒僱主應與員工訂好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如適用)等。 在執行有關安排和應變措施時,僱主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當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例如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僱主亦應遵守有關法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勞工處編製的《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為僱主和僱員提供制定有關惡劣天氣的工作安排的主要原則、內容框架、參考指引及相關法例資料,以供參考。
2022年7月11日 · 如上班時期期間,天文台懸掛黑雨、紅雨、3號或8號風球,打工仔可否早走? 現時勞工處的指引並未有明確規定,要求僱主必須提前讓正在工作的僱員於惡劣天氣警告生效時提早下班離開。
勞工處提醒僱主僱員應預先訂立颱風及暴雨情況下的工作安排. ***************************. 由於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即將生效,勞工處今日(十月九日)提醒僱主應與員工訂好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如適用)等。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在擬訂及執行有關安排時,除考慮機構運作需要等因素,僱主應優先考慮僱員的安全和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等,亦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當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例如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2023年7月16日 · 根據 勞工處 訂立的《 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 》,在八號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等惡劣天氣警告生效的情況下,除非事先已協定工作安排,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回公司上班。 僱員應主動向僱主查詢及商議惡劣天氣下及「極端情況」存在期間及結束後的工作安排。 Q2. 返工時間打風,可以提早下班嗎? 當八號預警或八號颱風警告已發出,除必要人員外,僱主應盡快安排僱員分批下班,並對有特殊需要的僱員(如殘疾、居住地點交通不便等)作優先及彈性處理。 若僱員在空曠的戶外地方進行工作,可能受惡劣天氣,例如暴雨、雷暴和颱風的危害,便須立即停止工作,前往安全庇護所暫避,直至天氣情況許可,才恢復工作。 Q3. 打風時可以在家工作(WFH)嗎?
2024年4月15日 · 根據勞工處訂立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在八號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等惡劣天氣警告生效的情況下,除非事先已協定工作安排,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回公司上班。 僱員應主動向僱主查詢及商議惡劣天氣下及「極端情況」存在期間及結束後的工作安排。 颱風返工安排1.八號以上風球在 工作時間開始前 發出. 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 如必須上班的必要人員必要人員因交通或個人安全而不能上班,僱主亦不應要求必要人員即時前往工作地點。 颱風返工安排2.八號以上風球 在工作期間發出. 天文台一般會在正式懸掛八號風球前2小時之內發出「八號預警」,根據《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安排(參考指引)》,當發出八號預警或八號颱風警告時,上班族可分批下班。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在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如僱員在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或終止後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線往返其居所和工作地點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必須要負起補償的責任。 勞工處已制定「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提供實際指引及工作安排的樣本,供僱主和僱員參考。 「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小冊子可以在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索取,亦可在勞工處網頁(網址: http://www.lrpu.labour.gov.hk/publicat/rainstorm/index-c.htm )下載。 此外,為避免混淆,每當黑色暴雨警告於早上六時至九時期間發出,勞工處便會透過電子傳媒,呼籲僱主為僱員安全著想,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除非雙方事先已協定需要上班。